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性收費
行政性收費
行政性收費是指國家行政機關為進行社會與經濟管理而收取的費用。各項行政性收費要區別收費對象和範圍,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的分工,實行分級管理,由各級物價部門根據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進行管理和監督,並會同中央和地方有關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凡執行行政性收費的機關,要公開張貼、陳列由物價局統徠一印製、頒發的“行政性收費許可證”,並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任意增添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
行政性收費
行政性收費
資格審查收費。對個人或團體從事特定社會或經濟活動的資格進行審定,頒發證明其行為或身份合法、允許其開展特定活動的證件所收取的費用。如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結婚證、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居民身份證、出口許可證等的收費。
裁定性收費。對經濟主體之間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發生爭議的事項進行協調和裁定的收費。如經濟合同仲裁費、勞動仲裁費等。
交易徠行為管理費。對經濟主體的市場交易活動進行管理和控制的收費,如市場管理費、攤位費、舊車交易市場管理費等。
2、懲罰性收費。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損公共利益的行為給予的經濟性懲罰。如對違反交通規則的罰款、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罰款,對經營假冒偽劣商品的罰款,對違反技術標準、違反商標管理的罰款,對違反污染排放規定的罰款,等等。
懲罰性收費與管理性收費都是管理和規範社會經濟活動的必要手段,但它們在社會經濟管理過程中所處的環節不同,管理性收費側重於事前規範和事中控制,懲罰性收費側重於事後懲治和糾正。
3、資源性收費。對佔有、開發、使用公共資源行為的收費,如土地使用費、採礦權使用費、探礦權使用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