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扶貧開發辦公室

重慶市黔江區扶貧開發辦公室

(四)加強對扶貧資金監督管理工作的職責。 (三)負責全區各類扶貧資金和物資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區社會扶貧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86號)和《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江委發〔2009〕41號)精神,設立重慶市黔江區扶貧開發辦公室,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組織、協調和指導革命老區建設工作的職責。
(二)加強對扶貧開發統籌協調的職責。
(三)加強貧困鄉鎮產業發展的職責。
(四)加強對扶貧資金監督管理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區扶貧開發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
(二)調查研究並提出全區扶貧工作的具體目標、任務、政策和措施建議,經批准后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和規劃。
(三)負責全區各類扶貧資金和物資的監督管理。對各類扶貧資金、物資開展檢查、監督和審計工作;組織、參與扶貧資金使用的績效考核。
(四)負責全區各類扶貧項目的規劃、審批和管理。承擔跨鄉鎮、跨行業扶貧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片區扶貧開發項目的實施。
(五)指導區直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扶貧開發發展規劃;負責全區扶貧開發統計、信息、宣傳、經驗交流等工作。
(六)組織開展全區產業扶貧、科技扶貧和貧困鄉鎮產業發展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引進、推廣先進實用技術;組織協調科技人才引進和技術培訓工作。
(七)負責全區社會扶貧工作。聯繫、協調、指導市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集團扶貧、民間組織扶貧協作工作;協調、指導區直機關對口扶持貧困鄉、村工作。
(八)負責外援扶貧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有關扶貧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黔江區扶貧開發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辦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構編製、幹部、人事、財務、資產、文秘、檔案、會議、接待、信訪、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黨務群團、綜合治理、精神文明、計劃生育、隊伍建設和退休人員管理、協調、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等工作;負責起草扶貧開發有關重要文件和領導講話;負責扶貧開發工作宣傳、經驗交流、涉外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搞好扶貧資金使用和項目執行,承擔扶貧資金審計、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參與扶貧資金使用的績效考核。
(二)項目科
負責全區扶貧開發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規劃實施工作。研究提出全區扶貧工作的具體目標、任務、政策和措施建議,經批准后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扶貧工作目標的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全區各類扶貧項目的規劃、審批和管理;負責各類扶貧資金、物資的分配和管理;參與擬定涉及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承擔跨鄉鎮、跨行業扶貧開發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檢查指導扶貧開發項目的實施;負責外資扶貧項目的規劃和扶貧開發項目庫的建設;負責指導片區扶貧開發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產業扶貧、科技扶貧;指導貧困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負責扶貧龍頭企業的申報、指導和服務工作。
(三)社會扶貧科
協助和指導區直有關部門擬定和實施扶貧開發發展規劃;負責聯繫和協調機關、民主黨派和企事業單位對口扶持工作;聯繫、協調、指導集團扶貧、民間組織扶貧協作工作;協調、指導區直機關對口扶持貧困鄉、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下派的科技扶貧掛職幹部;負責協調幫助貧困鄉村的招商引資和產業發展工作;負責扶貧基金的積累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扶貧開發情況及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的統計和監測工作,動員引導社會各界開展扶貧濟困活動;負責扶貧物資和扶貧培訓費的分配管理,指導鄉村適用技術培訓。
監察室與辦公室合署辦公。主要負責紀律監督、行政監察、廉潔從政等工作;承辦區監察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人員編製


重慶市黔江區扶貧開發辦公室行政編製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人員事業編製1名。

獲得榮譽


2021年2月,重慶市黔江區扶貧開發辦公室榮獲中共中央、國務院授予的“全國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