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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陽鎮

山東省日照莒縣轄鎮

陵陽鎮位於縣城東5公里,東臨石臼港,南靠兗石鐵路、日東高速公路,轄53個行政村。

概述


陵陽鎮
陵陽鎮
陵陽鎮有4萬口人,對空面積54.66平方公里,耕地面積3.6萬畝。境內335省道、225省道縱橫交匯,交通條件十分便利。歷史上就是投資經商的最佳境地。2005年,實現生產總值9.8億元,同比增長19%;工商稅收完成386萬元,增長68%;農民人均純收入4450元,增加540元,增長17%。陵陽鎮水土資源豐富,歷史文化悠久,名勝古迹20餘處。陵陽河遺址出土了國內罕見的釀酒器具和大口尊的象形文字,被中國考古界專家公認為漢字雛形,將漢字歷史上推到公元前5000年,是大汶口文化的發祥地之一,現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品牌農業


該鎮積極發展品牌農業,註冊了“陵陽河”牌瓜菜商標,申報了西瓜、西紅柿、西葫蘆、大姜、綠蘆筍5個A級綠色食品認證,建起了“莒縣萬畝A級綠色瓜菜出口創匯基地”、“省農機化創新示範園”、“山東省科普示範基地”、“日照市西瓜新品種新技術示範基地”,全鎮以大棚瓜菜為主的特色農業發展到2.8萬畝,是魯東南最大的瓜菜生產、批發、加工集散地。同時,該鎮在335省道兩側規劃建設了佔地2300畝的工業基地,2005年共引進招商引資項目32個,實際到位資金1.2億元。

地名由來


“陵陽”之名,最早見於明代嘉靖《青州府志·鄉社》,其中有“陵陽店”和“陵陽社”,陵陽店是明代莒州十三店之一,說明陵陽在明代就已經是莒州境內的商業重地。當地自古以來就流傳著“七洙流,八葛湖,十二陵陽,一杭頭”的民謠。“洙流”、“葛湖”、“陵陽”、“杭頭”都是村名,“十二陵陽”是指哪十二個村?由於年代久遠,村名變易,現代人多不知曉,但有一點是人們公認的:陵陽之名,由來已久。
“陵陽”地名淺釋
陵陽,顧名思義,陵墓之陽。“陵陽”這個名字包含著陰、陽平衡的含義。古人研究周易八卦,其中有陰陽平衡的講究,陰陽平衡則吉,陰陽不平衡則凶。陵墓為陰。因此,“陵陽”這個地名從陰陽八卦上講是非常吉利的。
今陵陽鎮駐地東北約2公里處東上庄村有兩座古墓,東西並列,相距約500米,當地俗稱大王墳、小王墳。陵陽之名即因處在這兩座古墓之陽(古文中山南水北曰陽)而得名。

新農村建設


莒縣陵陽鎮陵陽街村共208戶,596口人,耕地面積330畝。全村共有黨員44人,建國前老黨員3名。村委會、團支部、婦代會、民兵連等組織健全,並能發揮各自的作用。三中全會前,該村是當地出了名的窮村,吃糧靠返銷,花錢靠救濟,集體無一分錢積累,外欠銀行貸款3萬元。1984年,改隊建村,共產黨員馬先富擔任該村黨支部書記,組建了新的兩委班子。他們解放思想、真抓實幹,確立了重點抓工業,抓好工業促農業,走“以工養農,以工補農,農工商貿”一體化發展的路子。馬先富把自己苦心經營多年的羊毛衫廠、小型服裝廠和個體運輸隊達36萬元的資產無償捐獻給集體,全體共產黨員把自己一分一角的錢湊起來搞集體項目,村辦工業以此為基礎,滾動發展。除當年償還了銀行貸款,村民的口袋裡第一次揣上了集體分給的現金。在上級黨委的正確領導和有關部門大力支持下,黨支部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學習三個代表、實踐三個代表,不斷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和思想作風建設,堅持兩個文明建設一起抓,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和動力支持,推動各項工作邁上新台階。
經濟工作實現快速發展,2005年,全村實現工農業總產值11億元,人均純收入9300元。

加強組織建設


在市場體制的新形勢下,黨支部始終把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大力加強黨員幹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努力建設一支好班子,培養一支好隊伍,突出作法是:一是組織黨員幹部學政策、學理論。黨支部始終把黨員教育作為重點來抓,在對黨員進行信念教育、宗旨教育、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教育的同時,利用電教設備和有關教材,每月初一、十五定期組織黨員學習《黨章》、特色理論,集體收看省市縣組織部下發的電教片,並通過集體學習和個人自學的辦法,系統學習了《村級“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文件選編》,學習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學習《農村黨員先進生教育材料彙編》,結合座談會、討論會等形式,交流學習及思想認識和提高的心得體會,把黨員幹部的思想統一到“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和“學習三個代表,實踐三個代表”上來,提高了廣大黨員的政治理論水平,廣大共產黨員先鋒模範帶頭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得以充分發揮。二是健全各項制度,增強黨總支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戰鬥力。黨支部建立健全了黨內各項規章制度,如:黨總支議事制度、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制度、民主生活制度、“三會一課”制度,建立了村民選舉制度、村民議事制度、村務公開制度和村規民約等。在工作中嚴格按制度辦事,抓好落實。村內的重大事情首先在黨內討論醞釀,形成一致意見后提交村民大會表決,得到群眾的理解與支持。實行政務公開,對財務、事務按月張榜公布,對重大開支,由村民代表議事會表決通過,監督執行。黨總支注意培養後備年輕幹部,發展入黨積極分子,2005年有3人入黨,2006年計劃發展黨員2人。三是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黨支部先後開展了艱苦奮鬥教育、“五愛”教育、理念教育和“黨員身邊無次品”活動,實行黨員聯繫戶制度,黨員帶頭遵紀守法,帶頭勤勞致富,帶頭計劃生育,黨員幹部廉潔自律,處事公道正派,在群眾中樹立了良好的形象,凝聚了民心,密切了黨群幹群關係。

