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職能分類

城市職能分類

城市職能分類的方法經歷了一個相當長的發展過程,這是一個從簡單到複雜、從定性到定量,從採用單指標到多指標的發展過程。

簡介


英國城市地理學家卡特(H.Carter)曾經把城市職能分類方法按發展的時間順序分為5種。①讀者可順著這個線索了解這些方法的演變過程。

演變過程


一般描述方法

這是城市職能分類中最早使用的方法。它由研究者首先確定一個城市類別的體系,以描述性的名稱加以命名,然後研究者根據自己對每個城市的了解,分別把城市歸入各個類別。在城市地理學的早期發展階段,有很多人做過這種城市分類。但是其中最早在地理學刊物上公開發表的是英國奧隆索(M.Auronsseau)1921年的分類。因此他成了這一分類方法的著名代表人物。奧隆索先把城市分成六大類,每一大類中又分成若干小類(表39)。他的分類稱得上是那個時代城市職能分類的高度綜合,類型十分齊全。第五類交通性城鎮的劃分是奧隆索與眾不同的地方,有他獨到的構思,但也由此招致許多批評,主要認為:
①這一類過於龐雜,使類間分配不平衡,把一些職能表39奧隆索的城市職能分類體系類別:
職能城鎮類型
行政首都、稅收城鎮
防務要塞城鎮、駐軍城鎮、海軍基地
文化大學城、大教堂城鎮、藝術中心、朝聖中心、宗教中心
生產製造業城鎮(1)彙集:採礦業城鎮;捕魚業城鎮;森林城鎮;倉庫城鎮(2)轉運:集市城鎮;瀑布線城鎮;中轉城鎮;橋頭城鎮;潮限城鎮;航運起點城鎮
交通分配:出口城鎮;進口城鎮;補給城鎮
娛樂療養勝地、旅遊勝地;度假勝地完全不同的城鎮歸併到了一起(如集市城鎮和採礦城鎮);
②第五類明顯地把職能和區位的概念混為一談(如潮汐界線和瀑布線上的城鎮不一定必然是運輸業城鎮)。類別中還有一些不必要的重複(如第三類)。
描述性城市職能分類至今還沒有失去它的實用價值。當被分析的城市較少或只要求作大致的城市分類時,一般描述方法通常就能滿足需要。這種方法的致命弱點是任意性和主觀性較大。
分類的好壞完全取決於研究者對每個城市職能特點的了解深度。確定一個描述性的城市職能分類的系統相對說來並不困難,每一類里選取幾個典型城市作例子也是容易的。困難的是怎樣使大量的城鎮在分類表中都各得其所。國內文獻對城市職能分類也提出過許多分類體系,卻沒有一個把全國幾百個城市分門別類的方案。追其原因,這種分類方法,一個城市只限於歸入一類,而絕大多數類別以一種職能命名,而職能特點較為複雜的城市,如不依靠一個客觀標準,分類就遇到困難,只能用主觀判斷解決。

統計描述方法

一般描述方法的邏輯發展就進入了統計描述方法。統計描述分類的城市類別仍然是分類者事先決定的,但每一類增加了一個統計上的標準。採用這一方法最享盛名的是哈里斯(C.D.Harris)1943年發表的美國城市職能分類。哈里斯的分類是依據1930年的人口普查和1935年的經營普查(Census of Business)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的。他把美國605個1萬人以上的城鎮分成10類,給其中的8類規定了明確的數量指標。指標一般包括兩部分:
第一是主導職能的行業職工比重應該達到的最低臨界值;
第二是主導職能行業職工比重和其它行業相比所具有的某種程度的優勢。
滿足這兩個條件的,即認為是某城市的主導職能,歸入相應的城市類。例如大的製造業城市(M′亞類)必須達到製造業職工至少佔從業職工的表40哈里斯的美國城市職能分類標準。標準類別主導行業在製造業、零售業、批發業三業總就業職工中的百分比(%)主導行業在全部從業職工中的百分比(%)製造業城市M′亞類+74+45製造業城市M亞類+6030~45零售商業城市R類+(並至少是批發業的倍)502.2批發商業城市W類+(並至少是零售業的%)2045運輸業城市T類至少是製造業的1/3,零售和批發業的2/3+1礦業城市S類+15大學城市E類在大學一級學校的註冊人數至少等於該城市人口的25%-60(製造業不足三業的6%)-50(零售業不足三業的50%)綜合性城市D類-20(批發業不足三業的20%)娛樂休養城市X類沒有找到滿意的統計標準,就業率低的城市被歸入這類政治中心城市P類各州首府及首都華盛頓資料來源:根據參考文獻45,表的設計來自參考文獻6。45%,同時製造業在製造、零售、批發三業的總就業人數中佔74%以上。運輸業城市的交通運輸業職工至少佔城市從業職工的11%,同時,不少於製造業職工的1/3,不少於商業職工的2/3,等等。把主導職能不明顯的城市,歸為綜合性城市。
作者沒有為娛樂休養城市和政治中心城市找到合適的指標,這兩類城市是憑印象分出來的。哈里斯把美國城市職能分類的結果用分布圖表示,並給予了合理的解釋。用勞動力結構的資料為城市主導職能規定一個定量指標,是統計描述法比一般描述法進步的地方,因此這種方法被後人一再借用。不過,定量指標的使用這時尚不充分,例如74%、45%、60%、2.2倍、1/3等等只有作者自己知道其含義,是憑經驗作出的主觀決定,不易被其他人所理解。它仍然沒有超脫描述性分類的性質,不同的只是由以前的定性描述變成了數量描述。除了增加了綜合性城市類外,這種方法仍然沒有解決城市分類只反映一個主導職能的局限性。

