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經濟
影子經濟
影子經濟(Shadow Economy) 又稱地下經濟(underground economy ),指國家無法實行稅收管理與監控的經濟市場。
現代社會中,影子經濟的範疇內主要包括偷稅漏稅、走私、販毒、黑工、盜版等行為。通常在經濟自由度較高的地區其規模較小,而在經濟自由度較低,特別是腐敗、壟斷現象突出的地區,影子經濟的規模往往較大。
影子經濟對正常經濟發展的不利影響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造成統計數據失真,進而影響國家決策,妨礙資源合理配置的達成。
第二,導致國家稅收大量流失。
第三,同違法犯罪活動聯繫緊密,極大程度上破壞社會的安定。
影子經濟的影響 在過去的幾十年中,影子經濟在幾乎所有的工業國家都有大幅度增長。比如在德國,估計就佔到正式公布的國民生產總值的15%到20%之間。是什麼原因導致影子經濟增長呢?通用的解釋是,影子經濟可以被理解為某種“逃避經濟”。國民經濟從正式經濟逃避到影子經濟,因為這種做法顯然對他們有利,因為他們可以藉此逃避正式經濟的稅收、社會保險費、行政管理負擔和國家調控,而轉換到大部分無稅費和無調控的影子產業。當正規經濟的稅費越高,監管越嚴格,影子經濟通常就越繁盛。因此,增長型的影子經濟表示國民和國家間的互相信任關係受到干擾。
經驗表明,嘗試通過對影子經濟活動的嚴令禁止、調查和懲罰來限制影子經濟一般意義不大。國家可以通過更多地消除逃避到影子經濟的原因——比如過高的稅費和過嚴的監管造成的合法經濟的高額成本(還有時間成本)。這意味著,國家要收回對國民的要求。這可以激勵經濟國民將他們的影子經濟活動資源轉回到正式領域。
指職工獲得的工資,津貼以外的經濟收入,如稿酬,兼職收入,專利轉讓費等,有時也指一些透明度不高,不完全符合法規的收入(區別於“白色收入,黑色收入”)影子收入”並不是一個新話題,但影子收入是一個時時需要關注的話題。影子收入,是指介於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之間的各種收入。從某種意義上講,影子收入與隱性收入一樣,在一定時期內具有某種“合理存在空間”。
五個最主要的來源:財政資金和其他公共資金的漏失、金融 腐敗普遍存在、行政許可和審批中的尋租行為、土地收益流失、以及壟斷行業收入。第一,財政資金通過“條條”(部門)渠道分配到各地的部分存在嚴重管理漏洞 有大量資金脫離了財政管理程序,透明度低,濫用和漏失嚴重。2005年這部分資金估計約5600億元,漏失部分待查。近年來國有固定資產投資數額巨大(2006年4.5萬億元),投資項目層層轉包、工程款層層剝皮、營私舞弊現象嚴重,漏失巨大。據有些項目的情況,施工單位實際拿到的工程投資還不到工程撥款的三分之一。第二,金融腐敗普遍存在 據央行研究局2003年一項大面積調查,全國正規金融機構貸款在正常利息之外的額外付費已成為一項“潛規則”。平均而言,企業在每筆貸款正常利息之外的額外付費和為維持與金融機構“良好借貸關係”的費用合計,相當於貸款額的9%。 2006年全國金融機構貸款22萬億元;考慮大型企業貸款條件有利,較少發生這種情況,按貸款額的一半推算,額外付費給全國金融機構相關人員帶來的影子收入可能高達1萬億元。由此造成的不良貸款損失還未計算在內。上述結果在一些企業調查中也得到了一定的驗證。第三,行政許可和審批中的尋租行為 例如各地黨政官員入股煤礦,這些“股權”多是憑審批權、檢查權、資源控制權換來的。又以醫藥業為例,一個時期以來藥品審批和流通環節極為混亂,給醫藥行業和相關權力部門某些人帶來了巨額影子收入。世界銀行2006年進行的中國120城市競爭力調查指出,企業的旅行和娛樂花費可以衡量對政府官員的“非正規支出”(行賄的委婉說法)。這項花費佔企業銷售額的比例在各地和各類企業有所不同,最低0.7%,最高2.3%。如果以0.5%作為企業正常支出水平,超過部分作為行賄部分,按2006年全國工業、建築業和第三產業銷售收入55萬億元計,企業用於行賄的旅行和娛樂花費約為5000億元。這可能還只是行賄的一小部分,未包括現金、存款、實物、信用卡划賬、股權贈送等行賄方式。第四,土地收益流失 2005年有價出讓國有土地16.3萬公頃,其中“招拍掛”出讓面積只佔三分之一。“招拍掛”與其他方式出讓的平均地價相差4-5倍,差價每公頃500多萬元。除去其中0.5萬公頃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不適用“招拍掛”方式,其餘10.1萬公頃土地少收5400億元。這成為房地產開發商暴利和權力相關者影子收入的來源。未採用有價出讓方式但進入了市場的土地還未計入。此外,在土地徵用開發過程中估計地方政府平均每畝獲益10萬元,合計2080億元。這部分本該用來補償失地農民和用於社會長遠發展的土地收益,在大多數情況下被作為地方當期額外收入花掉了,其使用嚴重缺乏監督。第五,壟斷行業收入 2005年電力、電信、石油、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共有職工833萬人,不到全國職工人數的8%,但工資和工資外收入總額估算達1.07萬億元,相當於當年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55%,高出全國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部分約9200億元。其中相當部分來自行政性壟斷。以上內容中有數量依據的項目,包括金融腐敗、土地收益流失、企業用於行賄的旅行和娛樂支出、壟斷行業影子收入等,數額已接近3萬億元,佔了4.4萬億元遺漏收入的大部分。這說明中國國民收入分配體系存在巨大漏洞和嚴重製度缺陷。目前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原因,主要不在於市場化,而在於制度不健全所導致的腐敗和影子收入。制度缺陷造成的影子收入干擾了國民收入的正常分配。在初次分配領域,影子收入導致要素配置扭曲,造成低效率並影響未來經濟發展。在再分配領域,影子收入造成國民收入的逆向再分配,把本該用於低收入居民的資金通過非正當途徑轉移到權力相關者手中,進一步擴大了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