陳可大
陳可大
陳可大(1092-1179年),字齊賢,仙游功建里(今鯉城鎮城內街)人,北宋徽宗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進士,官至朝散大夫,累贈中大夫。
陳可大為官多方,無不以清廉恤民遍施德政聞名。北宋徽宗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他赴任廣東潮州教授,即在當地大辦學校,招收生員入學,為振興教育事業不遺餘力。
北宋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陳可大轉任福建漳州工曹兼右獄推勘,主管刑事。他秉公執法,明察是非,不縱不枉。當時有五名罪犯為求輕判,曾暗地託人行賄。他鐵面堅拒,查明罪行后即依法判以重刑。後來,龍岩縣有七名囚犯以“強盜”之名被判死罪,他聞其鳴冤叫屈,遂及時複查。當斷其確屬無辜后,毅然改判無罪釋放。
南宋高宗紹興四年(公元1134年),陳可大升任廣東肇慶知府。當時肇慶端溪盛產石硯聞名,官吏們借進貢朝廷之名,肆意加收巴結權貴,民眾不堪重負。陳可大一上任,就深入調查革除弊政,決定以舊旗庫石裁製樣式相同的石硯進貢朝廷,而廢棄加收,民負大減。除了遍施德政恤民外,他還採取得力措施,想方設法除去當地多方禍害,讓百姓安居樂業。據史載,陳可大調離肇慶任上時,一如當初到任時的輕車簡從,兩袖清風。當地民眾無不感念其清廉恤民,在他離去后紛紛自發集資,竟為其建起生祠,以世代供奉膜拜。
南宋孝宗淳熙六年(公元1179年),陳可大以八十八歲高壽安然辭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