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浙總督
清朝九位最高級的封疆大臣之一
閩浙總督(閩東語羅馬拼音:ming z'ei zung du'ow),正式官銜為總督福建、浙江二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級的封疆大臣之一,總管福建、浙江的軍民政務。
光緒十一年(1885),清朝正式設立台灣省,命劉銘傳為首任台灣巡撫,歸閩浙總督管轄,自此閩浙總督統管福建、浙江、台灣三省軍民政務。
順治二年(1645年),置福建總督,兼轄浙江。總督府駐福州。
順治五年(1648年),改名浙閩總督,兼轄福建。總督府遷往衢州。
順治十五年(1658年),閩、浙兩省各置總督,福建總督駐漳州,浙江總督駐杭州。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裁浙江總督,以福建總督管轄浙江。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福建總督改稱福建浙江總督。
雍正五年(1727年),又分置福建總督、浙江總督。浙江總督李衛兼巡撫事。
雍正十二年(1734年),再裁浙督,閩浙複合。
乾隆元年(1736年),又置浙督。
乾隆三年(1738年),合併福建總督及浙江總督為閩浙總督,遂成定製。
光緒十一年(1885年),台灣建省,改福建巡撫為台灣巡撫,而以總督兼管福建巡撫事,台灣亦歸其統轄。
范承謨 盛京(今遼寧瀋陽) 隸漢軍鑲黃旗
劉兆麒 順天寶坻(今天津寧河)隸漢軍
李之芳 山東武定
王騭 山東福山
鍾音 順天大興(今北京) 隸滿州鑲藍旗
喀爾吉善 滿洲正黃旗
姚啟聖 浙江會稽
李衛 江蘇徐州豐縣(大沙河)
郝玉麟 漢軍鑲白旗
嵇曾筠 江蘇無錫
富勒渾 蒙古鑲白旗
德沛
富明安 滿洲鑲紅旗
蘇昌 滿洲正藍旗
崔應階 湖北江夏(今武漢)
常青 滿洲正藍旗
覺羅長麟 滿洲正藍旗
高其倬 遼寧鐵嶺 雍正三年
楊廷璋 漢軍鑲黃旗 乾隆二十四年
程祖洛 安徽歙縣 嘉慶十二年
方維甸 安徽桐城 嘉慶十四年
汪志伊 安徽桐城 嘉慶十六年
魏元烺 道光十一年辛卯(1831)
鄧廷楨 1840年1月
劉韻珂 山東汶上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1850年)
王懿德 河南祥符(今開封) 咸豐二年
慶瑞 咸豐八年
耆齡 滿洲正黃旗 同治元年
左宗棠 湖南湘陰 同治二年
吳棠 安徽盱眙(今安徽明光) 同治五年
馬新貽 山東菏澤 同治六年
李鶴年 奉天義州(今遼寧義縣) 同治十年
文煜 滿洲正藍旗 光緒二年
何璟 廣東香山(今中山) 光緒二年
楊昌浚 湖南湘鄉 光緒十年
卞寶第 江蘇儀征 光緒十四年
譚鍾麟 湖南茶陵 光緒十八年
邊寶泉 奉天遼陽(今屬遼寧) 隸漢軍鑲紅旗 光緒二十年
許應騤 廣東番禺(今廣州) 光緒二十四年
錫良 蒙古鑲藍旗 光緒二十九年
李興銳 湖南瀏陽 光緒二十九年
魏光燾 湖南隆回 光緒三十年
升允 蒙古鑲藍旗 光緒三十一年
崧蕃 滿洲鑲藍旗 光緒三十一年
端方 滿洲正白旗 光緒三十一年
周馥 安徽建德(今東至) 光緒三十二年
丁振鐸 河南羅山 光緒三十二年
松壽 滿洲正白旗 光緒三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