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外部性
負外部性
負外部性,也稱外部成本或外部不經濟,是指一個人的行為或企業的行為影響了其他人或企業,使之支付了額外的成本費用,但後者又無法獲得相應補償的現象。或是對交易雙方之外的第三者所帶來的未在價格中得以反映的成本費用。
英文對照:negative externalities;negative exterior;
1、對街頭的種種不文明現象,根據各個區域的不同情況、成因及特點,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細化管理,確實是一個值得期待的治理思路。另一方面也要靠廣大市民自覺,靠市民自己嚴格控制行為的“負外部性”。
所謂“外部性”,即指行為主體的活動對他人和社會所產生的影響。對他人和社會產生積極影響,稱之為“正外部性”,反之則為“負外部性”。比如,不加約束地遛狗,在草地上留下狗屎等,就是“負外部性”。
自覺嚴控行為的“負外部性”,這就要求廣大市民在方便自己、實現自身利益的同時,也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行為可能給他人和社會帶來不利影響,並設法把這種影響降到最低。比如遛狗時,作為文明的市民,就應當給狗套上繩子,戴上嘴套,並攜帶工具收集可能產生的糞便;擺攤時,就應當按照有關的規劃和要求進行;吐痰、扔垃圾時,也要待找到垃圾桶后再吐、再扔……這樣,在滿足自身的利益和所需時,才不至於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汽車廢氣有負外部性,因為它產生了其他人不得不吸入的煙霧。政府努力通過規定汽車的排放廢氣標準來解決這個問題,政府還對汽油徵稅,以減少人們開車的次數。
狂吠的狗引起負外部性,因為鄰居受到噪音干擾。狗的主人並不承擔噪音的全部成本,因此很少謹慎地防止自己的狗狂吠。地方政府通過規定“干擾平靜“為非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總之,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我們希望越來越多的市民都能自覺控制行為的“負外部性”——儘管,這樣良好習慣的養成,還需要一定程度的外部規制。但只要我們在細化管理、嚴格執法的同時,也能切實加強相關的教育和引導,市民是能夠理解的。更何況,正如恩格斯所說,“只有維護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才能有自己的利益。”
2、外部效應是指私人的邊際效益和邊際成本與社會的邊際效益和邊際成本發生偏離。負外部性是指影響了他人或企業,使之提供了額外的成本,卻無法使後者得到相應的補償。這樣造成的是負外部性沒能最終體現在廠商的決策中,從而最終商品不能反映其真實成本,造成市場失靈。由於公共資源沒有排他性卻有競爭性,使之成為了負外部性的多發地帶,直至造成“公地悲劇”。
解決負外部性的根本途徑只有一條,就是統一公共資源的用途和使用方式。具體來說有三種方法。
第一.在多種用途和使用方式的情況下,使用雙方相互妥協直至達到能夠相互接受對方的最低程度。但這種方法的前提是二者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能夠兼容。比如在同一空間內有人放音樂有人想看書。若二者可以妥協,放音樂的人可以把音量調低,或者放讀書的人能夠接受的音樂,二者就能夠共存。但這種解決方案只能是在成員只有少量的情況下才能夠進行,若成員很多,相互之間的交易成本將會很大。
第二.置換主體。當有多個同等條件的公共資源時,可以把相同使用方式的各方置於同一公共資源下,或者說在專用的場所內用途和使用方式只有一種,並不能用來做他用。拿排污和養魚的例子來說。可以規定某個專用的池塘用來養魚,另一個專門用來排污。這不完全等於產權的私有化。
第三.規定一定條件下規定用途和使用方式。即把該公共資源的用途和使用方式做出規定,某種條件下只能有一種用途。比如在道路擁擠地段汽車按牌號的單雙分時段行駛。但該方法的缺點是所有的用途都會帶來負外部性,倘若有一種不能帶來負外部性,就會給另一種帶來不公平。放音樂和看書就是如此。看書不礙放音樂的人事,但放音樂會對看書的人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