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同

鍾同

鍾同(1423—1455)字世京,江西吉安人,景泰二年(1451年)進士,次年授御史。景泰三年(1452),景帝廢被立為太子的英宗長子朱見深,改立自己的兒子朱見濟為太子。景泰四年(1453),朱見濟死。鍾同上書請復朱見深太子位。不久,禮部郎中章綸復上書請。次年八月,大理少卿廖庄又上書請立朱見深。景帝命將鍾同、章綸下獄產。鍾同被杖斃,章綸一直被監至英宗複位,始被釋放。

歷史記載


明英宗複位后,贈鍾同大理左寺丞,錄其子鍾啟為國子生,尋授咸寧知縣。啟請父遺骸歸葬,詔給舟車路費。成化中,授次子鍾越通政知事,給鍾妻羅氏月廩。尋賜同謚恭愍,從祀忠節祠,與劉球聯位,竟如同鍾同當初的志向。
鍾同之父鍾復,曾任翰林院修撰。當時王振專權,好大喜功,於正統六年發大軍征討雲南麓川的土司,翰林院侍講劉球上奏勸阻,奏上不聽。正統八年(1444年),雷震奉天殿,英宗按慣例下詔求直言。劉球與鍾復約好聯名上書,但鍾復告訴妻子后,鍾妻認為這會得罪王振,堅決不同意。剛好劉球來約鍾復,鍾妻在屏風后罵劉球道:“你自己上疏,何必連累他人!”劉球嘆息道:“這種事,他竟然跟婦人商量!”於是劉球獨自上書,後來果然被王振下獄害死,屍體都被肢解。劉球的長子劉鉞只找到父親的手臂,“裹裙以殮”。鍾復見同鄉好友喪命,想到之前的約定,大為懊悔,不久病死。鍾妻非常後悔,經常哭道:“早知爾,曷若與劉君偕死。”(《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劉球傳》)意思是,早知道如此,還不如讓他與劉先生一起死,也落個忠臣之名。
明英宗複位后,贈鍾同大理左寺丞,錄其子鍾啟為國子生,尋授咸寧知縣。啟請父遺骸歸葬,詔給舟車路費。成化中,授次子鍾越通政知事,給鍾妻羅氏月廩。尋賜同謚恭愍,從祀忠節祠,與劉球聯位,竟如同鍾同當初的志向。
鍾同經常聽母親提到此事,自小有心要做劉球那樣的直言之臣,成全父親之志。后鍾同果然因言復立朱見深為儲而被殺。

相關史料


《明史 列傳第五十》
鍾同像
鍾同像
鍾同,字世京,吉安永豐人。父復,宣德中進士及第。歷官修撰,與劉球善。球上封事,約與俱,復妻勸止之。球詣復邸,邀偕行。復已他往,妻從屏間詈曰:“汝自上疏,何累他人為!”球出 嘆曰:“彼乃謀及婦人。”遂獨上奏,竟死。居無何,復亦病死。妻深悔之,每哭輒曰:“早知爾,曷若與劉君偕死。”同幼聞母言,即感奮,思成父志。嘗入吉安忠節祠,見所祀歐陽修、楊邦乂諸人,嘆曰:“死不入此,非夫也。”
景泰二年舉進士,明年授御史。懷獻太子(朱見濟)既薨,中外望復沂王(明憲宗朱見深)於東宮。同與郎中章綸早朝,語及沂王,皆泣下,因與約疏請復儲。五年五月,同因上疏論時政,遂及復儲事,其略曰:
近得賊諜,言也先使偵京師及臨清虛實,期初秋大舉深入,直下河南。臣聞之不勝寒心,而廟堂大臣皆恬不介意。昔秦伐趙,諸侯自若,孔子順獨憂之,人皆以為狂。臣今者之言,何以異此。臣草茅時,聞寺人構惡,戕戮直臣劉球,遂致廷臣箝口。假使當時犯顏有人,必能諫止上皇(明英宗)之行,何至有蒙塵之禍。
陛下赫然中興,鋤奸黨,旌忠直。命六師禦敵於郊,不戰而三軍之氣自倍。臣謂陛下方且鞭撻四裔,坐致太平,奈何邊氛甫息,瘡痍未復,而侈心遽生,失天下望。伏願取鑒前車,厚自奮厲。毋徇貨色,毋甘嬉遊。親庶政以總威權,敦倫理以厚風俗,辨邪正以專委任,嚴賞罰以彰善惡,崇風憲以正紀綱。去浮費,罷冗員。禁僧道之蠹民,擇賢將以訓士。然後親率群臣,謝過郊廟,如成湯之六事自責,唐太宗之十漸即改,庶幾天意可回,國勢可振。又言:父有天下,固當傳之於子。乃者太子薨逝,足知天命有在。臣竊以為上皇之子,即陛下之子。沂王天資厚重,足令宗社有托。伏望擴天地之量,敦友於之仁,蠲吉具儀,建復儲位,實祖宗無疆之休。又言:陛下命將帥各陳方略。經旬逾時,互相委責。及石亨、柳溥有言,又不過庸人孺子之計。平時尚爾,一旦有急,將何策制之?夫禦敵之方,莫先用賢。陛下求賢若渴,而大臣之排抑尤甚,所舉者率多親舊富厚之家。即長材屈抑,孰肯為言?朝臣欺謾若此,臣所以撫膺流涕,為今日妨賢病國者丑也。
疏入,帝不懌。下廷臣集議。寧陽侯陳懋、吏部尚書王直等請帝納其言,因引罪求罷。帝慰留之。越數日,章綸亦疏言復儲事,遂並下詔獄。明年八月,大理少卿廖庄亦以言沂王事予杖。左右言:事由同倡,帝乃封巨梃就獄中杖之,同竟死。時年三十二。
同之上疏也,策馬出,馬伏地不肯起。同叱曰:“吾不畏死,爾奚為者!”馬猶盤辟再四,乃行。同死,馬長號數聲亦死。
英宗複位,贈同大理左寺丞,錄其子啟為國子生,尋授咸寧知縣。啟請父遺骸歸葬,詔給舟車路費。成化中,授次子越通政知事,給同妻羅氏月廩。尋賜同謚恭愍,從祀忠節祠,與球聯位,竟如同初志。
方同下獄時,有禮部郎孟玘者,亦疏言復儲事。帝不罪。而進士楊集上書于謙曰:“奸人黃矰獻議易儲,不過為逃死計耳,公等遽成之。公國家柱石,獨不思所以善後乎?今同等又下獄矣,脫諸人死杖下,而公等坐享崇高,如清議何!”謙以書示王文。文曰:“書生不知忌諱,要為有膽,當進一官處之。”乃以集知安州。玘,閩人;集,常熟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