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利潤
專業術語
會計利潤是專業術語,拼音為kuài jì lì rùn,是指企業的總收益減去所有的顯性成本或者會計成本以後的餘額。顯性成本是指企業為獲得生產所需要的各種生產要素而發生的實際支出,主要包括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生產中購買的各種原材料、零部件和燃料等。在經濟分析中提到利潤時,是指企業獲得的所有收益中扣除土地、勞動、資本等所有生產要素的全部機會成本之後的剩餘。機會成本是指廠商生產某種產品或服務的代價。在會計利潤的計算中沒有考慮隱性成本,也就是企業使用的早已佔有的並非購買亦非租用的要素進行生產而導致的機會成本,在會計記錄中體現不出來,但經濟分析中必須考慮這部分成本。
會計利潤
雖然對公司盈利的最科學表述是考慮機會成本在內的經濟利潤,從長期看是自由現金流,但根據會計準則計算的會計利潤因易於獲得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仍是業界和投資者廣泛使用。用于衡量公司盈利水平的標準。儘管如此,由於會計利潤會因為客觀和主觀原因經常不能真實反映公司的盈利狀況,因此分析會計利潤的質量高低是投資者在使用公司披露的會計利潤做投資決定前不容忽視的工作,如果會計利潤里存在非經常性損益或可疑成分,就不能依賴這樣的利潤指標作為估值依據。
會計利潤是由財務會計核算的,其確認、計量和報告的依據是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對收益的確認是嚴格遵循會計制度確定的權責發生制原則,對成本和費用的確認是嚴格遵循與收入配比的原則。為了使企業財務報表真實反映企業期末的財務狀況和期間的生產經營成果,企業可以在遵循一致性及可比性原則的前提下,自由選擇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允許的會計處理方法。為收入減去費用成本后的差額。
會計利潤是根據企業平時實際發生的對外交易計算而得的。企業每發生一筆對外交易,就加以記錄。每筆經濟業務在記錄時都涉及定時和計價的問題,主要問題是如何將某一特定期間的費用成本與有關收入進行恰當配比,以便及時計算利潤。企業在計算會計利潤時,要運用諸如應計原則、實現原則、配比原則等會計基本原則。按照這些基本原則計算而得的會計利潤,可以反映出多種會計信息,如銷售收入、費用成本、銷售利潤、營業利潤等信息,這些信息對於評價企業的經營業績,預測企業未來的損益,都有較大的幫助。有鑒於此,除非面臨大幅度的個別或一般物價水準變動,各國會計普遍採用會計利潤概念,中國也是如此。
稅前會計利潤是指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通過財務會計的程序確認的、在扣減當期所得稅費用之前的收益。確認稅前會計利潤的目的是儘可能精確地計量企業的經營成果。與稅前會計利潤相對應的概念是納稅所得,它是根據國家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計算確定的收益,是企業申報納稅和國家稅收機關核定企業應納稅額的依據。
由於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確定的目的有所不同,使得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這種差異分為兩類:一類是永久性差異,另一類是時間性差異。永久性差異是由於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的計算口徑不一致造成的。這種會計利潤差異形成以後,在以後各期不能轉回。如購買國庫券的利息收入,在稅前會計利潤中作收入處理,而在納稅所得中則不被作為收入。時間性差異是由於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確認收入和費用的時間不一致造成的。其特點是在以後各期可以轉回,如企業在會計核算中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與納稅法規不一致時產生的差異。
雖然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繫,但是,由於會計和稅收是經濟領域中的兩個不同的分支,分別遵循不同的原則,規範不同的對象,中國會計改革后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制度和稅制改革后的一系列稅收法規,都體現了會計與稅收各自相對的獨立性與適當分離的原則。所以,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是兩個不同領域內的概念,分別作為按照會計與稅收兩種不同規定計算的結果,就可能存在和出現差異。這種差異主要體現在企業會計核算的稅前會計利潤的確認和計算上,即企業按照會計核算的原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前的利潤總額(或虧損總額),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計算的一個時期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由於包括的內容和計算的時間不同而產生差異,由此而導致稅收和會計上對應納所得稅的計算也出現差異。
