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物業
商場物業
商場物業是指建設規劃中必須用於商業性質的房地產,它是城市整體規劃建築中的一種重要功能組成部分,其直接的功用就是為消費者提供購物場所。
其中,公共性商業樓宇是因商業發展而興起的一種新的房地產類型,與一般零售商店不同,零售商店即使規模再大,仍然只有一個經營實體。而公共性商業樓宇一般會有很多獨立的商家從事經營,各行各業的經營服務都有,範圍遠遠超過零售商店,它不僅包括零售商店,而且包括銀行、餐飲等各種服務性行業和各種娛樂場所。
商場物業的產權性質大致可分三種形式:
(1)臨時轉移產權型。在經營上,這種形式被稱為投資保本型。具體是指大型商業物業的開發商向多個個體投資者出售部分物業一定年限的產權(本質是物業的經營使用權),到期后,開發公司退還投資款,收回物業。它與分散出租物業的區別是一次性收取價款。
(2)分散產權型。即將整體商業物業分隔成不同大小的若干塊,出售給各個業主,物業的產權由多人擁有。
(3)統一產權型。即物業產權只屬於開發公司或某個大業主一家。
總的說來,現在統一產權型的商場物業仍然居多。但由於其一次性投資大,經營或招商所面臨的風險也大,在整個商場物業中的比例正逐步變小。分散產權型和臨時轉移產權型這類新型商業物業正在逐漸增加,這種形式開發商可以儘快收回投資,又能滿足眾多個體經商者的需要,比較符合現在的市場需要,因此頗為流行。
公共商業樓宇是指由多家共同經營的商業房地產,它的經營範圍已遠遠超出原來商場的 概念,是一種集商業、娛樂、餐飲等各種功能為一體的經營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