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家協會
中國各民族作家自願結合的專業性人民團體
徠中國作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各民族作家自願結合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作家、文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文學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
1949年7月23日,中華全國文學工作者協會在北平成立;10月,正式更名為中國作家協會。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中國作家協會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截至2009年6月,協會共有個人會員9301人。2017年發展中國作家協會會員507人。據2018年4月中國作家網顯示,中國作家協會擁有46個團體會員,設有5個直屬單位、16個主管社團、11個專門委員會。2019年9月,經黨中央批准,十九屆中央第四輪巡視將對中國作家協會黨組織開展常規巡視。
1949年7月23日,中華全國文學工作者協會(簡稱全國文協)在北平成立,選舉91位文學界著名人士組成全國委員會,設協會設職能部門5個,並相繼創辦《文藝報》、《人民文學》、《新觀察》等報刊,建立中央文學研究所、創作委員會等機構。到1953年7月,定編245名,所屬單位15個。
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成立時的合影
1955年,為加強統戰工作,作協成立了民盟支部。10月,中國作協成立9人臨時工作委員會,為理事會閉幕期間的執行機構。
1956年3月,在理事會第二次(擴大)會議上,正式成立作協書記處,原臨時工作委員會撤銷。同年12月,書記處經中央批准進行改組。
在肅反中,作協成立5人領導小組。在此期間,根據工作需要,作協機構屢有增減,1956年所屬單位19個,編製482名。至1960年,所屬單位減為14個,編製400餘名。
1960年,作協按照國家要求對機構做了大幅度削減,一些報刊、出版社相繼停辦。同年7月,作協召開第三次理事會(擴大)會議,經這次會議增補后的理事會理事共118名。
1966年6月,江青、張春橋炮製的中發66號文件批轉全國,對文藝界實行“犁庭掃院”、“徹底清洗”。一大批著名作家被揪斗和批判,當時在作協主持工作的作協副主席、黨組書記劉白羽與副書記嚴文井、張光年以及一大批中層幹部亦受到批鬥,作協及所屬報刊的工作全部陷於癱瘓。
1966年6月15日,中宣部派工作組進駐作協。6月30日,作協成立革命委員會籌備領導小組。7月14日,中宣部工作組撤回,文化部工作組進駐,隊長郭新友、作協劃歸文化部領導。8月12日,經群眾選舉成立作協革委會,同時經文化部黨組批准建立作協新的革命委員會。
1967年初,原革委會取消,造反團控制了作協黨、政領導權和機要室等部門。
1969年1月8日,中央派工人、解放軍毛澤東思想宣傳隊進駐作協。9月重新成立革委會,革委會下設政工組、辦事組,由11人組成。
1970年年底,全國開展整黨,作協恢復黨的組織生活,並成立支部。
1979年11月,作協召開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出“文革”后新的領導機構,即第三屆理事會142名,推舉出10名組成書記處。
1981年10月,在第三屆理事會主席團第五次會議上,討論調整和加強作協書記處問題,推舉出14名組成書記處。
1982年5月26日,中央書記處批准,恢復中國作協原體制,確定中國作家協會是一個全國性的專業團體,同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全國文聯是同級單位。
到1984年,原作協下設單位相繼恢復工作,作協創作研究室、中國現代文學館、《小說選刊》、《民族文學》、《中國作家》、中外文化出版公司等也相繼創建和創刊。9月,中央直屬機關編製委員會同意作協定編475名(其中行政編製116名,事業編製279名,企業編製80名)。
1984年12月,中國作協召開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大會通過的章程規定:“中國作家協會是中國各民族作家自願結合的群眾性的專業團體。”“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地會員分別選舉產生。”
1985年1月,選舉產生第四屆理事會共236名。3月,作協新一屆黨組成立。9月,創辦作協服務中心。
1986年6月,成立中華文學基金會。到1986年底,經中央直屬機關編製委員會和中宣部批准,中國作協此階段先後設置局級機構19個,定編588名(其中行政編製116名、事業編製294名、企業編製178名)。
到1989年12月,該階段減少局級機構3個(《新觀察》、《小說選刊》、中外文化出版公司),設有機構16個,定編716名(其中行政編製116名,事業編製374名,企業編製226名),機關內設職能部門5個,下設事業單位9個,企業單位2個。
中國作家協會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
1996年12月16日至20日,中國作家協會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800多位民主選舉的代表參加,選舉產生了由180人組成的中國作協第五屆全國委員會。
