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統計局

政府機關

眉山市統計局是眉山市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制訂全市統計政策、規劃及地方統計制度、統計標準,依法查處干擾統計數據的行為和在統計上提供不真實數據的行為;審批區縣、市直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制定基層統計工作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基層統計工作規範化建設;指導基層統計工作,管理基層統計人員。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監督區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科技、文化、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遊、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資料。
(四)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市投入產出調查。
(五)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區縣、市直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發布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七)協助管理區縣統計局正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統計交流與合作,監督管理地方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和省、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八)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和後勤管理;負責行政效能建設政務督辦和績效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社會經濟調查隊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工作、文秘、會務、政務信息、辦公自動化、檔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訪、維穩、應急處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統計執法監督支隊:科學有效地組織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保障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貫徹實施,維護統計權威,提高統計數據質量。負責組織全市統計執法骨幹培訓;負責制定全市統計執法相關規定;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執法檢查;負責受理全市統計違法舉報查處。
法規科:認真貫徹落實《統計法》和《四川省統計管理條例》,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的統計政策、制度和法規;組織實施全市統計法制建設,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審核;負責統計違法違紀案件處理的聽證、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基層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制度和標準;擬訂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制定地方統計制度和地方統計標準,對統計執法方法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依法審批區縣和市級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實施全市統計調查業務的設計和監督管理;制定基層統計工作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基層統計工作規範化建設;指導基層統計工作等。
國民經濟核算與綜合科: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的監測預警;對縣域經濟、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收支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對區縣核算數據進行評估;編製經濟循環帳戶,提供全市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承辦全市經濟形勢新聞發布會。
工業統計科: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統計調查,對產業園區、大企業(大集團)、優勢產業等進行統計監測;組織實施規模以上企業聯網直報,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工業經濟的監測和評價考核;進行統計分析。
農村經濟統計科:組織實施全市農業、農村經濟、農民收支的統計調查,對農村貧困狀況、退耕還林狀況等進行統計監測;開展鄉鎮信息系統建設統計和鄉鎮經濟綜合實力評價;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投資與貿易統計科:組織實施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對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建築業生產經營情況等進行統計監測;組織有關部門評估全市旅遊產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人口和社會科技統計科: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工資、勞動力和城鎮居民收支的統計調查;組織有關部門實施全市社會發展基本狀況、科技進步與創新的統計調查;負責勞動力狀況、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社會發展和社會管理統計監測評價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能源和環境統計科: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環境基本狀況統計調查,對節能減排單位GDP能耗、資源循環利用等進行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負責能源消費和環境影響的統計監測,建立分地區單位GDP能源消費考核制度;進行統計分析。
服務業統計科:制定全市服務業統計方法制度和統計數據質量評估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維護全市服務業單位名錄庫,收集、匯總全市服務業主要經濟指標數據及專業資料;組織實施服務業(第三產業、文化產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現任領導


職務姓名
黨組書記、局長程志春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志勇
黨組成員、副局長唐銳
黨組成員、市社會經濟調查隊支隊長鄭懷
黨組成員、副局長曾嫻靜
黨組成員、總統計師趙星偉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段伶娟
二級調研員余素芬
四級調研員鄒水清
四級調研員肖琳

獲得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1年9月,被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