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美術家協會
山東省美術家協會
山東省美術家協會是在山東省文聯領導和中國美術家協會指導下的由全省美術家、美術理論家、美術編輯、美術教育工作者自願結合的群眾性學術團體,肩負著發展山東美術事業的使命。其宗旨為堅持“二為”方向、貫徹“雙百。
協會編有內部刊物《山東美術通訊》,及時傳遞學術信息,溝通協會間的信息聯絡和會員間的學術交流。2009年,協會共有會員3464人(內含全國會員667人)。截止到2016年,協會共有會員5900人(內含全國會員1076人)。
該會是建國以來山東最悠久、最具學術性、權威性的學術團體,經歷了漫長的發展過程。
在1950年的山東省第一屆文代會上成立了山東省美術工作者協會,會長:呂品,副會長:任遷喬、葉又新、石可、張鶴雲、葉連森、林鳳吾、陶天恩、遲賓。1952年省文化局下設山東省美術創作工作室負責全省的美術創作,主任任遷喬,副主任葉又新、靳濤,並設有創作室若干,1956年該工作室撤消后,成員分了四部分,其中一部分調到省文聯。
1956年,省文聯成立了藝術部,下設音樂、美術、戲劇三個辦公室,美術辦公室即是省美協的前身。任遷喬任藝術部部長,分管美術。幹事戎玉秀、卓啟俊主持日常工作。當時我省只有七個全國美協會員,由美協華東分會代管。 1959年第三屆文代會上成立了中國美協山東分會。主席李超士,副主席:於希寧、魯萍、馬龍青、黑伯龍、遲賓(駐會)。戎玉秀、孫熹梅曾陸續負責日常工作。
1968年,省文聯撤消,美協亦隨之不存1979年省美協恢復,新組班子為:主席:於希寧,副主席:馬龍青、黑伯龍、呂學勤、任遷喬(駐會)、范芸安(駐會)。
1980年第二屆美代會,主席:於希寧,副主席:黑伯龍、馬龍青、石可、呂學勤、任遷喬(駐會)、范芸安(駐會),鄒振亞為秘書長。後來增補劉寶純為副主席,毛雲之為秘書長,常春月為副秘書長。
1995年第四屆美代會,主席楊松林,副主席:丁寧原、仇志海、朱銘、陳全勝、吳澤浩、楊文仁、趙建成、曾先國、曾昭明、常春月(常務),副主席(駐會)兼秘書長孔維克。
2004年第五屆美代會,主席:王承典,副主席(按姓名筆畫排序):韋辛夷、孔新苗、孔維克(常務兼秘書長、駐會)、朱全增、孫成河、杜華、張志民(常務)、陳全勝、陳國力、趙建成、姜衍波、唐秀玲、陶世虎、曹和平、曾先國、潘魯生,委員(按姓名筆畫排序):於新生、王力克、仇世森、尹毅、劉宗漢、楊楓、陳黎青、唐鳴岳、上官超英、梁文博,理事89人(不設常務理事)。
2009年第六屆美代會,主席:張志民,常務副主席:孔維克,朱全增(駐會),副主席(按照省文聯黨組同意的順序排列):韋辛夷、孔新苗、孫成河、杜 華(女)、姜衍波、唐秀玲(女)、曾憲國、上官超英、於新生、王力克、仇世森、楊 楓、陳黎青、唐鳴岳、梁文博、劉書軍、劉大力、苗登宇、毛岱宗、唐家路、孫肖嘉、何乃磊、李學明,主席團委員(按照省文聯黨組同意的順序排列):王紹波、劉青硯、韓 墨、時振華、秦 海、宋豐光、劉玉泉、趙英水、李 平、盧洪剛、楊 越、任勤林、趙安民、潘士強、徐永生、李振坤、王宇鵬、馬述興、張星斗、王居明、孫成剛、徐青峰,秘書長:王宇鵬。理事180人。
2017年第七屆美代會,主席:張望,常務副主席:張宜(兼秘書長),副主席:孫成河、王力克、楊楓、苗登宇、唐家路、王紹波、李平、徐永生、張星斗、王居明、孫成剛、張淳、楊曉剛、劉喜欣、李懷傑,主席團委員:孫肖嘉、任勤林、王宇鵬、雷家民、岳海濤、張法舜、張濤、吳磊、吳建軍、魏百勇、范傑、郭峰、李慶傑、董海全、遠宏、李忻峰、李岩。理事162人。秘書長:魏百勇。副秘書長:孫雁翔劉仲原李京波楊慶芬 雲門張岩孫萬靈管樸學 任欽功陳 健王 寧樊 磊張健。
本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充分遵循美術創作的藝術規律,發揚藝術民主,積極鼓勵各畫種的不同形式、不同風格、不同流派的自由發展,團結我省美術家和廣大美術工作者,努力發展和繁榮具有時代精神和中國特色的美術事業,為促進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而奮鬥。
山東美術家協會章程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山東省美術家協會(簡稱山東美協)。山東省美術家協會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組織全省美術家進行美術創作和研究的學術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美術
家、美術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第二條 本會是山東省文聯和中國美術家協會的團體會員。在山東省文聯直接領導和中國美術家協會的指導下開展工作,肩負著發展山東美術事業的使命。
第三條 本會遵守憲法及法律,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四條 本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充分遵循美術創作的藝術規律,發揚藝術民主,積極鼓勵各畫種的不同形式、不同風格、不同流派的自由發展,團結我省美術家和廣大美術工作者,努力發展和繁榮具有時代精神和中國特色的美術事業,為促進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而奮鬥。
第五條 本會積極採取各種靈活有效的方式,鼓勵和幫助會員深入生活進行藝術採風,在創作中努力反映時代精神;呼籲畫家們為人民奉獻自己的藝術和愛心。力求更多更好的作品問世,為人民提供豐富多彩的精神食糧;在藝術理論和創作實踐方面經常舉辦各種層次和內容的培訓活動,對會員進行業務指導。並通過展覽、評獎、出版、發表、廣播等活動,對優秀的美術作品和人才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六條 本會積極通過不同方式組織美術理論家、美術評論家開展美術研討活動,引導廣大美術家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了解國內外美術狀態和理論信息,不斷將山東美術推向更高的學術層次及參與全國美術發展的多元建構。遵循藝術規律,發揮學術專家才幹,建立健全山東美協藝術委員會及下設各畫種的藝術委員會,以便上下聯繫,共同繁榮山東的美術創作。