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的差異,主要是由於會計核算原則和稅法的有關規定所包含的內容不同(即計算口徑不同)和計算時期不同所造成的。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產生的差異,就其原因和性質的不同,可分為兩類。
(1)永久性差異。永久性差額,指某一會計期間,稅前會計利潤(或虧損)與納稅所得(或虧損)之間由於計算口徑不同而產生的差額。這種差額在本期發生,將不會在以後各期轉回。當企業按照會計原則計算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按稅法規定計算的納稅所得包括的內容不同時,即所確認的收支口徑不同時,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就會出現差異,這種差異包括兩種情況:
①稅前會計利潤小於納稅所得。例如:企業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產的損失等,按照會計核算原則的規定,應在計算稅前會計利潤時予以扣除。因為這些支出屬於企業發生的費用支出的範疇,所以應體現在經營損益中。但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這些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從中扣除。在這種情況下,稅前會計利潤就會小於納稅所得。產生這種永久性差異的事項還有:利息支出(計
會計利潤入損益的部分):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非金融機構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在納稅時扣除;按照會計核算的有關規定,無論是從金融機構還是從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無論利率的高低,均應按照實際發生數計入損益。
工資:按照稅法的規定,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應按照計稅工資(即計算應納稅昕得額時,允許扣除的工資標準,包括企業以各種形式支付給職工的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各類補貼、津貼、獎金)扣除;按照會計核算的規定,按照應付給職工的實際工資計入成本、費用,這樣,計稅工資與實際應付工資之間也會存在差額。
捐贈:按照稅法的規定,企業用於公益、非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內會計利潤12%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國家規定允許扣除的公益、救濟性的捐贈,以及非公益性、救濟性的捐贈和不通過規定的組織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得扣除;按照會計核算的規定,無論是否屬於公益、救濟性的捐贈,也無論是否通過規定的組織捐贈,都可直接計入損益。
贊助支出:按照稅法的規定,各種廣告性的贊助支出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按照會計核算的規定,無論是廣告性質的支出還是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均可在當期計入損益。
業務招待費:按照稅法的規定,企業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支出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由企業提供確實的記錄或單據,經核准准予扣除;在會計核算中,業務招待費按實際發生數額列支,計入當期損益。
提取壞賬準備:按照稅法的規定,企業按照財政部的規定,提取的壞賬準備,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按照會計核算的有關規定,壞賬準備可以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的方法和比例計算提取,也可以按照其他方法和比例計算提取,按照其他方法計算提取的壞賬準備與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的方法和比例計算提取的差額都可以計入當期損益。此外,企業發生的其他有關費用支出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在會計核算中應據實列支,但在納稅時應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另外,增值稅實施細則中規定的某些視同銷售的行為,如用貨物對外投資,將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等,在會計核算中不作為銷售實現處理,但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應交納所得稅。 ②稅前會計利潤大於納稅所得。例如:企業購買債券等取得利息收入,按照會計核算原則的規定,無論何種債券
