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式體操
兵式體操
舊指軍訓式的體育操練﹐包括器械操(如單杠﹑攀繩﹑登梯等項練習)﹑兵式教練(如步法﹑槍操﹑隊列﹑軍禮等)兩部分。
目錄
體操運動是一種身體的操練,它通過各種有目的的、人為創編或自然形式的身體練習來發展身體機能,塑造形體,展示人體在時空交替中的律動與健美。體操運動在漫長的發展進程中,其動作內容不斷豐富、分化,動作難度不斷創新、提高,其健身、實用、審美及心理拓展的價值不斷被開發、挖掘,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和豐富的內涵。分析體操運動在學校體育課程中的地位演變、價值及趨向,對於正確認識體操運動,豐富體育課程內容,增強體育課程活力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學校體育自有體育課程以來,體操就一直是體育課的重要內容之一。縱觀百年來我國學校體育課程內容的演變,僅就體操而言,大致經歷了以下發展歷程。
1903年,清政府頒布《奏定學堂章程》,規定中小學校及師範開設體操科,小學每周3節,中學及師範每周2節。其內容主要是兵式體操、柔軟體操、器械體操、啞鈴等。此後20年左右,體操運動幾乎是我國學校體育課程的全部內容。這主要是學習日本的軍事制度,後來北洋政府時期開始引入美國的體育教育制度。
1923年,北洋軍閥政府將體操一詞改名為體育,“體操科”改為“體育課”。在此前後,由於西方文化的傳入,使田徑、球類等自然體育內容開始在我國學校興起。體操、球類、田徑成為學校體育的主要內容。如果說在此之前,學校體育的內容是體操的“一統天下”,那麼,此後一段時間,便是體操、球類、田徑的“三足鼎立”了。
解放以後,我國在歷次的體育教學大綱中都把體操列為學校體育課程的重要內容之一。其具體內容主要包括基本體操、技巧、支撐跳躍和單雙杠等,後來又加入了韻律體操。體操內容的課時在整個中小學體育課總課時中的佔15%左右。2000年底教育部頒布的過渡性中小學體育與健康教學大綱中,高中階段由於自選教材比例的提高,體操內容的比例降至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