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平

志丹縣公安局原政委

王昌平,男,中共黨員,大學文化程度,一級警督警銜,1982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志丹縣公安局政委、局長。

2014年王昌平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決定給予王昌平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人物履歷


1980.09—1982.07 陝西省人民警察學校學員
1982.07—1984.12 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民警
1984.12—1999.01 延安市公安局刑偵科科員(其間:1994.09-1996.12陝西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函授學習)
1999.01—2003.08 延安市公安局禁毒科科長(正科級)
2003.08—2007.09 延安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支隊支隊長(正科級)
2007.09任志丹縣公安局政委(副處級)

人物事件


2014年4月10日,中共延安市紀委對甘泉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王昌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經查,王昌平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20萬元。
王昌平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延安市紀委常委會、延安市監察局長辦公會研究,並報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王昌平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並收繳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