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藝術研究所

天津市藝術研究所

1959年天津市文化局建立戲曲研究室,“文革”中被迫解散;1979年恢復,改稱為天津市文化局戲劇研究室;1981年又將天津市曲藝研究室併入。1984年7月,在此基礎上擴充編製、改革體制,成立了天津市藝術研究所。

辦所方針


天津市藝術研究所的辦所方針是:在黨的政治路線指引下,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推陳出新方針,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的方向,加強藝術理論、藝術規律的研究和探討;加強對當代藝術創作和藝術實踐的各種問題的研究、探討和評論;開展學術活動,活躍文藝思想,促進我市藝術創作和藝術事業的繁榮和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貢獻力量。

工作任務


根據上述方針,藝術研究所的具體任務,歸納如下:
一、開展學術活動,對當代藝術創作和實踐中的各種問題進行研究探討,組織撰寫有一定深度的、有一定指導性的藝術理論文章或專著。
二、開展藝術評論工作,推動和扶植藝術創作。
三、開展藝術史料和資料的收集、整理、研究、編纂和出版工作。
四、承擔全國、我市和我局交辦的各項藝術科研項目,以及其他有關編撰工作。
五、加強調查研究、為領導提供情況、建議和意見,起到局黨委在抓藝術創作方面的“參謀”、“助手”作用。
六、注意和重視開展對藝術規律、藝術理論、藝術美學等一些基礎理論、邊緣學科的研究和建設,注意開拓藝術研究新的領域,擴展視野。
七、努力培養藝術研究、藝術理論人才;提高藝術研究人員素質,擴大研究隊伍,適應形勢需要。
八、和國內外進行學術交流。

工作業績


新時期以來,藝術研究所陸續完成了中央、文化部和天津市、文化局交辦的國家重點和市重點藝術學科科研項目如《中國戲曲志·天津卷》、《中國曲藝音樂集成·天津卷》、《中國民間舞蹈集成·天津卷》、《中國戲曲音樂集成·天津卷》等,出版了藝術理論研究專著40餘部,發表了數百篇學術論文和藝術評論。
隨著新世紀的到來,新的形勢對我國哲學、社會科學事業提出了新的要求,為此,藝術研究所進一步提出面向時代、面向創作、面向全局、面向社會,深入基礎理論研究、積極參與藝術實踐的辦所方針,在堅持搞好基礎理論研究的同時,推出了一系列針對創作實踐、創作隊伍、演出市場等有關問題的調研報告,舉辦了不同門類的學術研討會,取得了豐碩的科研成果。

機構設置


所內現有戲劇理論研究室(由從事戲劇藝術理論的研究人員組成)、曲藝理論研究室(由從事曲藝理論的研究人員組成)、綜合研究室(由從事音樂、美術、攝影理論的研究人員組成)、資料室、辦公室等5個部門。科研人員22名,其中研究員7名,副研究員11名,行政人員8名。
所 長:劉連群(天津戲劇家協會副主席、中國戲曲表演協會理事、中國作家協會會員,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書 記:楊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