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
陸資
陸資,即大陸投資、或者大陸資金;是對赴台投資的大陸企業及資金的簡稱。2009年6月30日台灣當局經濟主管部門下午正式公布“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同時也開放陸資入台設分公司或辦事處,即日實施。
陸資,即大陸投資、或者大陸資金;是對赴台投資的大陸企業及資金的簡稱。就如同我們國家改革開放初期對台資的稱呼一樣。
2009年5月26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會見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時特別提出,今後一個時期仍然要把全面加強兩岸經濟合作作為重點,當前最突出的任務是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簽定兩岸經濟合作協議,雙方應該共同推進商簽協議的準備工作,爭取今年下半年談起來。
2009年4月26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南京舉行會談。會談中,雙方就大陸資本赴台投資事宜交換了意見,達成原則共識。雙方一致認為,目前兩岸關係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為促進兩岸雙向直接投資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尤其是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對兩岸經濟的影響和衝擊,雙方應秉持優勢互補、互利雙贏的原則,積極鼓勵並推動大陸企業赴台考察、投資,以利於加強和深化兩岸產業合作,實現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和制度化。雙方希望兩岸業務主管部門以適當方式建立溝通機制,共同推動大陸企業赴台投資。
海基會表示:台灣方面誠摯地歡迎陸資來台投資。將儘速發布相關規定及配套措施,並循序漸進擴大開放投資領域,持續推動相關工作,協助解決投資所衍生之問題,以利陸資來台投資。
海協會表示:大陸方面將積極支持大陸企業赴台投資。鼓勵有條件的大陸企業赴台考察,了解投資環境,尋找投資機會。根據頒布的有關規定,為大陸有實力的企業赴台投資提供便利。
這次首批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項目有100項,但公布顯示的項數會再多一些,而中草藥、面板、半導體以及營造業,都不在第一階段開放清單。
該“辦法”對於陸資定義是:陸資證券投資超過10%即視為直接投資,適用陸資入台相關規定;而來台外商企業只要陸資股權達30%,就視為陸資。
這次首批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項目,包括製造業、服務業與公共建設(限BOT),總項目100項,但由於兩岸在商談服務業開放時,採取WTO初始承諾表的分類,而經濟主管部門正式公布的總項數會更多一些,只是實質內容則是相同。
開放清單中,陸企有興趣的中草藥以及目前台當局列為台商赴大陸投資負面表列的面板、半導體等均未列入,有關官員表示將在下批開放時才一併檢討與研究。
另外,除高科技,大陸方面原本高度期待的公共建設,在這批開放公告中“限縮”到只限公共建設有開放BOT的範圍。例如航空城周遭設施有開放,所以桃園航城的展覽館如果開放BOT,陸資可以參與招商競標作業,但必須先在台灣成立相關的公司;又例如高鐵由於並沒有列在開放項目,所以陸資不能參加高鐵的BOT。
陸資入台已然成為台灣市場的最大期待。
現在兩岸政治還較為敏感,更歡迎大陸的民間資本進入。預計2009年年底,台灣將有許多對陸資的招商計劃出台,多數是公共設施項目。
桃園航空城項目是馬英九2007年11月提出的對陸資開放的“愛台12項建設”的工程。“愛台12項建設”,主要集中在三個區域,一是桃園航空城;二是中部物流中心;三是高雄自由港。12個項目總投資12萬億台幣,其中對陸資開放的項目有6300億台幣。
在台灣地方行政規劃中,桃園航空城是與香港、上海空港有差異的台灣地區最大的空港項目。由於桃園縣是台灣地區高科技企業聚集地,像明基、華碩等一大批知名企業座落於此,桃園的GDP佔了台灣地區的四分之一。此次航空城總投資約3300億元人民幣。機場規劃總面積達6150公頃,台灣當地政府的投資主要是在交通等基礎設施上。目前,機場一期工程已由新加坡投資方承建。
航空城項目對陸資開放則主要是酒店等配套的服務設施,而機場的基礎設施建設主要向有空港建設和管理經驗的國際投資者開放。
針對陸資進入的資本性質,江俊霆說,現在兩岸政治還較為敏感,他們更歡迎大陸的民間資本進入。他甚至向記者直接表示歡迎像潘石屹這樣的大陸企業家來投資項目。
除此之外,此次帶著項目來廈參加論壇的還有澎湖縣縣長王乾發,但與桃園航空城項目相比,澎湖博弈園區(博彩城)項目沒有經過台“行政院”審批對陸資直接開放。因此王乾發此次來廈並沒有像桃園縣那樣大張旗鼓進行推介,而是採用低調處理。
他說,目前政策不許大陸直接投資並不是陸資不可以投,陸資可以通過與國際資本合作進入。據透露,該項目總投資規模是600億台幣,目前已有國際博彩巨頭前往考察。王乾發還表示,澎湖縣支柱產業是旅遊,隨著台灣旅遊市場對大陸的開放,澎湖的酒店業吃緊,澎湖的酒店建設非常歡迎陸資。據王乾發預測,今年底,台灣將有許多對陸資的招商計劃出台,多數是公共設施項目。
