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真
明真
明真(1902.10.11~1989.5.17),又號真慈,俗名趙哲,湖北省荊門人。1922年於武昌蓮溪寺出家為僧,翌年夏至南嶽福嚴寺,當年受具足戒。明真遍參三藏,尤精《唯識》,著有《身非是我論》、《六乘百法明門論臆測》、《五蘊皆空的研究》、《相宗洛索管窺》等,凡70餘萬字。長沙市佛教協會輯其著作為《望雲集》出版。
1922年於武昌蓮溪寺出家為僧,翌年夏至南嶽福嚴寺,當年受具足戒。
1926年就讀於南嶽僧侶學校。
1939年夏,著名愛國僧人巨贊來南嶽,與明真一見如故,經常切磋佛理學術,研討抗日救亡工作。當年5月,南嶽成立佛道救難協會,被推任文書股長。
1945年,抗戰勝利,在《正信》月刊發表《南嶽之光》一文,記述南嶽僧人抗日救難、為國捐軀的可歌可泣的事迹。同年8月,南嶽佛學講習所恢復,仍任教師。
1946年5月,國民黨強征僧人當兵,他與僧眾組織“湘桂青年僧人聯合請願團”,發表宣言,反對內戰,拒不應徵。
1950年,應聘主持南嶽特區文物管理工作。
1952年推任長沙開福寺住持。
1954年,選任衡山縣第一屆人大代表,旋去北京中國佛教協會及佛學院工作,先後任協會副秘書長、副會長、佛學院副教育長、法源寺住持等職。
1985年選任湖南省佛教協會會長,但仍居北京。與靈濤、道階、空也並稱“湖南近代四大高僧”。
1989年圓寂於北京法源寺,塔葬於南嶽,趙朴初題寫了塔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明真任南嶽特別區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從事文物管理工作。1952年後,先後任開福寺住持,被選為湖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53年擔任中國佛教協會理事。1956年離湘任中國佛學院副教務長兼漢語講師。1957年至1981年曆任湖南省政協第一、二、三、四屆委員或常務委員。1958年秋,任長沙市佛教協會會長。1959年應邀來湘,編寫《湖南省志·宗教志》一書,其中有關佛教篇章由明真主編。1960年7月後又返回北京。1962年2月被選為中國佛教協會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文化大革命”期間,先後住法源寺、廣濟寺。1980年12月被選為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兼副秘書長,同時兼任法源寺住持,中國佛學院副院長。1985年5月又被選為湖南省佛教協會會長。11月仍回北京。1987年,明真繼任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他以生命不息戰鬥不止的精神,授徒講學,寫作不輟;接待內外來賓,關心佛教教育事業,開展地方佛教史的研究,倡導佛教徒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等,在佛教界贏得聲譽。1989年5月17日圓寂於北京,世壽88歲。靈骨由其學生戒園、惟正等人迎接回湘,建塔於南嶽祝聖寺供奉,趙朴初題寫了塔銘。
(據《湖湘文化名人衡陽辭典》,甘建華主編,爾雅文化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