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時期
憲政時期
徠憲政時期,又稱“憲法之治”。是指1924年孫中山提出的“建立民國”程序的第三個時期。他把“建立民國”的程序分為軍政、訓政、憲法三個時期。憲政時期為軍政府解除權柄,按照憲法建立的國家機關分掌國事之時代。在憲政時期,召開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實行憲政,軍政府“還政於民”。經過全國大選,產生民選政府,從而達到建立一個獨立的資產階級共和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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徠憲政時期,又稱“憲法之治”。是指1924年孫中山提出的“建立民國”程序的第三個時期。他把“建立民國”的程序分為軍政、訓政、憲法三個時期。憲政時期為軍政府解除權柄,按照憲法建立的國家機關分掌國事之時代。在憲政時期,召開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實行憲政,軍政府“還政於民”。經過全國大選,產生民選政府,從而達到建立一個獨立的資產階級共和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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