2001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中國作家協會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出席大會的代表876人。
2006年11月10日至14日,中國作家協會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
2011年11月22日至25日,中國作家協會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中國作家協會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2021年6月11日,中國作協官網公布了《中國作家協會2021年新會員名單》。經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會議審議批准,2021年發展中國作家協會會員726人。入會日期為2021年6月3日。
最高權力機構
魯迅文學院
一、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議和批准全國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中國作家協會章程;
四、選舉產生全國委員會;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執行機構
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全國委員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審議協會年度工作報告;
三、批准全國委員會個人委員的變更和增補;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全國委員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負責執行全國代表大會和全國委員會的決議。
據2018年4月中國作家網顯示,中國作家協會設有5個直屬單位、16個主管社團、11個專門委員會。
主管社團:中國國際報告文學研究會、中國茅盾研究會、中國散文學會、中國寓言文學研究會、中國少數民族作家學會、中國小說學會、中華詩詞學會、中國紀實文學研究會、中國丁玲研究會、中國趙樹理研究會、中國微型小說學會、中國報告文學學會、中國武俠文學學會、中國詩歌學會、中國蕭軍研究會、中國筆會中心
專門委員會:小說委員會、詩歌委員會、散文委員會、報告文學委員會、兒童文學委員會、軍事文學委員會、影視文學委員會、文學理論批評委員會、少數民族文學委員會、作家權益保障委員會、網路文學委員會
《中國作家協會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條規定:作協由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組成。
《中國作家協會會員辭典》收入1949年至2009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的全體會員辭條10308個。
截至2009年6月,協會共有個人會員9301人。2017年發展中國作家協會會員507人。
據2018年4月中國作家網顯示,中國作家協會擁有46個團體會員。
團體會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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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作家協會 | 湖北省作家協會 |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作家協會 |
天津市作家協會 | 湖南省作家協會 | 中國人民解放軍 |
河北省作家協會 | 廣東省作家協會 | 中國石油作家協會 |
山西省作家協會 | 廣西壯族自治區作家協會 | 中國鐵路作家協會 |
內蒙古自治區作家協會 | 海南省作家協會 | 中國煤礦作家協會 |
遼寧省作家協會 | 重慶市作家協會 | 中國國土資源作家協會 |
吉林省作家協會 | 四川省作家協會 | 中國電力作家協會 |
黑龍江省作家協會 | 貴州省作家協會 | 中國冶金作家協會 |
上海市作家協會 | 雲南省作家協會 | 中國水利作家協會 |
江蘇省作家協會 | 西藏自治區作家協會 | 中國石化作家協會 |
浙江省作家協會 | 陝西省作家協會 | 中國化工作家協會 |
安徽省作家協會 | 甘肅省作家協會 | 全國公安作家協會 |
福建省作家協會 | 青海省作家協會 | 中國金融作家協會 |
江西省作家協會 | 寧夏回族自治區作家協會 | 中國科普作家協會 |
山東省作家協會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作家協會 | -------- |
河南省作家協會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作家協會 | -------- |
中國作家協會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修改通過的《中國作家協會章程》第二章第六條至第十八條,對作協的任務做了規定:
第六條 組織作家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文化自信、文化自覺和文化擔當,不斷提高文學隊伍的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文化素養、文學藝術學養。
北京老舍文學院揭牌成立
第八條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引導廣大作家深入生活、紮根人民,努力反映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反映人民群眾建設新生活的偉大實踐,弘揚中國精神、傳播中國價值、凝聚中國力量。
第九條 加強文學理論建設和文學評論工作,提倡和鼓勵不同學術觀點和學派的自由討論,樹立和發揚與人為善、實事求是的文學批評風氣,切實加強對創作思想的引導。
第十條 發現和培養文學創作、評論、編輯、翻譯等新生力量,關心青年文學人才成長,廣泛團結聯繫新的文學群體,發展和壯大社會主義文學隊伍。
第十一條 大力培養少數民族作家,尊重少數民族文學傳統和特色,尊重少數民族作家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創作與翻譯,加強各民族之間的文學交流,促進少數民族文學繁榮與發展。
第十二條 努力辦好協會所屬報紙、期刊、出版社和網站等文學傳媒。堅持正確導向,不斷提高質量,努力實現思想性和藝術性的統一,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第十三條 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維護祖國統一,增進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作家以及海外華文作家的聯繫、交流。
第十四條 推進中外文學交流,積極參加國際文學活動,增進同各國作家的友誼,維護世界和平,促進人類進步事業。
第十六條 組織全國性文學評獎活動,對優秀創作成果和文學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七條 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與黨和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為會員從事創作、評論和其他文學活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服務;積極幫助解決會員的生活、工作、學習等方面困難。
第十八條 做好所主管文學社團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
加強文藝批評懇談會
2016年11月14日,文藝報社召開“加強文藝批評懇談會”,與十多位專家學者促膝懇談,共話增強文藝批評的批評精神與針對性、說服力。2016年1月27日,《文藝報》曾與光明日報社聯合召開“加強與改進文藝批評研討會”。
“中國當代文學與中華美學精神”研討會
2016年8月19日“中國當代文學與中華美學精神”研討會在中國現代文學館召開,由文藝報社、中國現代文學館主辦,就中國美學精神的內涵、如何繼承發展等相關話題開展討論。
新一代作家的錨定與塑形研討會
2016年7月19日,群山合唱——新一代作家的錨定與塑形研討會在北京魯迅文學院召開。
“百川匯海▪作家大講堂”
截至2018年03月,“百川匯海·作家大講堂”共舉辦七期。2018年03月17日舉辦的第七期,有在京作家、中關村海歸文學社團、海淀小作家協會、海淀高校文學社團聯盟、魯迅文學院學員,以及社會文學愛好者等共三百餘人現場聆聽。
《文藝報》
《文藝報》創辦於1949年9月25日,毛澤東、鄧小平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生前曾對《文藝報》的工作做過重要指示。歷史奠定了《文藝報》在中國文藝界的影響和權威地位,是展示名家風采,縱覽文學藝術新潮,讓世界了解中國文藝界的主要窗口之一。
《人民文學》
《人民文學》創刊於1949年10月25日,獲得“第二屆全國百種重點社科期刊”“首屆國家期刊獎”“第二屆國家期刊獎”“全國百強期刊”“中國最美期刊”“最受讀者歡迎的五十種期刊”等榮譽。被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來源期刊(1992年第一版、1996年第二版、2000年版、2004年版、2008年版、2011年版、2014年版)收錄。
《詩刊》
《詩刊》被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來源期刊(1992年第一版、1996年第二版、2000年版、2004年版、2008年版、2011年版、2014年版)收錄。
《民族文學》
《民族文學》創刊於1981年,被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來源期刊(1992年第一版、1996年第二版、2000年版、2004年版、2008年版、2011年版、2014年版)收錄。
《中國作家》
《中國作家》是由中國作家協會主管,中國作家出版集團主辦的國家一級大型文學期刊,1985年創刊,拓展為《中國作家文學版》、《中國作家紀實版》、《中國作家影視版》。被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來源期刊(1992年第一版、1996年第二版、2000年版、2004年版、2008年版、2011年版)收錄。