會計利潤的利息收入均屬於企業的一項收益,構成稅前會計利潤的組成內容。但是,出於鼓勵企業購買國債等原因,稅法可能規定企業的某些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如購買國庫券和特種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從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在這種情況下,稅前會計利潤就會大於納稅所得。產生這種永久性差異的事項還有:對外投資分回利潤:按照稅法的規定企業從其他單位分回的、已經交納所得稅的利潤,其已交納稅額可以在計算本企業所得稅時予以調整;按照會計核算的規定,企業從其他單位分回的已繳納所得稅的利潤要並人本企業的利潤總額。
來源於境外的所得:按照稅法的規定,企業來源於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實際交納的稅款,按照規定可以從本期或以後各期的應納稅額中按實扣除;按照會計核算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境外所得也應計入利潤總額。
企業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的這兩種差異情況,均是由所確認收支的口徑不同所產生的。這種由於企業一定時期的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由於計算口徑不同而產生的差額即稱為“永久性差異”,這種差異的產生不僅限於本會計期間,以後會計期也可能產生,而且這種差異產生以後,不能夠在以後期間轉回。
(2)時間性差異。時間性差異,指某一會計期間,由於有些收入和支出項目計入稅前會計利潤(或虧損),與計入納稅所得(或虧損)的時間不一致,所產生的稅前會計利潤(或虧損)與納稅所得(或虧損)之的差額。時性差額發生於某一期間,但在以後的一期或若干期內將會轉回。時性差額可分為應納稅時間性差額和可抵減時間性差額。其中,應納稅時間性差額,指在未來會計期間內將產生應納所得稅金額的時性差額;可抵減時間性差額,指在未來期間內將產生可抵減所得稅金額的時間性差額。
對於某些收入與支出,雖然企業在按會計原則計算稅前會計利潤與按稅法規定計算納稅所得時採用的口徑一致,但如果兩者採用的計算時期不同,即確認的時間不同,也會使得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產生差異。例如:某企業的某項固定資產,按照會計核算的規定,其使用期限為20年,如果按直線法計算折舊,則年折舊率為5%;會計利潤而國家出於鼓勵投資,從而刺激經濟增長,就業增加,稅源擴大等目的,在稅收上規定企業對該項固定資產採用加速折舊的方法。假如:稅收上規定該項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為10年,按直線法計算,則年折舊率為10%;如果該項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金額為10000元,則企業會計核算每年計提的折舊額為500元,按稅法規定計算每年計提的折舊額為1000元。計提折舊額的不同,使得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產生500元的差異額。如果該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0%,則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的500元差異,會導致應納所得稅額出現150元(500×30%)的差異。這樣,從一個會計年度看,該項固定資產由於會計核算和稅收計算所採用使用年限和年折舊率的不同,從而使得按會計原則計算的稅前會計利潤和按稅法規定計算的納稅所得之間產生差異,並由此導致從當期損益中扣除的所得稅和當期應交所得稅的計算之間產生差異。這種企業一定時期的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由於計算時間不同所產生的差異即稱為"時間性差異".這種差異在某一時期產生以後,可以在以後一期或若干期內轉回。這500元的差額在未來會計期間內將產生可抵減應納所得稅的金額,所以,它是可抵減時間性差額。反之,如果,該企業的該項固定資產,按照會計核算的規定,其使用期限為10年,如果按直線法計算折舊,則年折舊率為10%;假如稅收上規定該項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為20年,按直線法計算,則年折舊率為5%。如果該項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金額為10000元,則企業會計核算每年計提的折舊額為1000元,按稅法規定計算每年計提的折舊額為500元。則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問的500元差異,會導致應納所得稅額出現150元(500×30%)的差異。這500元的差額在未來會計期間內將產生應納所得稅金額,所以,它是應納稅時間性差額。
