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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興
西漢人物
趙興中國西漢時期南越國的第四代王,公元前115年至前112年在位,是南越國第三代王趙嬰齊的次子,謚號“南越哀王”。
漢武帝
公元前115年,趙嬰齊病逝,趙興繼承王位,其母親樛氏當上王太后。據《史記》記載,樛太后在沒有嫁給趙嬰齊時,曾與霸陵人安國少季私通。元鼎四年(前113年),漢武帝派安國少季出使南越,前去告諭趙興和樛太后,讓他們比照內地諸侯進京朝拜天子;同時命辯士諫大夫終軍、勇士魏臣等輔助安國少季出使,衛尉路博德則率兵駐守在桂陽,以接應使者。
此時的趙興尚年輕,樛太后是中原人,南越國的實權實際上掌握在丞相呂嘉手中。據《史記》記載,安國少季來南越后,又與樛太后私通,南越人因此多不信任樛太后。樛太后害怕發生動亂,也想依靠漢朝的威勢,多次勸說趙興和群臣歸屬漢朝。於是就通過使者上書給漢武帝,請求比照內地諸侯,三年去長安朝見漢武帝一次,並且撤除和漢朝交界的邊境要塞。
漢武帝答應了南越國的請求,賜給南越國丞相、內史、中尉、大傅等予官印,其餘官職由南越國自置,這樣意味著漢朝朝廷直接對南越國高級官員進行任免。漢武帝還廢除了南越國以前的黥刑和劓刑等野蠻酷刑,比照內地諸侯用漢朝的法律。同時將派往南越的使者都留下來鎮撫南越,力求南越的局勢平穩。趙興和樛太後接到漢武帝的諭旨后,馬上準備行裝,為進京朝見漢武帝而做準備。
南越國的丞相呂嘉年齡很大,從趙眜、趙嬰齊一直到趙興,曾經輔助過三位南越王,他的宗族在南越當官的有70多人,又與南越王室有聯姻,在南越國的地位十分顯要,深得南越人的信任,甚至超過趙興的威望,是南越國的實權掌握者。呂嘉多次反對內屬漢朝,但趙興一直未理,使呂嘉產生了背叛的念頭,屢次託病不去會見漢朝使者。
趙興和樛太后害怕呂嘉首先發難,就安排了一個酒宴,宴請漢朝使者和呂嘉,想借漢使之力來殺死呂嘉等人。在宴席中,太后當面指出呂嘉不願歸屬漢朝的行為,想以此激怒漢使出手殺死呂嘉。可此時身為將軍的呂嘉之弟正率兵守在宮外,安國少季等使者猶豫不決,最終沒敢動手。此時呂嘉見形勢不妙,隨即起身出宮,樛太后大怒,用矛撞擊呂嘉,但被趙興阻止了。
呂嘉回去后,把他弟弟的兵士分出一部分安排到自己的住處加強防衛,託病不再去見趙興和使者。並暗中同大臣們密謀,準備發動叛亂。趙興一向無意殺掉呂嘉,呂嘉自己也知道這一點,因此數月過去,呂嘉都沒有採取行動。樛太后想自己動手殺掉呂嘉,但因為在南越權勢單薄,沒有能力完成此事。
漢武帝得到了南越國政權危機四伏的消息,責怪安國少季等使者的膽怯無能;同時又認為趙興和樛太后已經歸附漢朝,唯獨呂嘉作亂,不值得興師動眾,想派庄參率2000人出使南越。庄參覺得,如果是去和平談判,幾個人就足夠,如果是去動武,2000人遠遠不夠。所以一直推辭不肯去,漢武帝罷免了庄參的官。此時,郟壯士、原濟北王的丞相韓千秋自告奮勇的出來,願意領兵出使南越。
於是漢武帝於元鼎五年(前112年)派遣韓千秋和樛太后的弟弟樛樂,率兵2000前往南越。當韓千秋和樛樂進入南越之後,呂嘉等人終於發動叛亂了。呂嘉首先製造輿論,稱趙興太年輕,樛太后是中原人,又與漢朝使者有姦情,一心想歸屬漢朝,沒有顧及南越國的社稷,只顧及得得漢朝皇帝的恩寵。又稱樛太後去長安是為了把南越的珍寶獻給漢朝皇帝,把南越人賣給漢人作奴僕。然後呂嘉又乘機和他弟弟領兵攻入王宮,殺害了趙興、樛太后和漢朝的使者。
