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朝發(?—1840),字駿亭,為中國清朝武官官員,本籍福建惠安人,行伍出身。幼隨父徙居福鼎縣秦嶼鎮。
張朝發於1838年(道光18年)奉旨接替
黃貴,於
台灣地區擔任
台灣水師協副將。而隸屬
台灣鎮之下的此官職是台灣清治時期的這階段,全台灣的海防軍事層級最高武將,其統帥三標水營,數千名水師兵勇。(張朝發台灣水師協副將的繼任者是許靈)道光十九年(1839)任定海鎮
總兵。翌年六月初七,與英軍
水戰中被英艦擊中左股,當晚陣亡。時主持鎮海防務的欽差大臣伊裡布等人,把定海失守責任都推在張朝發一人身上,按丟城失地律,本擬將其處斬。故鄉
福鼎人民建“浙江定海總兵
張朝發墓”,墓前植“已歸大海心何負,未斬長鯨死不休”挽碑紀念朝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