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德徠院,清官署名。清末仿日本樞密院新設立的國務顧問機關。
宣統三年(1911年)5月,清廷在成立“
皇族內閣徠”的同時,在北京設立該院。其“許可權與內閣相為維繫”,“用備顧問”。設院長、副院長各1人,顧問大臣32人,另有參議10人。下設秘書廳,有秘書長1人。有特定奏事章程3條:(1)奏事均由面奏或用片奏,不具正折;(2)所奏之事以特旨諮詢事件為限;(3)所奏事件不登載官報。
陸潤庠、
榮慶為第一任院長、副院長。后榮慶與
奕劻曾任第二、三任院長。不久,清廷滅亡,它實際未發生政治作用,1917年
張勳擁
溥儀復辟后,清室曾委任
徐世昌任院長、
康有為任副院長。徐世昌推脫未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