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財政局
賀州市財政局
(二)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製年度賀州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賀州市人民政府委託,向賀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預算草案及預算執行情況,向賀州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五)負責制定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六)編製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及收益收支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七)負責管理和監督市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參與擬訂市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直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製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防範財政風險。管理賀州市政府外債。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負責對外財經交流工作。
(十)
(十一)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以及財政收支事項,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十二)承辦賀州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賀州市財政局局長:古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