《小說選刊》
《小說選刊》由中國作家協會主管、中國作家出版集團主辦,是一本以彙集全國小說精品、遴選名家新人力作為己任的文學月刊。擁有中、短篇小說精選;微小說;專家推薦;小說課堂;史料;我與《小說選刊》等特色欄目。被評為全國百種重點社科期刊、80家中國郵政發行暢銷報刊。
《作家文摘》
徠《作家文摘》報社創刊於1993年,是一份文史與時政並重的綜合性文化類報紙,由中國作家協會主管、中國作家出版集團主辦。2015年入選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百強報刊”名單,2014年獲中國報業協會“中國報業發行工作創新獎”和“中國報業新媒體項目創新50強”,被中國郵政系統持續評為“全國優秀暢銷報刊”。
《中國校園文學》
《中國校園文學》創刊於1989年5月,舉辦過三屆全國校園文學社團學習與經驗交流會、六屆全國校園千字文徵文、四屆《中國校園文學》文學學習所、四屆全國校園九十九佳文學社刊(報)評選活動、五屆全國校園文學研討會、四屆“小作家杯”全國中小學生寫作徵文、三屆全國教師文藝作品評比、逾百場“作家進校園”活動,培養了幾代作家,團結了逾千家校園文學社團。被社會各界讚譽為“綠色刊物”“中國校園讀寫第一刊”。策劃出版“名家散文” “校園文學書系”“文學名著典藏”等系列圖書。2016年6月,《中國校園文學》雜誌被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推薦為“全國優秀少兒報刊”。
《環球企業家》
《環球企業家》雜誌創刊於1993年7月,由中國作家出版集團主辦,2009年,《環球企業家》加入21世紀報系行列,是核心標識的高端商業雜誌。
《長篇小說選刊》
《長篇小說選刊》是當代長篇小說由點及面、客觀、高端的訊息資料庫,為文學史、為長篇小說記錄了檔案。設有中外文學大家討論小說藝術的“小說論壇”專欄,以及“新作推介”專欄。
中國·南亞國家文學論壇
中國·南亞國家文學論壇本著“廣泛交流、促進對話、以文會友、互學互鑒、共同發展”理念,作家們圍繞著“傳承與交融中的文化發展”和“全球化語境下文學創作的個性”兩個話題進行交流切磋。
截至2017年11月,論壇共舉辦一屆,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中國作協外聯部、四川省作家協會承辦,以“一帶一路”文學新絲路為主題,弘揚絲路文化精神、打造中國和南亞間的文學交流平台,推動作家間交往。
中澳文學論壇
中澳文學論壇旨在討論界定當代中澳作家寫作的關鍵問題,發掘兩國作家寫作的話題素材,並探討未來兩國在文學和出版業合作發展的前景。
中澳文學論壇是兩國重要的文學盛事和交流平台。首屆於2011年在悉尼舉辦,第二屆於2013年4月在北京舉辦,第三屆於2015年8月在悉尼舉辦。第四屆於2017年5月在廣州舉行。
中國瑞典文學研討會
中瑞兩國的文學交流源遠流長,尤其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兩國作家經常往來,兩國文學作品的互譯逐步增多。中國瑞典文學研討會為兩國作家、翻譯家搭建交流平台,讓兩國讀者有機會更多地閱讀對方國家的文學作品,使文學和作家成為兩國人民友好的橋樑和使者。
2017年9月,是首屆中國瑞典文學研討會舉辦,由中國作家協會和瑞典作家協會聯合主辦。
茅盾文學獎
茅盾文學獎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每四年評選一次,是根據茅盾先生遺願,為鼓勵優秀長篇小說創作、推動中國社會主義文學的繁榮而設立的,是中國具有最高榮譽的文學獎項之一。
據2018年4月中國作家網顯示,茅盾文學獎已評選九屆。
魯迅文學獎
魯迅文學獎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每4年評選一次,是中國具有最高榮譽的文學獎之一,旨在獎勵優秀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報告文學、詩歌、散文雜文、文學理論評論的創作,獎勵中外文學作品的翻譯,推動中國文學事業的繁榮發展。
據2018年4月中國作家網顯示,魯迅文學獎已評選六屆。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每4年評選一次,旨在鼓勵優秀兒童文學創作,推動兒童文學的繁榮發展,是中國具有最高榮譽的文學獎項之一。另為鼓勵文學新人,設立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
據2018年4月中國作家網顯示,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已評選十屆。
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
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是由中國作家協會、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共同主辦的國家級文學獎,每4年評選一次,旨在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增進各民族文學工作者的交往交流交融,弘揚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推動少數民族文學的繁榮發展。
據2018年4月中國作家網顯示,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已評選第十一屆。
