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台市統計局

煙台市統計局

煙台市統計局是市政府主管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職能部門,擔負著對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實行統計監督的任務。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省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全市統計工作規章、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劃並督促實施;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各縣市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負責對各縣市區主要統計數據與全市主要統計數據之間的銜接情況進行評估;綜合協調各部門的統計工作。
(二)根據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和市委、市政府宏觀管理及科學決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制定全市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標準;負責跨系統、跨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的核准。
(三)根據國家、省的部署,組織實施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和各項調查;統一組織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和科技調查。
(四)匯總和整理全市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五)統一核定、管理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縣市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七)協助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管理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統一管理全市及各縣市區政府統計部門的國家統計事業費;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全市統計人員持證上崗資格的核准;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信息、信訪、保密、保衛、政務公開、計劃生育、督辦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和外事工作;承辦協管縣市區統計局局長、副局長有關工作;組織實施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掛統計執法檢查室的牌子)
負責擬訂和修訂地方統計有關規定草案;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涉外統計調查和民間統計調查的管理工作;負責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
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並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對全市經濟、科技、社會的長遠目標和宏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工作;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和審查,匯總、整理編輯全市以及各縣市區的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考核各縣市區主要經濟指標的有關工作。
四、國民經濟核算科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收支資產負債核算;編製經濟循環帳戶,對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數據進行審核;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負責制定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貫徹國家、省統一制定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各類統計制度,制定全市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部門(行業)統計調查標準、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案;負責各部門和局內各專業統計報表制度實施過程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統計並管理名錄庫。
五、工業交通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郵電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貿易外經統計科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搜集各類開發區的統計資料;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社會科技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人口和勞動力、工資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組織實施煙台市科技進步監測和社會發展評價制度;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出版、檔案、環保、民政、司法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服務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能源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碳排放情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