呂嘉殺死趙興之後,立趙嬰齊和南越籍妻子所生的長子趙建德為新的南越王,並設計把韓千秋和樛樂率領的2000多人的軍隊全部消滅,呂嘉這一舉動使漢武帝十分震怒,最終派10萬大軍於前111年滅亡了南越國。
趙興繼承南越國的王位時年紀尚幼,無法控制到曾為三朝丞相的呂嘉,最後在其母樛太后和呂嘉的權力鬥爭中致使自己被呂嘉所殺,也因此使漢武帝找到出兵南越的借口,並最終致使南越國徹底的被漢武帝所滅。
大越史記全書對趙興的記載
哀王 在位一年 母后宣淫,強臣専國,弱年庸主,何以堪之。諱興,明王次子也。
1 是年,王既即位,尊母樛氏為太后。初,太后未嫁明王時,嘗與霸陵人安國少季通(安國,姓。少季,名)。是歲漢使安國少季來諭王柔太后以入朝,比內諸侯。復令辨士諫大夫終軍等宣其辭,勇士魏臣等輔其決,衛駄路博德將兵屯桂陽待使者。時,王年少,樛后乃漢人。少季至,復與私通焉。國人知之,多不附太后。太后恐亂起,欲倚漢威,數勸王乃群臣求內附。即因漢使者上書,請比內諸侯,三歲一朝,除邊關。漢帝許之,賜王與丞相呂嘉銀印及內史、中尉、太傅印,余得自置。除其故黥劓刑,用漢法,比內諸侯,使者皆留鎮撫之。
己巳,元年。漢元鼎五五年(公元前一一二年)
1 王及太后飭治行裝,重齎為入朝具。時宰相呂嘉年長(長一作老),歷相三朝,宗族仕官為長吏者七十餘人,男皆尚公主,女皆嫁王之子弟、宗室,及蒼梧秦王有連,其居國中甚得眾心,愈於王。上書數諫王,王弗聽,因為叛心,數稱疾,不見漢使者。使者皆注意嘉勢未能誅。王及太后亦恐嘉等先事發,欲令漢使者權謀誅嘉等,乃置酒請使者飲,大臣皆侍坐飲,嘉弟為將,將卒居宮外。酒行,太后謂嘉曰:“南越內屬,國之利也,而相君若不便者,何也。”以激怒使者。使者狐疑相杖(杖,持也),遂莫敢發。嘉見耳目非是,即起而出。太后怒,欲鏦(撞也)嘉以矛,王止之。嘉遂出,介(分也)其弟兵就舍稱疾不肯見王及使者,陰與大臣謀作亂。王無意誅嘉,嘉知之,以故數月不發。太后欲獨誅嘉,又力不能。漢帝聞嘉不聽命,王乃太后孤弱不能制,使者怯無決。又以為王及太后已內附,獨呂嘉為亂,不足以興兵,欲使庄參以二千往使。庄參曰:“以好往,數人足矣。以武往,二千人無以為也。”辭不可,漢帝乃罷參。故濟北相韓千秋奮曰:“以一區區之越,又有王、太後為內應,獨丞相呂嘉為害,願得勇士三百人,必斬嘉以報。”於是漢使千秋與樛太后弟樛樂將二千人往,入越境。呂嘉遂下令國中曰:“王年少。太后,本漢人也。又與漢使者亂,專欲內附,盡持先王寶器入獻於漢,以自媚,多從人(乃相從之人也),行至長安,虜賣以為童僕,自取一時之利,無顧趙氏社稷,為萬世計慮之意。”乃與其弟將卒攻王,遂弒王與太后,盡殺漢使者,遣人告蒼梧秦王及諸郡邑,立明王長子術陽侯建德為王。王已遇害,謚曰哀王。
史臣吳士連曰:哀王之禍,雖出於呂嘉,而實兆於樛后。夫女色之能覆人家國也多端,其兆不可逆睹。故先王必制大婚之禮,必謹夫婦之端,必別嫌明微,必正位內外,必閑出入之防,必備三從之訓,夫然後禍無由至。哀王年少,不能防閑其母,呂嘉當國,內外之事,寧不預知。大國賓至,接之有禮,居之有次,供億有數,館伴有人,何至與母后通也。母后深居宮中,不預外事,有事而出,魚軒翟茀,嬪嬙陪從,何至與使客通也。嘉等與其撲燎原之火於方熾之中,孰若社禍亂之機於未兆之日之為愈也。故曰為人君而不知《春秋》之義,必蒙首悪之名。為人臣而不知《春秋》之義,必陷篡弒之罪。明王、哀王,呂嘉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