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財政局

東營市財政局

東營市財政局是東營市人民政府下設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財政方面的行政事務,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領導機構決策、領導和指導對口縣區財政部門的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政府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執行,擬訂有關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市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縣區及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負責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編製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市財政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經費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縣區財政預算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責任和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五)負責全市稅收政策管理。擬訂全市稅收規範性文件及實施辦法,擬訂市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完善全市稅收保障機制。
(六)按照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市級財政專戶以及資金。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照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七)負責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照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預算執行、監控以及分析預測。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市級總預算會計核算。牽頭編製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八)負責制定全市政府採購和政府購買服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全市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以及有關限額標準。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牽頭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九)牽頭編製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照規定承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負責制定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編製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匯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收取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十一)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依法依規履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責,組織實施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負責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二)根據市政府授權,履行市屬國有文化資產出資人職責,承擔所監管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參與擬訂市級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市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對口支援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審核並匯總編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障相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
(十五)負責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十六)負責擬訂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統一管理政府外債,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工作。開展財稅領域涉外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承擔全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相關工作。
(十七)負責擬訂全市政府引導基金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政府引導基金的預算和資金管理。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
(十八)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
(十九)負責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行政領導班子


師輝:黨組書記、局長
孟凡馥:黨組成員、市非稅收入徵收服務中心主任
馮培勤:黨組成員、副局長
隋向村:黨組成員、副局長
於泳浩:黨組成員、副局長
何曉霞:黨組成員、市財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內設科室


辦公室(掛政策調研室牌子)
綜合科(掛資產管理科牌子)
法規稅政科(掛稅收保障辦公室牌子)
預算科(掛政府債務管理科牌子)
國庫科(掛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牌子)
經濟建設科
行政政法和科教文科
社會保障科
農業農村科
金融科
績效管理和財政監督科
人事科
機關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