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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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最高法院,印度憲法規定,最高法院由八人組成,其中一名為首席法官。國會先後於1956年、1960年和1977年通過法令,將法官人數增至18名。最高法院的法官由總統任命。其資歷需在高等法院連續任法官五年以上,或在高等法院任檢察官十年以上,或總統認為是卓越的法學家。最高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齡為65歲。最高法院的職權包括對憲法和法律的最終解釋;對刑事和民事案件的終審判決;對行政和立法機構頒布的法律、規章和命令的審核;對涉及正、副總統選舉的糾紛進行調查裁決;以及對聯邦與邦和邦與邦之間的爭執進行裁決。最高法院每年有兩次開庭期。首次從1月23日至暑假開始;第二次從暑假結束至12月23日寒假開始。體庭期通常始於5月的最後一周或6月的最初一周,其長短一般不超過十周。休庭期間,由首席法官指定一名休庭法官處理緊急案件。在審理重大案件時,法庭最少要由五名法官組成,法院的判決應以出庭法官的多數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