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結餘是指財政年度終了時國家預算收入大於支出的部分,又稱財政結餘。
總預算的年終結餘 在決算中包括年終滾存結餘和當年結餘。截至本財政年度止歷年結餘的累計數稱為年終滾存結餘,是各級總預算中本級預算與下級預算的結餘(或赤字)累加(或抵減)的結果。年終滾存結餘與上年
滾存結餘之差,即為當年結餘。當年結餘分為兩部分:①
結轉支出或跨年度支出,指在本財政年度內應完成未完成的項目,按規定結轉下年繼續用於原定項目的支出;②凈結餘或一般結餘,是正常經費
收支結餘和按規定不需結轉下年的專項資金結餘之和。
單位預算的年終結餘 在實行經費包乾的行政事業單位稱包乾結余,留歸單位按規定範圍繼續使用;未實行
經費包干的稱撥款結餘,應繳回國家預算。各級政府總預算的年終結餘作為財政後備的一種形式,除按規定用於下年結轉支出外,還可用於彌補預算赤字、補充
預算周轉金以及安排下年預算支出等。留歸單位預算和預算外的年終結餘資金的使用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