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丹霞山管委會
韶關市丹霞山管委會
(七)負責丹霞山風景名勝區與周邊單位的綜合協調。內部機構設置及下屬單位(一)市丹霞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內設6個正科級機構:1、辦公室。 (二)廣東韶關丹霞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內設2個正科級機構:1、自然保護區與地質公園管理科。
通訊地址:韶關市丹霞山風景名勝區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郵政編碼:512300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自然文化遺產、地質遺跡保護和管理的法律、法規。
(二)會同市城鄉規劃部門參與組織編製丹霞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和區域詳細規劃,並參與組織專家評審和論證;承擔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
(四)負責景區內佔用土地和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查和監督。
(五)依法管理景區內宗教活動場所和文物。
(六)負責制定丹霞山風景名勝區的公共規則,實施景區內環境衛生、商業和服務業的監督管理;建設、維護和管理區域內的基礎設施、安全設施及其它公共設施,改善遊覽服務條件,保障遊人的人身安全。
(七)負責丹霞山風景名勝區與周邊單位的綜合協調。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市丹霞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內設6個正科級機構:
1、辦公室。
協助管委會領導組織日常工作,協同處理上級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財務、統計、對外接待、培訓、電子政務、辦公自動化以及車輛管理、資產管理等行政後勤工作;負責協調辦理有關協會的各項事務。
2、規劃建設科。
負責協助組織編製丹霞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和景區村莊規劃,並組織實施經批准的相關規劃;按照規劃的要求,開展資源調查評價和景區基礎設施、管理設施、景點開發建設的設計管理,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查景區內建設項目和村民建房項目,並按相關程序報批;負責各類建設項目的立項、方案審查、設計審核及施工單位資質審查工作,並按規定程序報批及辦理相關行政許可;負責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按規定程序開展各類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韶關市丹霞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規定》,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景區內園林綠化、公共市政設施建設的管理。
3、旅遊發展科(丹霞山門票管理科)。
負責組織擬訂丹霞山風景名勝區旅遊開發經營發展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審批和規範景區的經營網點、交通運輸等;負責監督轄區內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處理旅遊投訴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丹霞山風景名勝區及相關經濟實體的對外宣傳、旅遊促銷工作;負責景區內的人文景觀和文物管理工作;依法依規負責徵收和管理丹霞山風景名勝資源保護規費;負責丹霞山門票的管理工作。
4、綜合協調科。
負責丹霞山風景名勝區與相關部門、周邊鄉鎮以及轄區內各經營主體之間的綜合協調;負責景區內民族宗教相關事務。
5、法規與安全科。
負責景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履行公共安全職責,參與治安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景區內遊覽、遊樂設施的安全監察工作,參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援救和處理;負責風景區及風景區附近群眾的安全教育;負責風景區森林保護、消防以及野生動植物和環境保護;負責管委會及下屬經營單位有關合同的審核、法律糾紛的處理。
6、人事監察科。
負責管委會黨務、人事、培訓、勞資、計劃生育、退休人員管理、工青婦、出國(境)人員報批以及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二)廣東韶關丹霞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內設2個正科級機構:
1、自然保護區與地質公園管理科。
宣傳和執行國家有關自然保護區與地質公園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丹霞山自然保護區與地質公園規劃和發展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丹霞山自然保護區與地質公園日常管理工作。
2、科技科。
負責轄區內地質遺跡、地貌資源、生物多樣性和自然環境的監測與研究,並將相關信息向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反饋;申報並實施轄區內科技項目,負責轄區內科普教育工作;負責組織與國內外相關科研團體、機構的科技交流工作。
(三)韶關市丹霞山旅遊投資經營有限公司,是韶關市政府直屬全資公司,經韶關市人民政府授權,由韶關市丹霞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丹霞山風景名勝區的旅遊經營、維護、管理等工作。
內設總經理辦公室、票務管理中心、市場營銷中心、財務部、投資建設部、資源環境文物監測中心、景區監察大隊、園林綠化部、環衛管理部、景區車隊及漂流項目部、商品開發部等12個部門,下轄仁化縣翔龍湖有限公司、仁化縣丹霞山中國旅行社和丹霞山錦江旅遊船務有限公司等3個下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