據2018年4月中國作家網顯示,中國作家協會設有重點作品扶持、少數民族作家重點作品扶持、民譯漢專項作品申報、少數民族作品出版扶持、重大現實題材創作扶持專項、優秀網路文學原創作品推介申報等作品扶持服務項目。
會徽
會徽
會議還審議並同意修改後的中國作家協會會徽圖案:中國作家協會會徽圖案內容為:以標點符號逗號為構圖主體,形如朝陽,象徵著蓬勃向上、繁榮發展的文學事業。
中國作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緊緊依靠廣大作家和文學工作者,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努力推出更多無愧於民族、無愧於時代的優秀作品,不斷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大的價值引導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動力。
中國作家協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依照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
中國作家協會貫徹全心全意為作家服務的宗旨,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的職能,把協會真正辦成廣大作家和文學工作者之家。
中國作家協會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群團發展道路,堅持黨對作協工作的統一領導,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與時俱進,改革創新,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和群眾性。
機構 | 職務 | 姓名 |
第九屆全國委員會 | 主席 | 鐵凝(女) |
副主席 | ||
主席團委員 | ||
名譽副主席 | ||
第九屆書記處 | 書記 | 錢小芊(主持日常工作) |
時期 | 職務 | 姓名 | 任職時間 |
中華 全國 文學 工作者 協會 | 第一屆理事會主席 | 茅盾 | 1949年7月 |
黨組組長 | 丁玲 | 1949年7月 | |
黨組書記 | 馮雪峰、邵荃麟 | 到1953年7月 | |
秘書長 | 舒群、陳企霞、嚴文井 | 到1953年7月 | |
第二屆理事會主席 | 茅盾 | 1953年9月 | |
中國 作家 協會 | 黨組書記 | 周揚 | 1953年 |
秘書長、民盟支部書記 | 陳白塵 | 1953年 | |
第一書記 | 劉白羽 | 1956年3月 | |
第一書記 | 茅盾 | 1956年12月 | |
秘書長 | 郭小川 | 1956年12月 | |
肅反5人領導小組組長 | 劉白羽 | 1956年 | |
黨組書記 | 邵荃麟 | 1956年12月 | |
秘書長 | 張僖 | 1960年7月 | |
黨組書記 | 劉白羽 | 1965年8月 | |
秘書長 | 許翰如 | 1966年5月 | |
革命委員會籌備領導小組主任 | 許翰如 | 1966年6月 | |
革委會主任 | 許翰如 | 1966年8月 | |
革委會主任(軍代表) | 張僖 | 1969年9月 | |
黨支部書記 | 李季 | 1970年底 | |
文化部、文聯、作協幹部安置辦公室主任 | 吳慶彤 | 1973年初 | |
恢復文聯、作協籌備領導小組組長 | 張光年 | 1978年1月 | |
臨時黨組書記 | 張光年 | 1978年7月 | |
臨時黨組書記 | 陳荒煤 | 1979年3月 | |
第三屆理事會主席 | 茅盾 | 1979年11月 | |
第三屆理事會書記處常務書記 | 馮牧、李季 | 1979年11月 | |
第三屆理事會書記處秘書長 | 張僖 | 1979年11月 | |
常務書記 | 朱子奇、孔羅蓀、葛洛 | 1981年10月 | |
延澤民 | 1981年10月-1982年 | ||
馮牧 | 1982年6月 | ||
黨組書記 | 張光年 | 1982年11月 | |
第四屆理事會主席 | 巴金 | 1985年1月 | |
第四屆理事會書記處常務書記 | 鮑昌 | 1985年1月 | |
第四屆理事會書記處秘書長 | 楊子敏 | 1985年1月 | |
黨組書記 | 唐達成 | 1985年3月-1989年12月 | |
黨組書記 | 馬烽 | 1989年12月 | |
書記處常務書記 | 瑪拉沁夫 | 1990年1月 | |
書記處常務書記 | 張鍥 | 1994年9月 | |
第五屆全國委員會主席 | 巴金 | 1996年12月 | |
黨組書記 | 翟泰豐 | 1996年12月-2000年9月 | |
第六屆全國委員會主席 | 巴金 | 2001年12月 | |
第六屆書記處書記 | 金炳華、丹增、王巨才、高洪波、 金堅范、吉狄馬加、張勝友 | 2001年12月 | |
第七屆全國委員會主席 | 鐵凝 | 2006年11月 | |
第七屆書記處書記 | 金炳華、張健、陳建功、 高洪波、張勝友、陳崎嶸 | 2006年11月 | |
黨組書記 | 李冰 | 2008年12月 | |
第八屆全國委員會主席 | 鐵凝 | 2011年11月 | |
第八屆書記處書記 | 李冰、張健、廖奔、何建明、 陳崎嶸、白庚勝、李敬澤 | 2011年11月 | |
黨組書記 | 錢小芊 | 2014年12月 | |
黨組書記 | 張宏森 | 2021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