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謠娘
踏謠娘
《踏謠娘》是唐代盛行的民間歌舞戲。屬於踏歌的一種,踏歌本是一種巫歌、巫舞,後來發展成極具觀賞性的歌舞和戲劇表演,其功能發生了質的變化。在踏歌的演變與傳播過程中,它的基本舞步,即踏地為節、連袂而舞、且步且歌、一唱眾和的特點,有時依然保存在以驅邪、娛屍為主要功能的巫歌、喪歌中;有時成為純粹娛人性質的歌舞,且可承載和表現某種具體內容;有時摻進有故事情節的歌舞小戲如《踏謠娘》中。
踏謠娘
隋朝末年有一個姓蘇的男人,長得很難看,一無官職,二無錢財,卻既好吹牛,又好喝酒,喝醉了之後呢?就回家打老婆。他的老婆是一位能歌善舞的美女,萬般無奈之下,只好把滿肚子的愁怨通過歌舞表達出來。因為她表現得生動感人,所以這個生活中的片斷就逐漸被移植到舞台上,成為唐代歌舞小戲中的代表作品。其演出情狀大致如下:
一個男演員穿著女人的衣服,學著女人走路的樣子,搖搖擺擺地慢慢走進場地,一邊走一邊唱,介紹著自己的遭遇,抒發出自己的感情。每唱完一小段,觀眾們就齊聲呼應道:“踏搖,和來,踏搖娘苦,和來!”大概因為是一邊搖擺著一邊唱歌,所以大家就把那演員的身段稱之為“踏搖”;又因為作品中的婦人聲淚俱下地反覆哭訴自己的不幸,所以大家就用“苦”字與“和”字來表示對她的同情。這時候那個姓蘇的無賴男人就該出場了,接下來的內容是在這一對夫婦之間的打與被打,追與被追還有喊叫哭鬧之類,其間觀眾們的情緒自然被調動起來,有同情的,有義憤的,更多的則是捧腹大笑、開心之極等等。再後來,於以上的二人戲中又增添出一個以台詞為主要表演手段,專為造成滑稽效果的角色“典庫”。於是,一種比較完整的綜合性舞台表演方式,就終於脫穎而出了。
從這個記錄在唐代《教坊記》中的故事可以看出,中華先祖們所創造出來的多種文學藝術形式,於唐代時正在進入一個逐步聯手乃至合成的階段。具體講:歌、說、舞、打,已經被組織到一個具有一定長度與特定情節的故事裡面。其題材的取向基本上來自於日常生活中的人情世故,其主要模式基本上習慣於以事言情,其表演的形式基本上保持在二人互動,其現場效果歷來注重表演者與觀看者的交流,其審美追求主要表現為詼諧滑稽,其價值標準著重於強調寓教於樂。據此,對於在中國戲曲學史上被奉為經典的、王國維所說的戲曲就是“以歌舞演故事”的名言,理應作出更為全面且具體的詮釋。
就“踏搖娘”這個在中國舞蹈史與中國戲曲史上具備雙重劃時代意義的名作而言,其創新之處不僅在於“以歌舞演故事”的“情節化”突破,更在於男演員對於女性角色的藝術化飾演。因為,在“優孟衣冠”中已有“歌”,在“東海黃公”中已有“打”,在“參軍戲”中已有“說”,在“踏搖娘”中已有“舞”,而男扮女裝則是“踏搖娘”在表演領域中的一大開拓,它正式啟動了長達千年之久的,一直沿續到現代“四大名旦”之京劇與當代“馮國佩式”民間舞蹈的反串化舞台表演之路,表現出中國古今舞台藝術家與中國歷代觀眾對於“反性別表演”的特殊喜好,說明著藝術化表演與自然性狀態在審美價值上的層次與魅力,至今依然是一個值得繼續分析與解讀的研究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