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解

讀經解

《讀經解》是清代方苞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讀經解
此《記》中間所述多荀卿語,疑出於漢之中葉,而傳荀氏之學者為之也。三代盛時,國不異政,家無殊俗,《詩》《書》《禮》《樂》,布在庠序以為四術。降至春秋,王道雖微,而周禮未改,孔子贊《易》,作《春秋》,其徒守之。陵夷至於戰國,百家放紛,儒術大絀,焉有一國而專立一經以為教者哉?遭秦滅學,至漢景武之間,諸老師各抱一經以授其徒,於是齊、魯、燕、趙、鄒、梁之學興。而承其學者,復以教於鄉邑,各自為方,不能相通,而其人之性質行能,亦漸摩於經說而別異焉。記者既列教之所由分,並其說之有所失,而又念一道德而同風俗,非群儒之私教所可冀也。所以養君德,施政教,正俗化,莫急於禮,而禮非天子不能行。禮之興,然後君德可成,而百官得其宜,馬自達其序,和仁信義得其質,宗廟朝廷得其秩,室家鄉里得其情。禮之廢,則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恩薄道苦,序失行惡,其亂百出而不可禁御。凡此皆荀氏所謂原先王,本仁義,禮正其經緯蹊徑,不道禮憲,而求之於《詩》《書》,不可以得之之本指也。
夫六經火於秦,並出於漢,而禮之廢,則自漢始。河間獻王獻古《邦國禮》五十六篇,武帝不用,而沿襲秦故,以定宗廟百官之儀。其《士禮》之僅存者,亦未布頒以為民紀。自是以來,學者循誦《易》《詩》《書》《春秋》之文,而虛言其義,有得有失,一如《記》所稱。而禮則湮沉殘缺,每至郊廟大議,眾皆冥昧而莫知其原,閭閻士庶,喪、祭、賓、婚,蕩然一無所守,而競於淫侈。《記》所云「以舊禮為無所用而去之者」,意在斯乎!學者可習其讀而弗察歟?

作者簡介


方苞(1668--1749年),清代散文家。字靈皋,號望溪。安徽桐城人。是桐城派散文的開創者,尊奉程朱理學和唐宋散文。他提出文章要講“義法”。義,即“言有物”,指文章的思想內容;法,即“言有序”,即文章的篇章結構,字法句法。他還主張文章的語言要“雅潔”,這些主張雖有利於掌握古文的寫作技巧,但在思想和藝術上都規定了不少清規戒律,適應了清朝統治者鞏固思想統治和控制文風的需要。方苞的散文創作體現了其上述主張,其中《左忠毅公逸事》、《獄中雜記》等篇頗為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