進一步發展


統計分析方法進入50年代。城市職能分類開始探索用統計參數來代替人為確定的數量指標作為衡量城市主導職能的標尺。首先被使用的統計參數是平均值,然後是標準差。這就是統計分析方法進行城市職能分類的實質。1953年波納爾(L.L.Pownall)首先把區位商引入紐西蘭的城市職能分類。他把城市分成7個規模組,計算了每一規模組城市6種行業的平均就業比重,然後算出各個城市對各行業平均比重的正偏差。任何大於某平均比重的城市部門,就是城市的主導職能。波納爾按製造和建築業、採掘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金融業、旅館和個人服務業、行政和專門服務業6個部門對城市逐一檢查歸類。這樣,一個城市有可能同屬於幾個職能類。
日本小笠原義勝1954年所做的日本城鎮職能分類也是先計算日本城鎮各種行業職工的平均比重,在此基礎上制定了日本標準型城鎮的職工構成,各城鎮按照它們與標準型城鎮職工構成的正偏差進行分類。例如工業職工超過59%的市鎮為工業城鎮,商業職工超過30%的市鎮為商業市鎮等。
表41日本標準型城鎮的職工構成(%)工業商業公務自由職業交通運輸水產業礦業其它產業市33~5917~3010~235~150~100~100~10町(鎮)25~5912~309~265~150~100~100~20。納爾遜(H.J.Nelson)認為,以往城市地理學家進行城市職能分類的基本思想是:假如一種經濟活動在一個城市被集中到一定的數量,以致這種活動支配了這個城市的經濟生活,那麼這種經濟活動就成為它的主導職能。因此,城市的職能類就是按不同的主導職能來區分的。但是,究竟多大的一個勞動力百分比從事某種活動,才能使城市所承擔的服務足以高出常態成為主導職能,這一直是沒有圓滿解決的問題。在前人工作的基礎上,納爾遜試圖提出一種客觀的、統一的、能被其他人檢查和理解的量測方法。這就是1955年他對美國897個1萬人以上的城鎮所進行的著名的職能分類研究。②其要點如下:①參見參考文獻67。①波納爾的職能分類除上述6個職能外,還有一個居住職能,它以城市的總人口和從業人口之間的比率作為確定基礎。以居住職能為主的城市實際上是風景勝地和休療養地。
(1)把美國國情普查中24個行業歸併成9種經濟活動,成為圖39美國城鎮9種經濟活動勞動力比重的頻率分佈曲線,9種城市職能類別的基礎。
(2)分別計算897個城鎮9種活動的勞動力結構百分比。並繪製了9個部門勞動力百分比的城鎮頻率分佈曲線(圖39)。曲線的橫坐標是勞動力百分比,縱坐標是城市個數。普遍有峰值出現。
(3)計算所有城鎮每種活動的職工百分比的算術平均值(M)和標準差(S.D)。
以高於平均值加一個標準差作為城鎮主導職能的標準,以高於平均值以上幾個標準差來表示該職能的強度(表42)。表42美國城鎮9種活動的職工平均比重和標準差經濟部門製造業零售業專門服務業交通運輸業個人服務業公共政行批發業金融保險不動產礦業平均值(M)27.0719.2311.097.126.204.583.853.191.62標準差(S.D)16.043.635.894.582.073.482.141.255.01M+1S.D43.1122.8616.9811.708.278.065.994.447.63M+2S.D59.1526.4722.8716.2810.3412.548.315.6912.64M+3S.D75.2630.1228.1620.8612.4116.0210.276.9417.65資料來源:引自參考文獻62,第195頁。(4)按照上述標準一個城市可能分入不止一個職能類。大約48%的城市有一項主導職能,被分入1個類,16%的城市分入2個類,7%的城市分入3個類,不到1%的城市分入4個甚至5個職能類。還有246個城市沒有任何一個部門的職工比重達到平均值加一個標準差的分類標準,它們被歸入多樣化的城市類。(5)作者最後用代號列出每個城市的職能類別,並對每一類城市的地理分佈作了簡要說明。城市類別的表達方式舉例如下:華盛頓Pb3F(公共行政3級、金融保險不動產1級)底特律Mf(製造業1級)紐約F2(金融保險不動產2級)邁阿密Ps3RF(個人服務3級、零售1級、金融1級)厄爾森特羅R3W3PsPbF(零售3級、批發3級、個人服務1級、公共行政1級、金融1級)紐黑文D(多樣化城市)表43是納爾遜分類的結果匯總。表43不同活動類型和專業化程度的城市數專業化程度總數1個S.D2個S.D3個S.D城市數活動類型數量%數量%數量%數量%製造業(Mf)18320.415383.62915.810.6零售業(R)13715.311080.32115.364.4金融等業(F)12313.79375.71310.61713.7批發業(W)10711.97368.22119.61312.2運輸業(T)9610.75153.12222.92324.0個人服務(Ps)9210.35761.92426.11112.0公共行政(Pb)859.54552.91922.32124.8專門服務(Pf)819.04251.81619.72328.5採礦業(Mi)465.11225.11226.12247.8多樣化(D)24627.4------資料來源:引自參考文獻9,第160頁。以納爾遜為代表的城市職能分類和以前幾種方法相比,有3點進步:①分類建立在較為客觀、嚴密的統計推導的方法論基礎上;②一個城市可以有幾個主導職能,屬於幾個城市類。更接近於實際情況;③可以反映城市主導職能的專門化程度。學術界在高度讚揚納爾遜分類方法的同時,也有人提出一些批評。
這裡主要對其中的兩點意見作一些討論。一種批評認為,從數理統計角度講,使用平均值和標準差對事物進行分級,只有在事物的出現概率呈正態分佈時才有意義。而納爾遜的9種活動中,只有零售業的城市頻率分佈曲線接近於正態分佈,製造業的頻率分佈曲線具有不規則性,其餘7種活動都接近於正偏態分佈(見圖39)。在這種情況下,有人認為用平均值加標準差作指標意義不大。也有人不同意這種批評,認為納爾遜在這裡只是借用平均值和標準差的概念作為識別職能主導性的指標,僅此而已。筆者支持後者的意見。
真正的問題倒在於為什麼當城市某部門的職工比重超過平均值加一個標準差時,就認為是主導職能。這免不了帶有一些主觀性。另一種批評認為按照納爾遜的標準,作為城市主導職能的部門不一定是該城市勞動力比重最突出的部門,這就把城市職能分類引入了“歧途”。他們舉例說,1950年紐約的在業職工中,金融業職工佔5.8%,按納爾遜的標準確定為金融業2級城市(大於3.19+1.25)。而紐約的製造業(25.8%)、零售業(13.5%)、專業服務(7.3%)、交通運輸(7.8%)、個人服務(5.9%)5個部門所佔的比重雖然都不到平均值加一個標準差,但比重值都大於金融業。這類問題也同樣出現在哈里斯的分類中,例如伊利諾州的Decat-ur,運輸業佔有12%的職工,被分為運輸業城市,然而該城市有更多的人被雇傭在製造業(24.6%)和零售業(19.7%)。

