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坡村

山西運城市芮城縣下轄村

陌南鎮上坡村全村2089人,南北3.8公里,東西2.3公里,土地7800畝,油路通往各自然村,11孔深井澆地面積3000餘畝,全村以種小麥、玉米為主,經濟主要來源以蘋果園收入為基礎。我村經濟有了好轉,計劃經濟的舊體制已在逐漸消亡,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制度正在創建之中。在這樣一個體制轉型時期,不和諧的出現就有其必然性。

目錄

正文


鄉級負債和財政缺口成為增加農民負擔的隱憂。我國財政體制實行“分灶吃飯”以來,財力出現過分向上集中的態勢,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過小,縣、鄉財政困難。由於自然資源佔有不同,我村收入和富村收入有“天壤之別”。法律制度建設的滯后。我國涉農法律建設取得了很大成就,如《村民組織法》、《土地承包法》的相繼頒布,但距農村和諧社會仍有很大差距。例如,農民失地引起的社會矛盾和社會衝突有各種原因,但最主要的一條,就是土地徵用的法律制度嚴重滯後於發展,造成土地徵用補償安置費偏低,而且常常不能全額發放到農民手中。國家強制性徵地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征為國家所有,農民在得到一定補償后,便永久喪失了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失地農民因失地而喪失雖然低微但相對穩定的基本的生活來源,再就業又困難重重,更因沒有社會保障而使生活前景充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