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牧
州牧
州牧是中國古代漢代至宋代的官名。古代以九州之長為“牧”,“牧”是管理人民之意。
西漢武帝時設十三州部,每部設一刺史,以六百石官監察包括二千石的太守在內的地方官。部為監察區,刺史為監察官。成帝綏和元年(前8),改刺史為州牧。后廢置無常。東漢靈帝時,為鎮壓農民起義,再設州牧,並提高其地位,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軍政大權。如漢末劉表為荊州牧,袁紹為冀州牧,都等於割據政權。以後歷代設都督、總管、節度使等,州牧之名即廢。唐宋時惟京師或陪都地方最高長官以親王充任者,尚稱為“牧”,其他州牧之名均廢。清代往往借作知州的別稱,實際上遠非東漢州牧之比了。
職官名。州牧為每州的最高長官。《書經.周官》:「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內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后指朝廷所委派的州郡最高行政首長。《幼學瓊林.卷一.文臣類》:「刺史、州牧,乃知州之兩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