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編碼

用數字標識商品的過程

商品編碼是專業術語,拼音為shāng pǐn biān mǎ, 即編製商品代碼,根據一定規則賦予某種或某類商品以相應的商品代碼的過程。

簡介


商品編碼是指用一組阿拉伯數字標識商品的過程,這組數字稱為代碼。
商品編碼與商品條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商品編碼是代表商品的數字信息,而商品條碼是表示這一信息的符號。在商品條碼工作中,要製作商品條碼符號,首先必須給商品編一個數字代碼。商品條碼的代碼是按照國際物品編碼協會EAN)統一規定的規則編製的,分為標準版和縮短版兩種。標準版商品條碼的代碼由13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簡稱EAN-13碼。縮短版商品條碼的代碼由8位數字組成,簡稱EAN-8碼。EAN-13碼和EAN-8碼的前3位數字叫“前綴碼”,是用於標識EAN成員的代碼,由EAN統一管理和分配,不同的國家或地區有不同的前綴碼。中國的前綴碼目前有10個:690-699,696-699編碼目前尚未採用。

編碼原則


1、唯一性 唯一性是指商品項目與其標識代碼一一對應,即一個商品項目只有一個代碼,一個代碼只標識同一商品項目。商品項目代碼一旦確定,永不改變,即使該商品停止生產、停止供應了,在一段時間內(有些國家規定為3年)也不得將該代碼分配給其他商品項目。
2、無含義 無含義代碼是指代碼數字本身及其位置不表示商品的任何特定信息。在EAN及UPC系統中,商品編碼僅僅是一種識別商品的手段,而不是商品分類的手段。無含義使商品編碼具有簡單、靈活、可靠、充分利用代碼容量、生命力強等優點,這種編碼方法尤其適合於較大的商品系統。
3、全數字型 在EAN及UPC系統中,商品編碼全部採用阿拉伯數字。

代碼結構


1、標準版商品條碼的代碼結構
對於我國商品條碼的代碼而言,由690、691、692三個前綴碼構成的EAN-13碼有如下兩種結構:結構種類 廠商識別代碼 商品項目代碼 校驗碼 結構一 X13X12X11X10X9X8X7 X6X5X4X3X2 X1 結構二 X13X12X11X10X9X8X7X6 X5X4X3X2 X1 註:1)Xi(I=1-13)表示從右至左的第i位數字代碼 2)GB12904-1998還規定了結構三,但目前尚未用於編碼。以上兩種結構的代碼均由三部分組成,即廠商識別代碼、商品項目代碼和校驗碼。廠商識別代碼中國物品編碼中心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在EAN分配的前綴碼的基礎上增加4位或5位數編製的,用於對廠商的唯一標識。商品項目代碼是取得中國物品編碼中心核准的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資格的企業,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在已獲得的廠商識別代碼的基礎上,自行對本企業的商品項目進行的編碼,包括5位或4位數。校驗碼是根據前12位數按GB12904——1998附錄A規定的方法計算得出的。在實際工作中,校驗碼一般不用人工計算,由製作條碼原版膠片或製作條碼標籤的設備自動生成。
2、縮短版商品條碼的代碼結構

編碼管理


商品編碼的管理是指商品條碼系統成員在己獲得廠商識別代碼的基礎上如何正確地給具體商品項目進行編碼,以及對己編碼的商品做 好原始記錄和檔案,防止出現編碼錯誤的工作過程,其基本要求就是要保證商品編碼的唯一性。要遵循唯一性原則,關鍵是要嚴格區分商品的不同項目,主要應從商品的種類、規格、包裝、顏色等幾個方面來考慮。系統成員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商品編碼的統一管理。加強對條碼管理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積極參加條碼管理機構組織的培訓班;要建立有關條碼工作的規章制度,完善商品編碼的原始記錄和工作檔案,以便於對編碼唯一性進行檢查;還要做好條碼管理人員變動時有關資料的移交工作,以保持工作的連續性。在編碼管理的具體操作上,一般適宜採用“大流水”的編碼方式,這樣能夠最大程度地體現編碼的“唯一性”原則和“無含義”原則,減少編碼出錯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