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標準

世界範圍內統一使用的標準

國際標準是專業術語,拼音為guó jì biāo zhǔn,是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和國際電信聯盟(ITU)制定的標準,以及國際標準化組織確認並公布的其他國際組織制定的標準。國際標準在世界範圍內統一使用。

簡介


目前被國標組織確認並公布的其他國際組織
國際計量局(BIPM)、國際人造纖維標準化局(BISFA)、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時空系統諮詢委員會(CCSDS)、國際建築研究實驗與文獻委員會(CIB)、國際照明委員會CIE)、國際內燃機會議(CIMAC)、國際牙科聯盟會(FDI)、國際信息與文獻聯合會(FID)、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穀類加工食品科學技術協會(ICC)、國際排灌研究委員會(ICID)、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國際輻射單位和測試委員會(ICRU)、國際制酪業聯合會(IDF)、萬圍網工程特別工作組(IETF)、國際圖書館協會與學會聯合會(IFLA)、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合會(IFOAM)、國際煤氣工業聯合會(IGU)、國際製冷學會(IIR)、國際勞工組織(ILO)、國際海底組織(IMO)、國際種子檢驗協會(ISTA)、國際理論與應用化學聯合會(IUPAC)、國際毛紡組織(IWTO)、國際動物流行病學局(OIE)、國際法制計量組織(OIML)、國際葡萄與葡萄酒局(OIV)、材料與結構研究實驗所國際聯合會(RILEM)、貿易信息交流促進委員會(TarFIX)、國際鐵路聯盟UIC)、經營交易和運輸程序和實施促進中心(UN/CEFACT)、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國際海關組織(WCO)、國際衛生組織(WHO)、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世界氣象組織(WMO)。
國際標準分類
CAC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 ECSS (歐洲航空標準化協作組織) EN (歐洲標準) EC (歐盟法規)
IEC (國際電工委員會) ISO (國際標準化組織) ITU (國際電信聯盟) ETSI (歐洲電信聯盟)
ANSI (美國國家標準) BIS (印度標準) BSI (英國標準) CSA (加拿大標準協會) NF (法國標準) DIN (德國標準)
GOST (俄羅斯國家標準) JSA (日本標準) TIS (泰國標準) AS (澳大利亞標準) GB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
AA (美國鋁協會標準) AATCC (美國紡織化學師與印染師協會) ABMA (美國軸承製造商協會) ACI (美國混凝土學會)
國際標準泳池
國際標準泳池
AGA (美國煤氣協會標準) AGMA (美國齒輪製造商協會) AIA(美國航天工業協會) AIAA (美國航空航天學會) AIIM (美國信息及圖像管理協會) AOAC (美國官方分析化學師協會) API (美國石油學會) ARI (美國空調與製冷協會)
ASA (美國聲學協會) ASME (美國機械工程師協會) ASQC (美國質量管理協會) ASTM (美國材料和實驗協會)
AWS (美國焊接協會) BHMA ([美國]建築小五金製造商協會) CFR (美國聯邦法規) DESC ([美國]國防電子器材供應中心)
EIA ([美國]電子工業協會) FAA ([美國運輸部]聯邦航空管理局) FED ([美國]聯邦標準) ICAO (國際民航組織)
IEEE (美國電氣與電子工程師協會) IPC (美國電路互連與載體學會標準) ITU (國際電信聯盟) MIL (美國軍用標準)
MSS ([美國]閥門及配件工業製造商標準化協會) NASA ([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 NEMA (美國全國電氣製造商協會標準)
NFPA ([美國]美國全國防火協會) NISO ([美國]全國信息標準組織) NSF ([美國]全國衛生基金會)
RWMA ([美國]電阻焊接機製造商協會) SAE ([美國]動力機械工程師協會) SMACNA ([美國]金屬散熱與空氣調節承包商協會)
SSPC ([美國]防護塗料協會) TIA ([美國]通信工業協會標準) UL (美國保險商實驗室)

各國標準


中國採用國際標準應遵循的原則
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方針是認真研究,積極採用,區別對待。
主要遵循的原則是:
①要密切結合中國國情,有利於促進生產力發展;
②有利於完善中國標準體系,促進中國標準水平的不斷提高,努力達到和超過世界先進水平;
③要合理安排採用的順序,注意國際上的通行需要,還要考慮綜合標準化的要求;
④採用國外先進標準要根據標準的內容區別對待。
世界各國為什麼都積極採用國際標準?
1964年一個國際標準被12個國家採用,1967年一個國際標準被40個國家採用,目前許多國家直接把國際標準作為該國標準使用。這是由於國際貿易廣泛開展,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越來越激烈,要求產品具有高的質量,好的性能,還要具有廣泛的通用性、互換性;這就要求標準在各國間統一起來,按照國際上統一的標準生產,如果標準不一致,就會給國際貿易帶來障礙,所以世界各國都積極採用國際標準。
國際上怎樣規定將國際標準訂入國家標準的?
ISO/IEC導則21-1981(E)中規定,一般採用六種方法將有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訂入(編入)採用國國家標準。
①認可法 由國家標準機構直接宣布某項國際標準為國家標準,其具體辦法是發一認可公告或通知,公告和通知中一般不附帶國際標準的正文,也不在原標準文本上加註採用國家的編號。
②封面法 在國際標準上加上採用國國家標準的編號,並附一簡要說明和要求,如說明對原標準作了哪些編輯修改,以及如何貫徹等要求。
③完全重印法 將國際標準翻譯或不作翻譯,採用原標準標題,重新印刷作為國家標準,並可在國際標準正文前面,加一篇引言,作一些說明或指示、要求。
④翻譯法 國家標準採用國際標準的譯文,可以用兩種文字(原文和譯文)或一種文字出版,採用時,也可在前言中說明被採用國際標準作了哪些編輯性修改,或作一些要求說明。
⑤重新制定法 根據某項國際標準,重新起草國家標準,即把國際標準"熔入"國家標準之中,或作層次上的修改或作結構上的變動,但一般要保留國際標準的主要指標,或基本上保留原結構格局。
⑥包括與引用法 制定國家標準時,完全引用或部分引用國際標準的內容。根據國際標準的"包容"情況及專業深度,制定國家標準時,可以選擇相關部分進行貫徹,其餘部分不貫徹;也可包括其國際標準的一部分,其餘根據需要補充新的內容和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