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書說
三書說
三書說是新興的漢字構造理論,唐蘭在《古文字學導論》和《中國文字學》里談到的三書說,將漢字分為象形文字,象意文字,形聲文字三類;
陳夢家在《殷墟卜辭徠綜述》中指出了唐蘭三書說的問題,並提出自己的三書說,象形,假借,形聲。
裘錫圭先生在1988年出版的《文字學概要》中,認為陳氏三書說是基本合理的,但應把象形改為表意,假借不應該限制在本無其字的假借範圍里,應該把通假也包括進去。
三書說
為徠了完善漢字結構理論,現當代文字學家試圖突破二千年來六書理論的框架,作了許多改造六書的嘗試,想以三書說來代替六書說是其中影響最大的舉動。
一.三書說
1935年唐蘭先生在《古文字學導論》 中批判了六書說,提出了三書說,創立了關於漢字結構的新理論。唐氏把漢字分成象形文字、象意文字、形聲文字三類。其所謂象形文字是“畫出了一個物件,或一些慣用的記號,叫人一見就能認識這是什麼。”“一定是獨體字”,“一定是名字”,“一定是本名之外,不含別的意義。”可以“分做三類。一是屬於人身的形,可以叫做‘象身’,二是自然界一切生物和非生物的形,可以叫做‘象物’,三是人類的智慧的產物,可以叫做‘象工’。”如:人、口、虎、山、弓、一。包括六書中表名詞的象形字和指事字中的一小部分。所謂象意文字“是圖畫文字的主要部分”,“不過象意文字不能一見就明了,而是要人去想的。”“象意文字的範圍,包括舊時所謂‘合體象形字’、‘會意字’和‘指事字’的大部分。”如:大、休、立、見、名、雀。唐氏後來在《中國文字學》中寫道:“象形、象意、形聲,叫做三書,足以範圍一切中國文字。不歸於形,必歸於意,不歸於意,必歸於聲。形意聲是文字的三方面,我們用三書來分類,就不容許再有混淆不清的地方。”
對傳統理論是一個衝擊,對文字學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但未能很好地解決實際問題。這是因為唐氏三書說並沒有給非圖畫文字類型的以義會意的會意字留下位置;不包括假借,把假借字排除在漢字基本類型之外,不能真正反映漢字的實際;象形、象意的界限不很明確,難以把握,劃分意義不大,例如:“雨”字,唐氏在《古文字學導論》上編當中當作象形文字,上編《正訛》里又改稱為象意文字,“上”和“下”字,《古文字學導論》中當作象意文字,《中國文字學》中又改稱為象形文字,可見唐氏在劃分象形、象意時,也“有混淆不清的地方”。
陳夢家先生在1956年出版的《殷墟卜辭綜述》的“文字”章里,描繪了甲骨文字的發展過程,並且附帶談到整個漢字發展的問題,把漢字分為象形、假借、形聲三種基本類型。陳氏認為假借字必須列為漢字的基本類型之一,唐蘭的象形、象意應合併為象形。陳氏所謂象形實際上包含許慎所謂的象形、指事、會意和無聲符的轉注字,其所謂形聲實際上包含許慎所謂的形聲和有聲符的轉注字。陳氏說:“象形、假借、形聲並不是三種預設的造字法則,只是文字發展的三個過程。漢字從象形開始,在發展與應用的過程中變作了聲符,是為假借字;再往前發展而有象形與假借之增加形符與音符的過程,是為形聲字。形聲字是漢字發展的自然的結果。”
裘錫圭先生在1988年出版的《文字學概要》中,認為陳氏三書說是基本合理的,但應把象形改為表意,假借不應該限制在本無其字的假借範圍里,應該把通假也包括進去。提出:“三書說把漢字分成表意字、假借字和形聲字三類。表意字使用意符,也可以稱為意符字。假借字使用音符,也可以稱為表音字或音符字。形聲字同時使用意符和音符,也可以稱為半表意半表音或意符音符字。”在對三書分別進行研究時,還從每一書中再分出一些種類,例如表意字就又分成抽象字、象物字、指示字、象物字式的象事字、會意字、變體字等六種,會意字再分成圖形式會意字,利用偏旁間的位置關係的會意字、主體和器官的會意字,重複同一偏旁而成的會意字、偏旁連讀成語的會意字和其他等六類。
陳夢家等人的新三書說,總的說來眉目清楚,界限分明,較合邏輯,比六書說簡明。但其分類標準不如六書說只據漢字形義關係單一,還要著眼於漢字發展的過程,而假借字如上一節所論並不是一個獨立的漢字發展階段的產物,它產生極早,在漢字字形發展的每一個階段都產生,並促進漢字字形向其下一個階段發展,把假借作為漢字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階段是不合漢字實際的。另外講新三書者往往還要再分種類,如前面介紹的裘錫圭先生的表意字分類,結果搞得比六書繁複得多,更難掌握。漢字有一些不能納入六書的文字,同樣也有一些不能納入新三書的文字,裘錫圭先生在《文字學概要》中就用“不能納入三書的文字”一節專門對後者作過論述,並把它們劃分成記號字、半記號字、變體表音字、合音字、兩聲字等五類,由此可見新三書說跟六書說一樣並不能概括全部漢字的結構,還不是有關漢字結構的十分科學而完善的理論。正是由於上述原因,陳夢家等人的新三書說與唐蘭的三書說一樣至今還無法取代六書說的地位,現在講漢字結構的人大多數仍然沿用六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