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巷,在景山公園內,是蘇州戲曲藝人居住、學藝和排演的地方。
蘇州巷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帝)以
海宇蕩平,宜與臣民共為宴樂,特發帑金一千兩,在後宰門駕高台,命梨園演《目連》傳奇,用活虎、活象、真馬。”
南府和景山是當時宮中管理戲曲演出的兩個衙署。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七月關於宮廷用項開支銀兩的滿文檔案中,出現很多有關“景山授藝教習”的內容,如:“十九日,本月給景山授藝教習王國川、王時元、金有成、張文燦、唐國俊五人錢糧銀各四兩。”“當日,在景山教學藝諸太監之教習包虎、初國珍、龐國瑞三人,每日各以一錢五分計。”“給景山九間房學藝太監宋金朝等二十八人牛尾纓藤涼帽二十八。”
乾隆年間,宮廷的戲曲管理日益完善。敕編並成書於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的《
國朝宮史》記錄了景山和南府的編製及奉銀數額。當時規定:景山、南府各設總管一名,官級七品執守侍,錢糧相同,均為月銀五兩,米五斛,公費銀一兩;首領南府多於景山二名為四名,俱八品侍監,且月銀比景山三兩多一兩,米多一斛為四斛,
公費銀卻同為七錢三分三厘;兩處
委署首領均無定額和品級,月銀同為三兩,米三斛,公費銀七錢三分三厘;另外兩處太監均無定額,錢糧費用待遇均相同。
嘉慶十一年(1806年)成書的《
國朝宮史續編》記載,上述規定中僅錢糧和公費發生了一些變化,如景山首領月銀和米變為與南府等同,公費發放的銀兩改為
制錢,此外一切如故。
乾隆二十年(1755年)
熱河出行,南府、景山各學均參加。其編製為:南府:南府總管、內頭學、內二學、內三學、外頭學、外二學、外三學、弦索學、錢糧處、
中和樂;景山:景山總管、
教習學生、新小學、小內學、宮戲學、十番學、錢糧處。這些編製直至乾隆朝終,基本無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