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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寶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經濟法系主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張寶,1983年生,安徽阜陽人,法學博士、博士后。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系主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學士、碩士、博士,美國佛蒙特法學院聯合培養博士生,中南大學博士后。歷任中南大學法學院講師、副教授、院長助理(2012-2017),受“雙千計劃”指派掛職湖南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助理(2016-2017)。兼任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委員等。
主要從事環境法與傳統法領域的交叉研究,尤其關注環境侵權、環境規制與環境司法等議題。獨著《環境規制的法律構造》《環境侵權的解釋論》兩部,合著十餘部,發表論文、譯文四十餘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司法部、中國法學會、最高人民檢察院、環境保護部、省社科基金等各類項目二十餘項;曾指導學生獲得第十五屆“挑戰杯”全國大賽特等獎,獲各類榮譽獎勵十餘項。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學士(2005)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碩士(2007)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博士(2012)
美國佛蒙特法學院聯合培養博士(2012)
中南大學法學博士后(2015)
2012-2015中南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2014年任中南大學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辦公室主任)
2015-2018中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2016年任院長助理兼法學實踐教學中心主任,2017年任中南大學環境司法研究中心暨湖南高院環境司法理論研究基地執行主任)
2016-2017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助理(掛職)
2018-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經濟法學系黨支部書記、系主任
(19)2018-2020,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生態環境損害政府民事索賠與行政執法的適用關係研究”(18CFX071),20萬元
(18)2018-2019,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項目,“生態環境損害政府索賠與檢察公益訴訟的銜接適用研究”(GJ2018D41)
(17)2018,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委託項目,生態環境損害法律性質研究(2018A050),15萬元
(16)2018,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與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比較研究(2722018JC016),3萬元
(15)2018,長江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委託項目,長江經濟帶水資源保護制度與機制建設研究,10萬元
(14)2017-2018,中國法學會部級研究課題,“生態環境損害政府索賠與公益訴訟的適用關係研究”【CLS(2017)D162】
(13)2017-2018,湖南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項目,環境法專業研究生培養模式研究,1萬元
(12)2017-2018,湖南省教育科學“十三五”規劃項目青年專項課題,法學院和法院合作培養見習法官助理制度研究(XJK17QGD017),1萬元
(11)2016-2018,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生態文明與環境治理機制變革研究(15ZDB177)
(10)2016,中華環保聯合會委託項目,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情況研究,3萬元
(9)2015-2017,湖南省社科基金,檢察機關提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研究(15YBA383),1.5萬元
(8)2014-2017,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中青年課題,環境訴訟特別程序研究(14SFB30044),3萬元
(7)2014-2017,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環境規制研究”(14FFX037),20萬元
(6)2014-2015,中國法學會部級研究課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研究”【CLS(2014)Y10】,5萬元
(5)2014-2015,湖南省軟科學項目,重金屬污染風險管理與應急防範法律研究(2014ZK3076),2萬元
(4)2013-2015,湖南省社科基金,美麗中國視閾下環境司法專門化研究(13YBA333),1.2萬元
(3)2013-2015,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面上資助,風險視閾下環境行政法治的轉型研究(2013M531792),5萬元
(2)2012-201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基於案例的環境侵權構成要件研究(2012QN36),15萬元
(1)2006-2010,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子課題,環境侵權救濟機制研究(06ZD&034)
出版專著:
1.《環境規制的法律構造》,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
2. 《環境侵權的解釋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5年
主要論文:
·“環境侵權責任構成的適用爭議及其消解:基於裁判文書的實證分析”,湘潭大學學報(哲社版),2018(2),CSSCI
·“環境公益訴訟中‘公益’的識別與認定:一種反向排除的視角”,中南大學學報(社科版),2018(2),CSSCI
·“生態環境損害政府索賠權與監管權的適用關係辨析”,法學論壇,2017(3):14-21,CLSCI(人大複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17年第9期全文轉載)
· “環境侵權訴訟中受害人舉證義務研究”,政治與法律,2015(2):129-137,CLSCI
·“環境司法專門化的建構路徑”,鄭州大學學報(社科版),2014(6):50-54,CSSCI
·“論環境侵權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分配”,環境保護,2013(14):64-66,CSSCI
·“健全環境監管制度 防範環境健康風險”,人民日報(理論版),2013-6-28(7)
·Specialized Environmental Courts in China: Status Quo, Challenges and Responses, 30 Journal of Energy & Natural Resources Law 361-390(2012), co-author(won 2012’s Willoughby Award for the best article of JERL)
· “環境侵權歸責原則之反思與重構:基於學說和實踐的視角”,現代法學,2011(4):89-96,CLSCI(人大複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12年第1期全文轉載)
·“環境問題的侵權法應對及其限度”,中南民族大學學報(社科版),2011(2):106-112,CSSCI
·“環境侵權的宏觀與微觀”,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科版),2010(3):69-74,CSSCI
·“論我國環境權入憲的基本架構”,法學論壇,2008(4):109-114,CSSCI
·“環境權的權利本位論”,東南學術,2007(3):129-135,CSSCI
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2017-)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常務理事(2018-)
湖南省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兼秘書長(2016-2019)
湖州法院環境資源審判諮詢專家(2018-2020)
江西理工大學文法學院兼職碩導(2017-2020)
《中國環境法評論》《中國環境法治》《環境法評論》《亞洲環境法雜誌》等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