易誤解問題


一個城市職能分類中帶有普遍意義、並容易被誤解的問題,就這個問題筆者在此討論下列兩點:
(1)職工比重最大的部門未必一定是這個城市的主導職能。城市職能指的是城市為外地服務的作用,城市職工比重最大的部門有可能恰好就是城市最大的對外服務部門,如納爾遜分類中底特律的製造業(46.9%),但也可能比重最大的部門主要是滿足本市需要,無力為外地服務,因此這種經濟活動不可能成為城市主導職能。如紐約製造業職工雖然高達25.8%,居各業首位,但仍低於全國897個城市製造業的平均比重27.07%。紐約的製造業在總體上是不足以自給的非基本部分,因此它不可能是城市的主導職能。當然在這種情況下,並不排斥紐約製造業中的某些產品具有區際意義。另一方面,城市有幾個主導職能被篩選出來,與確定職能主導性的標準有很大關係。應該說,納爾遜採用的平均值加一個標準差的指標是比較高的。如果設想把標準降低到全國平均水平,那麼紐約的運輸業和批發業也成了它的主要職能之一。
(2)如果一個城市有幾個職能,究竟哪一個職能更重要?單純根據高於平均值幾個標準差來判斷是不是全面呢?從表42中平均值一欄可以看到,城市不同經濟活動部門的職工比重相差懸殊。製造業的平均值高達27.07%,最低的礦業只有1.62%,金融保險業只有3.19%。筆者認為作為城市的主導職能,應該兼備兩個特徵:既具有重要的區際意義,又在本城市的經濟結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①納爾遜的方法,能反映城市職能的第一個特徵,不反映第二個特徵。1959年韋布(J.W.Webb)在研究美國明尼蘇達州小城鎮的一篇論文中提出了職能指數的概念:②職能指數=PMp·P式中P——某城鎮某種經濟部門的就業人口在該城鎮總就業人口中的百分比,Mp——某經濟部門就業人口佔全區域城鎮就業人口的百分比。職能指數既包含了某部門在區域中的地位,也包含了該部門在城市中的地位。韋布本人雖然沒有把職能指數用於城市職能分類,但它對於職能分類無疑是有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