實現文明富裕


陵陽鎮
陵陽鎮
村黨支部始終堅持兩個文明一起抓,兩個成果一齊要。經濟工作選准一條好路子。該村黨支部立足當地資源優勢和原有經濟基礎,確立了走“工業壯大、集體增收,農民富裕”的路子,重點抓農業龍頭項目的改建擴建,以東莒公司為依託,培植農產品基地建設,帶動農民增收奔小康。從2003年到2005年三年內,通過爭取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採取企業利潤中拿出一塊資金,社會經濟能人入股一塊資金等形式,累計投入8000萬元,擴建恆溫庫150間庫容總量5.6萬噸,使東莒公司的農業龍頭帶動作用進一步增強,帶動本村村民種植綠蘆筍200餘畝,輻射帶動莒縣及周邊地區果蔬基地10萬畝。在抓經濟工作的同時,該村注重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一是提高村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和思想道德。村裡投資300餘萬元,建起辦公和綜合服務大樓,成立農民技術學校,利用文化中心,引導廣大村民學現代科學知識和先進生產技術,開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健康的文體娛樂活動,提高村民的“兩個素質”。二是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細胞工程。抓好普法工作,抓好村規民約建設,開展“五星級光榮戶”評比活動。通過評選“好婆媳”“文明家庭”“致富標兵”“優秀黨(團)員”等先進典型,大張旗鼓地表彰獎勵,促使了激勵機制,促進了村風民風的根本好轉,杜絕和根除了“髒亂差”和社會醜惡現象,全村實際20年無計劃外生育,無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先後被評為縣市省級“文明單位”。三是實踐“三個代表”,發展公益事業,集體投資4萬餘元,建起文明一條街和文明直通車,集體免費為村民安裝閉路電視、自來水,完成了全村改水改廁工程,硬化了街道,條條街道植樹種花,達到了綠化、美化、凈化、亮化,改善了居住環境。集體20年免去了村民的統籌提留款,老黨員幹部享受退休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社會五保老人由集體供養,60歲以上的老人每月享受30-60元的生活補助,70歲以上的老人集體收回了口糧田、責任田,按每畝產量發放食品、食油、麵粉等,對病災戶和失去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每個村辦企業幫扶一家(人),發給基本工資,廣大村民讚譽說:“還是共產黨好,社會主義好”。

優化產業結構


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上,村兩委本著“科技興村,產業強村”的指導思想,重點培植“龍頭企業”,培育“綠蘆筍”產業,扶持個體麵食、糕點、紙箱和塑料製品加工業,全村發展種植綠蘆筍200畝,扶持30餘戶個體加工業,戶均年增收3萬餘元,為農民增收致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構建和諧村莊


隨著村級集體經濟的不斷壯大,村民對物質生活水平的需求日益提高,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的要求,結合陵陽街實際,村黨支部制定“十一五”期間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五年規劃,緊緊圍繞“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力求各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一是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認真開展農村先進性教育活動,努力取得實踐成果,深入開展黨建“三級聯創”爭創“五好”村黨支部;二是加快我村基礎設施建設,搞好村莊規劃和人居環境治理,加快小城外建設步伐,制定科學的村級總體規劃,在村集體補貼為主的前提下,計劃在2006年年底完成450米沿街樓和20戶戶均面積160平方的居民樓建設,分期分批推進第二次村級建設,力爭在2010年前家家住上小康樓,搞好村莊綠化,改善農村環境衛生和村容村貌;三是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成果,使適齡兒童入學率達100%,實行助學金制度,學前和小學階段兒童每生每年補助200元,初中階段每生每年補助500元,高中階段每生每年補助800元,考入重點大專院校的一次性補助6000元;積極發展農村衛生事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村合作醫療制度,合作醫療費用全部由集體承擔;繁榮我村文化事業,建設高標準的圖書閱覽室、文體活動室、文化信息網路室,加強對村民的文化和科技培訓,推動農村體育健身工程;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五保老人,全村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及榮復轉業退伍軍人集體按月發放生活補助金和日用品;四是切實加強侶和計劃生育工作。堅持農村現行生育政策,進一步穩定低生育水平,對獨生子女戶和“純女戶”實行獎勵政策,確保獎勵費按月發放,落實到位。倡導婚育新風,開展人口理論的普及和學習,提高生育和保育水平,優化農村人口結構;五是構建農村和諧社會。開展“平安村”、“平安戶”的安全創建活動,加強對村民的法制教育,開展有“五五”普法活動,增強農民法律意識,使村民知法守法,並學會運用法律維權,構建農村安定祥合,農民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

獲得榮譽


該村多次被日照市委、市政府授予“經濟強村、小康村”稱號,1992年8月,被山東省人民政府授予“村鎮建設明星村”,1995年6月被評為省級文明村,黨支部先後三次被日照市委授予“紅旗黨組織”、“紅旗黨支部”、“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村民委員會兩次被評為“省級模範村民委員會”,黨支部書記馬先富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勞動模範”榮譽稱號,當選為九屆、十屆人全國人大代表,2005年3月被評為“全國鄉鎮企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