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潭

丁潭

丁潭,字世康,會稽山陰(今浙江紹興)人,東吳司徒丁固之孫,梁州刺史丁彌之子,晉朝大臣。建武元年(317年),任駙馬都尉、奉朝請、尚書祠部郎。

太興三年(320年),遷任為王導的驃騎司馬,轉任中書郎,外任廣武將軍、東陽太守。太寧三年(225年),任散騎常侍、侍中。蘇峻作亂被誅后,因功賜爵永安伯,遷任大尚書,調任廷尉,多次遷任左光祿大夫、領國子祭酒、本國大中正、散騎常侍。

咸康八年(342年),屢次上表請求退休。詔令以光祿大夫的身份退休。八十歲時去世。追贈侍中,大夫如舊,謚號簡。

人物生平


上書述事

丁潭初任郡功曹,后察舉孝廉,擔任郎中,漸漸升任丞相西閣祭酒。當時晉元帝司馬睿代行皇帝職權,讓各自陳述時事的得失,丁潭上書說:“治理國家要依靠人才,最關鍵的是二千石的長吏。怎麼能不明選人才,使得一定得當呢?得到了人才后,讓他在職位上干很久,官長不敷衍,下級有恆心,這是治理的概略。現在的長吏,遷升調動已經很頻繁,又有迎送的耗費。古人三年考察政績,三次考察才升降,即使中等才能也可以有所作為,所以很難速成。軍隊是用來防範於未然,鎮壓奸凶之人的,周代雖然三世聖賢,最後還是周武王成就功業。現在是戰爭的時代,更應當留心,選擇精銳之士,以備不測。沒事時讓他們待遇優厚,有難時要求他們拚命出力。聽說現在的士兵,有的要受私人役使,而軍中人員不足。治國就像治家一樣。計算財力的負擔,審核取捨的行動,不去做難以成功的事,減去分外的差役。現在軍隊不強大,應審察得當,北伐遠征,未獲大捷,更使得財力都耗盡而威望降低。”

議論喪服

建武元年(317年),晉元帝登基,拜丁潭為駙馬都尉、奉朝請、尚書祠部郎。當時琅邪王司馬裒剛受封,晉元帝想舉薦朝中的賢者當他國中的上卿,將要用丁潭,問中書令賀循的意見。賀循說:“郎中令職位聲望清貴,應當慎重拜授。丁潭高潔淳樸堅貞純粹,很能審度匡正,聖上明察地選擇,他的才能很適宜。”於是任丁潭為琅邪王郎中令。碰上司馬裒去世,丁潭上疏請求行終喪之禮,說:“禮敬君、父、師的道理,禮儀中有通行不變的規定,近代以來,有人隨時降損,應當一律糾正,使今後都重視。根據條文規定,王侯的喪禮,所屬官僚服斬衰,葬禮結束后除去喪服。現在國中沒有繼承人,喪禮沒有主持,臣非常鄙陋卑賤,不足以承當重任,錯居首任,依禮應當終喪。”詔令把他的疏奏傳下廣泛討論。國子祭酒杜夷說:“古代帝王守喪,三年不說話。到了周代,除去喪服而效命疆場。春秋時期,天子諸侯葬禮結束后就除去喪服。這是所謂的三代增減,禮數不相同。所以三年的守喪之禮,從此廢止了。然而漢文帝的詔令,合乎時代的變化,凡是諸侯,都應當與此相同,不僅是用於皇帝而已。根據禮儀,未成年而死和沒有後代,比成人喪禮要降低規格。有後代,葬禮結束后除去喪服。現在不能因為沒有後代的原因而單獨不除去喪服。愚意認為丁郎中應該除去衰麻,自然應該主持祭祀,以完成三年之喪。”
太常賀循說:“根據禮儀,天子諸侯都以最尊貴的身份君臨萬民,上下的義理,君臣的禮節,自古以來都是一樣的。所以禮教隆盛時就能保持禮儀的隆重,禮教衰減時就進行減省。春秋時期,天子諸侯不行三年之喪。至於臣為君服喪,也應當以君為標準,沒有君除喪服而臣穿喪服,君穿喪服而臣除喪服的。現在的禮法規定,諸侯的卿相官屬為君服斬衰,葬禮結束后除去喪服。根據條文來說,很明顯諸侯在三年之喪上與天子是不同的。君如果一直服喪,那麼臣子無論輕重都不應除喪服。如果都應該除去喪服,那就不應當一個人單獨服重喪。禮法中有代理主持的而沒有代服重喪的,所以服大功喪的親屬主人去世,必定為他再祭而戴練冠,因為大功喪服,主人是三年之喪。如果認為諸侯和天子同制,國中有繼位之王,自然不要服滿三年喪,而由人主居喪,穿素服主持祭祀,三年不代理吉事,以尊重禮法制度。如果向上追尋到三代,讓恢復舊的制度,不依照當今的禮法制度,那麼諸侯的喪服貴賤都應該一樣,也不能祇拿一個人格外處理。”於是詔令讓他除去喪服,服心喪三年。

因功賜爵

太興三年(320年),遷任丁潭為王導的驃騎司馬,轉任中書郎,外任廣武將軍、東陽太守,以清廉著稱。征入任太子左衛率,不就任。太寧三年(325年),晉成帝即位,任他為散騎常侍、侍中。蘇峻作亂,晉成帝在石頭遭受侮辱,只有丁潭和侍中鍾雅、劉超等隨從晉成帝不離左右。蘇峻被誅后,因功賜爵為永安伯,遷任大尚書,調任廷尉,多次遷任左光祿大夫、領國子祭酒、本國大中正,加散騎常侍。

上表辭官

咸康八年(342年),晉康帝即位,屢屢上表請求退休。詔令以光祿大夫的身份退休回家,門前設置行馬,俸祿全部如舊制,給予傳詔二人,賜錢二十萬,床帳褥席。八十歲時去世。追贈侍中,大夫如舊,謚號簡。王導曾經說孔敬康有三公的才能而沒有三公的名望,丁世康有三公的名望而沒有三公的才能。

家族成員


祖父:丁固,官至司徒。
父親:丁彌,官至梁州刺史。
兒子:丁話,官至散騎侍郎。

史書記載


《晉書·卷七十七·列傳四十八》

人物評價


賀循:“潭清淳貞粹,雅有隱正,聖明所簡”
房玄齡等《晉書》:①“孔愉父子暨丁潭等,咸以筱簜之材,邀締構之運,策名霸府,騁足高衢,歷試清階,遂登顯要,外宣政績,內盡謀猷,罄心力以佐時,竭股肱以衛主,並能保全名節,善始令終。而愉高謝百萬之貲,辭榮數畝之宅,弘止足之分,有廉讓之風者矣。陶回陳邪佞之宜遠,明鬻賣之非宜,並補闕弼違,良可稱也。” ;②“愉既公才,潭唯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