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縣公安局

望城縣公安局

望城縣公安局成立於1978年12月,隸屬於望城縣委、縣政府和長沙市公安局的雙重領導。縣局下設10個內設科室,7個直屬大隊,1個看守所,1個拘留所,21個派出所。現有在職民警384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14人,平均年齡33周歲,是一支年富力強,極具戰鬥力的隊伍。

單位簡介


近年來,全縣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堅強領導下,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這個全黨全國工作大局,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精誠團結,紮實工作,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全面加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公安業務工作,卓有成效的維護了全縣社會政治穩定,為雷鋒故鄉的四個文明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縣局先後於1994、1998、2002年三次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優秀公安局”稱號,於1994、1995、1998、2001、2002年五次被省公安廳授予“全省優秀公安局”稱號。
面對新時期公安機關擔負的政治社會責任,縣局黨委向全縣人民莊嚴承諾:將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縣公安工作,牢固樹立執法為民觀念,不斷提高公安機關“四個能力”,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促進我縣經濟社會新一輪快速發展,構建和諧、文明、平安望城而奮鬥。

單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分析研究全縣的敵情,社會治安情況,適時作出相應的決策;管理公安隊伍,指揮部署全縣公安保衛工作,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二)及時準確地掌握全縣刑事犯罪和社會治安情況,為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預防、打擊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對策和建議。
(三)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保障交通暢通。
(四)領導組織全縣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領導全縣警衛工作,承辦警衛任務的執行。
(五)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及其他刑事案件,打擊處理刑事犯罪分子。協調、參與處置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及搶險、救災工作。
(六)依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危險爆炸物品;管理特種行業;指導開展群眾性的治安防範工作,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華僑、港澳台同胞在本縣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七)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管理羈押場所。
(八)指導和監督全縣國家機關、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經濟民警隊伍的建設和業務工作,管理保安隊伍。
(九)監督管理全縣公共信息網路系統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公安科技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部門交辦的有關事項。

領導班子


局長 凌澤民
政委 彭亮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劉勇兵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政委 彭文格
黨委委員 副局長、政工室主任 楊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