會計利潤也存在著缺陷。由於會計利潤在其計算過程運用了大量的估計和判斷,例如,固定資產折舊就需要根據有關資料估計和判斷其使用年限;再如應收賬款的壞賬費用,也需要根據客戶的信用情況作出估計和判斷等,這使得計算出的會計利潤在很大程度上是主觀估計和判斷的結果。又由於會計利潤在其計算過程中可以採用多種會計準則均允許的會計方法,如存貨的計價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固定資產的折舊可以採用直線法,也可以採用加速折舊法等,這使得計算出的會計利潤更帶有人為的色彩。對於會計利潤的上述缺陷,一般認為可以通過完善會計準則等辦法加以克服。
(1)計算口徑不同。會計利潤是企業一段時期內收入、成本、費用即經營成果的綜合反映,即:會計利潤=收入-成本-期間費用(含:財務費用)。經濟利潤是企業投資資本收益超過加權平均資金成本部分的價值,即:經濟利潤=收入-成本(含:投入資本成本)-期間費用,也可以理解為經濟利潤=會計利潤-機會成本。在企業投入資本大於零時,經濟利潤永遠小於會計利潤。
(2)成本內涵不同。會計利潤作為傳統會計指標,主要考慮的是會計成本,會計成本是顯性成本,是企業從事某項經濟活動的花費,即企業購買或雇傭生產要素的實際支出,可以從會計賬上查到。經濟利潤作為現代公司制企業管理會計方法指標,考慮的是經濟成本,經濟學認為成本是為從事某項經濟活動的顯性成本與隱性成本之和,後者是企業所有者自己提供資本、自然資源和勞動的機會成本,是企業在經營某種產品生產時將時間、資產、貨幣等用於其他用途而損失的最大收益。
(3)所基於的利益主體角度不同。會計利潤是基於獨資和合夥制企業組織形式而建立的,經濟利潤是基於現代公司制企業組織形式而建立的。會計利潤是站在企業所有者利益主體角度的經營成果指標,而經濟利潤是站在公司這個獨立於債權人和投資者的“人格化”主體利益角度而產生的。
(1)會計利潤是經濟利潤的計算前提。會計利潤是傳統的經營財務成果指標,在此基礎上扣除投資人資本利息成本后就是經濟利潤。因此計算經濟利潤必須依靠會計利潤。
(2)會計利潤和經濟利潤都是企業追求價值最大化的共同目標與方向。會計利潤與經濟利潤都是正指標,可以說在同一企業、同一會計期間內,會計利潤越大,經濟利潤就越大,同時企業價值也就越大。(3)經濟利潤是會計利潤發展的更高階段,與會計利潤一脈相承。經濟利潤是由會計利潤依照社會制度、企業組織形式等更替、提高發展而來的。是適應現代公司制企業組織形式的新的、更加科學經營成果、投資評價指標。
首先,在一定程度上協調了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這兩個會計分支學科。管理會計確認和計量一切成本包括顯現成本和隱含成本。而現行的財務會計卻僅僅確認和計量顯現成本,對隱含成本卻視而不見。兩者之間缺乏統一性,既對會計學科的理論發展造成了不良影響,也為它們的實際應用帶來諸多不便之處。在投資項目立項時,按管理會計要求對此項目進行評價,當投資項目建成投產後,卻由財務會計來評價和考核,由於兩者的評價標準不一致,使得人們無法據以了解投資項目立項時,所要求達到的投資報酬率在以後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是否實現。會計利潤和經濟利潤的區分,尤其是經濟利潤概念的引入,解決了這個無法迴避而又亟待解決的問題。它不僅統一了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的“利潤”口徑,而且協調了投資項目的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益,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協調了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這兩個會計分支學科。
其次,使企業的凈利潤更具有經濟學意義。引入經濟利潤,實現了對會計利潤的經濟學改造,使會計利潤向經濟利潤靠擾,也拓展了會計學的視野,將會計學成本概念及其計量引人產權領域。在現行財務會計程序和方法下,凈收益包括股權資本和真實的凈收益兩部分。把股權資本成本當作企業凈收益的一部分。虛增了企業的凈收益,從而高估了企業的經營成果。經濟利潤還原其本來面目,使企業的凈收益真實地揭示了企業的經營成果。這樣會計學的凈收益實際上是如今經濟學流行的經濟增加值,經濟學家將利潤定義為“財富的增加”、“在保持同樣富裕的前提下,一個人在本周可能的最大消費額”。從而消除了會計學與經濟學對企業經營成果在認識上的差異。傳統財務會計不確認股權資本成本,計算出的凈利潤包含股權資本成本。
因此,凈利潤指標並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經營業績,也就缺乏其應有的經濟意義。引入經濟利潤指標后,在損益表上的凈利潤,就是扣除股權資本成本后的凈利潤,將更具有經濟意義,也是區別會計利潤和經濟利潤的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