第七條 本會加強與省市電視、廣播、出版、報刊、雜誌等部門的聯繫,不斷宣傳和擴大我省美術家的藝術實踐活動和專業創作成就。本會積極與各省、市美協進行工作經驗交流及通過美術作品展覽進行學術交流。除《山東美術家通訊》外創辦內部美術期刊及與其他單位合作創辦學術報刊,及時溝通會員之間的學術信息,反映全省及全國的美術創作及理論動向,推出新人新作,發展山東美術事業。
第八條 本會積極聯絡台灣、港澳和海外僑胞(特別是山東籍)美術家,並與世界各國藝術家進行美術交流,以增進友誼、擴大視野、維護和平。
第九條 廣泛與熱愛和關心美術事業的有識之士和團體相聯誼,以爭取社會各界對美術事業的支持。根據國家政策發展文化產業。
第十條 山東美協實行團體會員制和個人會員制。
各市、地美協為山東美協的團體會員,大企業文聯所屬美協及省級各行業中所屬美協、美術團體凡贊成山東美協章程,提出申請並經省美協主席團審議批准即可成為團體會員。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省會員集體參加省美協的活動,可視同於團體會員。省美協有對團體會員進行指導、協調、服務的責任,團體會員有密切配合省美協開展各項工作的義務。凡贊成本會章程,有中國公民身份,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1.本人美術作品或理論著作,經過展覽、發表、出版,有較高思想性和學術水平者;
2.本人美術作品曾參加一次以上中國美協舉辦的大型美展及本會舉辦的綜合性美展三次以上者;
3.本人從事美術組織工作、美術教育、美術理論研究、美術編輯、工藝美術、建築藝術有較顯著成績者。
第十一條 申請入會者先經市、地美協提名推薦,填寫入會申請書,經本會主席團研究通過,即可成為本會會員。有特殊情況,本會也可直接吸收為會員。
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服從本會決議、參加本會各項活動、繳納會費和交本人存檔作品(複製品)的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罷免權;有對本會提出批評、享受本會組織的學習、考察、參觀訪問和深入生活等權利。
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有退會自由。根據新時期美協工作的特點,為便於徵集和更有效地使用會費,決定以屆次為期限,每五年交納一次會費(詳細情況見交納會費細則),凡長期不交納會費、脫離美術界、無故長期失去聯繫、不遵守協會章程、不服從正常管理者,即視為自動退會。退會者名單經與該會員所屬團體協會或單位美術負責人協商后在會刊公布。如欲恢復會籍須重新提交入會申請。
第十四條 本會會員的創作、研究、展覽等活動的正當權利和勞動成果受到侵犯時,有權要求本會予以保障。
第十五條 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有犯罪行為而喪失公民權者,經主席團通過,取消會員資格。
第十六條 山東美協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
其職權為:決定山東美協的工作方針和任務;審議工作報告;制定和修改《山東省美術家協會章程》;
選舉產生領導機構;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由各團體會員、單位會員選舉或民主協商產生,及由山東美協特邀產生。
第十八條 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從代表中選舉產生,理事候選人由各團體會員單位按商定名額推選后提名。各團體會員單位確定一名主持日常會務工作的負責人為代表團體會員單位的理事候選人。代表團體會員單位的理事,工作變動後由原團體會員單位另行推舉更替人選,並報主席團確認。
第十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召集之。必要時由主席團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必要時由主席團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二十一條 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由理事會行使代表大會職權,理事會閉會期間,主席團為常設領導機構。主席團下設辦公室,由主席、駐會副主席或秘書長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 根據協會工作特點和實際需要,本會設名譽主席、顧問若干人。名譽主席、顧問由主席團聘任,不再擔任山東美協理事。
第二十三條 主席團由主席、副主席、委員、秘書長組成。主席團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駐會副主席根據工作需要召集。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經費和事業費來源:
1、政府撥款;
2、會費;
3、本會創建的經濟實體收入;
4、有關單位贊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條 山東省美術家協會的英文名稱是SHANDONG ARTISTS ASSOCIATION,會址設在濟南。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從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施行,修改權屬於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屬於山東省美術家協會主席團。
花鳥畫藝委會、山水畫藝委會、人物畫藝委會、油畫藝委會、水彩畫藝委會、綜合材料藝委會、雕塑藝委會、理論藝委會、策展藝委會、實驗藝委會、當代藝委會、當代水墨藝委會、現代刻繪藝委會、陶瓷藝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