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分使群
漢語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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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分使群指明確人們之間貴賤貧富和男女長幼的區分,使人們組成社會群體。荀子的社會觀。語出《荀子·富國》:“離居不相待則窮,群而無分則爭。窮者患也,爭者禍也。救患除禍,則莫若明分使群矣。”荀子認為,人生而有欲;人們的欲求相同,但欲多而物寡,社會的物資不能滿足人的欲求;如果人們之間沒有尊卑貴賤的分別,就必然發生爭奪,導致混亂。解決這一矛盾的辦法,就是“明分”,通過制定禮義,給人們規定出一定的“度量分界”,以調節人們的欲求,做到“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使人們各得其所,組成群體。
荀子所說的“分”,包含著多方面的內容:①“貴賤有等”,是指社會的等級劃分。“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也”。如果人們地位平等,好利惡害的本性相同,而物資不足,就必然爭奪,所以,規定出等級差別,是安天下的根本辦法。②“長幼有差”,是指父子、夫婦等人倫關係。“夫禽獸有父子而無父子之親,有牝牡而無男女之別”,把人倫之辨看做人與禽獸的根本區別所在。③“貧富輕重皆有稱”是指經濟利益上的差別。“明分”的根本目的是解決物與欲之間的矛盾;肯定人們之間貧富差別的秩序,是“明分”的核心內容。
明分要靠禮義。禮是分的體現,禮的實質就是對人們貴賤、長幼、貧富差別的規定,所以荀子說:“分莫大於禮。”分之所以能實行,是因為有義。沒有禮義,就談不上明分使群。
荀子的明分使群說也是對人禽之別的說明。荀子認為,能群有分正是人與禽獸相區別,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所在。人之所以“最為天下貴”,儘管體力不如牛馬,卻能役使牛馬,就在於人能群;能群是因為有分;分的體現在於禮,分之所以實行是在於有義。所以人與禽獸的根本區別,就在於有“義”。義是不可須臾丟掉的,“為之,人也;舍之,禽獸也”。他以義為人與禽獸的根本區別之點,與孟子相同;但他不把禮義看做人性的表現,而是看做明分使群的社會需要的產物,則不同於孟子。荀孟之間的這種不同,與他們對性的不同理解和性善、性惡之爭直接相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