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稽核

專項稽核

專項稽核是指按照稽核程序,監督檢查自身及其分支機構的業務經營活動、財務活動或經營管理的某一方面、某一層次、某一項目、某一問題的專項監督檢查方式的統稱。

作用


①及時揭露和制止被稽核單位違反金融宏觀控制的行為,促進金融宏觀調控目標的實現。
②及時揭露和制止被稽核單位違背國家貨幣信貸政策和損害全局利益的行為,保證貨幣信貸政策正確、有效實施,維護國家和整體的利益。
③及時揭露和糾正被稽核單位業務經營運轉中的故障和越軌運轉行為,消除隱患,促進被稽核單位健康經營。
中央銀行通過開展大面積的統一內容的專項稽核,既可完善宏觀決策反饋信息,又能糾正金融機構中存在的傾向性、連鎖性的問題,維護金融秩序,促進金融事業的健康發展。
⑤迅速、及時、準確地完成行長和總稽核交辦的事項,成為行長領導、管理、決策的補充手段。
⑥是開展特定內容稽核的唯一方式,也是開展大面積的統一稽核內容的同步稽核和管理行對稽核項目規範管理的重要形式。

內容


①中央銀行宏觀調控機制運轉中的障礙性問題,如當出現信貸規模或現金投放失控時,可對此進行專項稽核。
②當中央銀行的貨幣信貸政策不能及時、正確貫徹執行,以及出現了損害全局利益的行為。
③被稽核單位在業務、財務、效益方面,運轉中出現故障或越軌運轉行為,如經營行(社、公司)超負荷經營不能保證存款支付時,嚴重影響該行業務活動的正常運轉,以及違反金融政策和貸款規定,將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固定資產項目的越軌運轉行為。
④經營行(社、公司)出現“連鎖性”問題。如不能及時清算行際匯差、佔壓他行資金、積壓票據、利用業務交叉名義不擇手段亂拉存款、不講原則亂放貸款等。
⑤特殊內容的稽核。如庫房被盜、出納大額短款、立案前的貪污、盜竊事件等,均可作內部專項稽核的內容。
⑥行長或總稽核交辦的其他事項。

優缺點


專項稽核方式具有適應性、針對性強和糾正、處理問題快的特點,具有稽核內容比較單一、佔用時間比較少,稽核成本化較低的優點。現階段主要採用這種稽核方式。其缺點或不足之處,主要是由於稽核內容的局限性,不能全面綜合考評被稽核單位的工作質量和經營效果。

適用對象


專項稽核方式主要適用於中國人民銀行二級分行、縣支行和專業銀行中心支行,縣支行對金融企業或對其自身業務職能部門在業務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傾向性問題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也適用於中央銀行總行、一級分行開展同步稽核和實行稽核項目規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