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州
太倉州
太倉州,是明清時期江蘇太倉地區的行政區名稱,1497年(明弘治十年)立太倉州,屬蘇州府徠,當時轄區範圍為現太倉市、嘉定區。1724年(清雍正二年),升格為太倉直隸州,並析地置鎮洋縣,下轄鎮洋縣、崇明縣、嘉定縣、寶山縣(自嘉定縣分出)等四縣。
1912年,廢州建制,太倉州和鎮洋縣合併,定名太倉縣。太倉直隸州就此分解為:太倉、嘉定、寶山、崇明4縣。1914年,太倉屬滬海道12縣之一。1927年,滬海道被撤銷。1932年,太倉縣隸屬第五區督察區。1949年正式設置嵊泗縣。
太倉直隸州轄區範圍:今太倉市全境;崑山市蓬朗新鎮等部分地區;上海崇明縣、以及嘉定區、寶山區、楊浦區、虹口區、閘北區、楊浦區、普陀區等蘇州河以北各區;浙江嵊泗縣大部分地區。
太倉州為明、清二朝區劃編製。
太倉州在1497年(明弘治十年)正式設立,當時隸屬於南直隸蘇州府;轄區範圍為現太倉市、嘉定區。
太倉直隸州於1724年(清雍正二年)設立,當時直隸於江蘇省。
太倉直隸州轄區範圍:今太倉市全境;崑山市蓬朗新鎮等部分地區;上海崇明縣、以及嘉定區、寶山區、楊浦區、虹口區、閘北區、楊浦區、普陀區等上海蘇州河以北各區;浙江嵊泗縣大部分地區——1947年10月自崇明縣劃為軍事管理區,1949年正式設置嵊泗縣。
太倉州的前身可追溯至1367年(即吳王元年,明朝未建立稱謂)設置的太倉衛,1367年朱元璋佔領太倉,將太倉設置為軍事重鎮(即太倉衛),此事太倉地域直接隸屬前軍都督府。1379年(明洪武十二年)太倉衛遷移到海邊(現長江入海口),更名為鎮海衛,鎮海衛1387年遷移到福建漳州龍海。期間,衛所治地(即現太倉南部城廂到瀏河一帶)兼管民政,不隸屬於其他縣府。
1405年(明永樂三年)7月11日,鄭和自太倉瀏家港(現太倉瀏河鎮瀏河口)開始了偉大的下西洋壯舉。
• 蘇州府太倉州時期
1497年(明弘治十年)因稅負增加為政府行政管理需要,析崑山縣惠安鄉(現崑山蓬朗,太倉南郊、城廂等地)、新安鄉(現太倉西郊、新湖、新毛等地)、常熟縣雙鳳鄉(現太倉雙鳳、直塘、沙溪等地)、嘉定縣循義鄉(現嘉定婁塘、太倉陸渡等地)、樂智鄉(現寶山陳行,嘉定唐行、華亭,太倉瀏河、瀏家港等地)正式建制太倉州,此為太倉州伊始。但當時的太倉州仍隸屬南直隸蘇州府管轄,是介於縣、府之間的行政機構。
• 江蘇省太倉直隸州時期
1724年(清雍正二年)太倉州升格為太倉直隸州,並析地置鎮洋縣,下轄鎮洋縣、崇明縣、嘉定縣、寶山縣(自嘉定縣分出)等四縣,直屬江蘇省。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太倉州隨即廢除,太倉州和鎮洋縣合併,定名 太倉縣。太倉直隸州就此分解為:太倉、嘉定、寶山、崇明4縣。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滬海道被撤銷。1932年(民國廿一年),江蘇省開始設置15個督察區(后改為13個督察區),太倉縣隸屬第五區督察區。
1933年(民國廿二年)3月,江蘇省將行政區縮編為9個區(后擴充到10個區),太倉縣隸屬無錫督察區——第二區,第二區1945年治所遷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