“入世”前,台灣相關部門就“循序開放陸資來台”達成共識,4月26日台公布大陸QDII來台投資相關辦法。
5月17日上午,就在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在海峽論壇上宣布八項惠台政策的當日,商務部、國務院台辦也正式發布了《關於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該通知明確了大陸企業赴台投資具體規定。
2009年6月30日,台灣當局“經濟部”發布公告,開放一百九十二項陸資可來台投資項目,即日起受理申請,正式開啟兩岸雙向投資時代。首波開放項目包括製造業、服務業、公共建設,以島內發展成熟的產業為主,試辦意味濃厚。
繼台“經濟部”公布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業別項目”后,“陸委會”、“內政部”、“金管會”等也隨後公布陸資來台相關配套辦法。
台投審會官員表示,此次開放分別為製造業六十四項,服務業一百十七項,公共建設十一項。
服務業中,第二類電信業設有不得持股超過五成以上的限制;其餘項目多為生活日用品的批發零售業,及因應直航開放的海運及空運業。
公共建設方面,陸資僅能投資公共建設,不能承包工程。另外,“民用航空站及設施”僅開放投資航空站陸側(指“人活動的區域”,航站大廈、候機樓、行李轉盤等)及非涉及管制區。民用航空站及港埠的開放,陸資持股不得高於五成。港埠投資設有十至二十五億元的投資金額下限。
服務業部分,以世貿組織(WTO)服務業承諾表的二十五項為開放主軸,其中批發業與零售業優先開放,大陸籍船舶運送業與航空業,只能來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至於涉及學歷認證與專業證照的律師、會計師及營造業相關工程服務業,暫緩開放。
台“經濟部”官員表示,大陸公司即日起可向“經濟部”申請成立子公司、分公司,或經由第三地區投資子公司;資本額新台幣八千萬元以上陸資投資事業,每年必須申報財務。
台當局明定大陸人民在購買住宅后,必須登記滿三年才能移轉。購買辦公住所與廠房無此限制。
銀行貸款原則上比照台灣人,約為房價的七至八成。但在台無住所的大陸人民欲辦理不動產擔保放款時,則要以擔保品價值的百分之五十為上限。
取得不動產的大陸人民,每年來台的總停留時間從現行的一個月放寬到四個月;每次停留期限和次數則不限制。為防止大陸人民轉讓不動產後仍在台滯留,地政機關需負責通報大陸人民轉讓不動產的相關信息。
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的金額,以二十萬美元為下限。二十萬美元以上,得申請兩名大陸專業人士,每增加五十萬美元得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每次停留期間不得逾一年。
因應陸資來台的金融需求,“金管會”昨天宣布,開放大陸人士可在台灣的銀行業做新台幣存款及借款。
其中,擁有居留權的大陸配偶,可在台灣的銀行存款、貸款、申請信用卡;貸款成數比照台灣人民。
至於在台無居留權大陸人士,只能申辦購屋貸款,但成數不得超過五成,而且貸款條件不得優於台灣民眾。來台投資設點的大陸企業購買不動產,貸款成數不設限。
另外,兩岸匯款由原本的列舉開放改為負面表列,外匯指定業務分行將可承做兩岸授信業務。
“金管會”昨天公布修改“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放寬兩岸金融服務範圍。
台“銀行局”官員表示,以往兩岸匯款採取列舉規定,只有明定十五項目能夠匯款,例如捐贈親友、設立大陸辦事處的辦公費、大陸人民合法繼承或領受台灣人遺產等。隨著兩岸往來日益頻繁,許多匯款已超出這十五項範圍,例如,台灣配偶的保險金匯往大陸的非繼承者、官司敗訴付給大陸的賠償金等。
陸資赴台
陸資赴台
2001年“入世”前,台灣相關部門就“循序開放陸資來台”達成共識,但進展緩慢。
2008年4月25日—26日,南京第三次“陳江會”就大陸企業到台投資達成具有歷史性的原則共識。
2008年12月25日,國家發改委、國台辦共同發布《關於大陸企業赴台投資項目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
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的講話中明確表示,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大陸企業到台灣投資興業。
2009年4月26日,台發布大陸QDII來台投資相關辦法。
2009年4月29日,台經濟主管部門稱,陸資來台投資許可管理辦法即將出台。同日,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李維一表示,大陸主管部門將為大陸企業赴台投資提供便利。
2009年5月17日,王毅在海峽論壇上宣布八項惠台政策。同日,商務部和國台辦發布《關於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
目前,台灣方面陸資入台具體辦法已提交台“立法會”,可望年底出台。(在一讀表決時,民進黨成員全部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