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綜合利用

水資源綜合利用

水資源綜合利用是通過各種措施對水資源進行綜合治理、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可分為不耗水或基本不耗水的河內利用,如水力發電、水運、漁業、水上娛樂用水等;耗水的河外利用,如農業、工業及生活用水等。

簡介


水資源綜合利用是一門綜合性學科。它的主要特點是把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結合起來去分析和解決某一地區的水資源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問題,並全面考慮技術、經濟、社會、環境等因素,運用系統分析的方法,研究水資源綜合利用途徑。

發展過程


人類從幾千年以前就開始灌溉,但在歷史上用水增長緩慢。20世紀以來,由於工農業迅速發展及人口急劇增長,用水量增加很快。人類開發利用水資源可分為兩個階段:
①單一目標開發,以需定供的自取階段;
②多目標開發,以供定需、綜合利用、強化管理的階段。隨著人類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口的增加,各類用水要求日益增長,1900年全世界人均年用水量約240m,至1980年已達 850m。對有限水資源的供需矛盾日趨尖銳;而水資源開發的難度卻越來越大,需求和代價越來越高。
因此,對水資源綜合開發利用,須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參照國土整治和環境規劃,在預測各類用水需求增長的基礎上,制定水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制訂水的綜合性長期供求計劃,及與此相適應的水資源戰略。

基本原則


水是大氣循環過程中可再生和動態的自然資源。應該對水資源進行多功能的綜合利用和重複利用,以更好地取得社會、經濟和環境的綜合效益。
綜合利用的基本原則是:
①開發利用水資源要兼顧防洪、除澇、供水、灌溉、水力發電、水運、竹木流放、水產、水上娛樂及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需要,但要根據具體情況,對其中一種或數種有所側重。
②兼顧上下游、地區和部門之間的利益,綜合協調,合理分配水資源。
③生活用水優先於其他一切目的的用水,水質較好的地下水、地表水優先用於飲用水。合理安排工業用水,安排必要的農業用水,兼顧環境用水,以適應社會經濟穩步增長。
④合理引用地表水和開採地下水,以保護水資源的持續利用,防止水源枯竭和地下水超采,防止灌水過量引起土壤鹽漬化,防止對生態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⑤有效保護和節約使用水資源,厲行計劃用水,實行節約用水

全球背景


水資源具有隨機性和時空分佈的不均勻性。水資源豐富地區,會出現乾旱;水資源貧乏地區,也可能發生洪澇。全世界年徑流量中約三分之二為洪水,其餘三分之一加上少量地下水約1.4×10m(平均每人3000m)是可再生利用的淡水資源量。
全世界灌溉用水佔總用水量約70%,約有17%的糧田進行灌溉,所生產的糧食佔全球總產量的40%;工業用水為第二主要用戶,主要用於電力、金屬冶鍊、化工、石油精鍊、紙漿造紙及食品加工等。不少工業發達國家工業用水佔總用水量60%~80%。
大多數發展中的國家的工業用水比重小於10%。全世界生活及城市用水佔總用水量約7%。有自來水供應的城市人均日用水量為100~300L,最高可達600L以上。20世紀以來,世界用水量迅速增長,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有不少國家和地區缺水。加上使用不合理,大量廢水、污水排入水體,使許多淡水資源失去利用價值。
更多國家和地區,面臨不同程度的缺水和其他水問題。為此,促進綜合開發、利用與保護水資源,成為各國普遍重視的問題。
中國水資源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隨著人口的增長和經濟的發展,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防治水害經歷了若干發展階段。
至80年代初,已有水利工程設施的最大供水能力為4.7×10m,約佔水資源總量的16.8%。其中河川徑流開發利用量4.1×10m,占河川徑流量的15.3%;地下水開採量為4.8×10m,淺層地下水利用率達24.3%。全國總用水量約4.4×10m,其中城市生活用水佔1.5%,農業用水佔88%,工業用水佔10.5%。平均每人每年用水量為460m,比世界人口平均年用水量的一半稍多。
進入70年代,在中國北方,水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各種水問題日益暴露。主要表現在:水資源短缺華北地區經濟發展的用水增長超過當地水資源承受能力;廢污水排放量增加,河流、湖泊水質急劇惡化,水環境質量明顯下降;流域開發和治理中,對水資源綜合利用注意不夠,對航道、漁業和生態環境出現不利影響;已建水利工程老化,效能逐漸衰減。
水成為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隨著工農業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城鎮發展,對水的需求從量和質方面仍要進一步增長。

規劃措施


為此,應當注意採取的措施是:
①制定流域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作為開發利用水資源與防治水害活動的基本依據。綜合規劃應充分反映流域內水資源和其他自然資源,如土地、森林、礦產、野生動物等資源的開發與保護間的關係。
②節水或更有效地利用現有水源,通過綜合科學技術、經濟政策、行政立法、組織管理等措施予以實現。
③建設一個穩定、可靠的城鄉供水系統,擴大可靠水源,除築壩蓄水、跨流域引水或開採地下水外,並考慮其他非常規擴大水源措施,如直接利用海水或海水淡化利用,污水處理再生利用,人工降雨等。
④控制污染、加強防治,努力保護和提高水環境質量。
⑤採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運用社會、經濟、技術和行政手段,加強調度、保障防洪安全。
⑥提高水資源管理水平,加強法制建設,從法律上保證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