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學
衛學
衛學,明代官學的特色,明代前期是中國封建社會地方官學興盛的時代。早在明太祖立國之初,既在全國諸府、州、縣設立府、州、縣學,又在防區衛所設有衛學,鄉村設社學,還在各地方行政機構所在地設置都司儒學、宣慰司儒學等有司儒學。
洪武二年(1369)規定:府設教授、州設學正、縣設教諭各一員。皆設訓導,(府學四員、州學三員、縣學二員)。學生名額,府學40人、州縣依次減10人。但不久即命增廣學員。宣德年間增廣名額為:在京府學60人,在外府學40人,州縣依次減10人。
明英宗正統元年(1436),朝廷為了穩定軍心,滿足他們對教育的需求,下令“全國凡是有武衛的地方都要設衛學,選優秀的武官與軍士子弟入學接受教育”。
成化年間定衛學之例:四衛以上,軍生80人,三衛以上軍生60人,二衛、一衛軍生40人,有司儒學20人。增廣既多,於是初設食廩者為廩膳生員,增廣者謂增廣生員,及其既久,人才愈多,又於額外增取,附於生員之末,謂之附學生員
衛學的具體課程是禮、樂、射、御、書、數六科,後來,樂、御兩科合併,保留禮、射、書、數4科。“禮”,指由中央頒發經、史、律、詔、禮儀各書,這些書本對學生來說十分重要,必須熟讀精通;“射”,就是練習射箭,每逢朔(初一 )、望(十五)兩日,學生們便會在教師的帶領下去射圃訓練,射中的學生還會有獎品;“書”,就是練習書法,學生每人每日要寫五百多字;“數”,指學習算學,不同於我們現在所講的數學,而是單指九章演演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