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啟倧

金啟倧

金啟倧(?~1626年),明朝天啟年間任寧遠通判,反對高第撤守關內的主張,在袁崇煥手下守衛寧遠,寧遠之戰中因火炮爆炸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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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金啟倧出身於小吏,任經歷官,主持獎賞功勞的事務,勤奮聰敏,有志向節操。孫承宗器重他,任用為通判,查核兵馬錢糧,監督修城工程,處理軍民訴訟,大得人心。
1625年(明天啟五年、后金天命十年)十月,明廷派高第取代孫承宗。高第認為關外肯定守不住,下令將錦州、右屯等城的防禦器械全部撤除,把守軍全部移回關內。督屯通判金啟倧表示反對,上書寧前道袁崇煥說:“錦州、右屯、大凌三個城池都是前鋒要地。如果收兵退出,已經安定的百姓又遷徙,已得到的疆界再次淪陷,關內外能經得起幾次退守啊!(錦、右、大凌三城皆前鋒要地。倘收兵退,既安之民庶復播遷,已得之封疆再淪沒,關內外堪幾次退守耶!)”袁崇煥也力爭不可。但高第態度堅決,最終撤除了錦州、右屯、大小凌河及松山、杏山、塔山的防禦器械,袁崇煥、金啟倧等一小部分明軍留守在寧遠城。
1626年(明天啟六年、后金天命十一年)正月,在知道明廷關外防禦的變化后,努爾哈赤率領后金大軍西渡遼河,二十三日抵達寧遠。袁崇煥知道后金來犯后,命令通判金啟倧整備守衛士兵的食糧,清除道上的行人。二十四日,寧遠之戰爆發,后金軍隊失敗。二十五日,后金軍隊再次攻城,又被打敗,對寧遠的包圍遂解,因戰事過於激烈,紅夷大炮長時間連續發炮造成炮膛過熱引發炸膛,金啟倧不幸殞命城頭。
金啟倧死後,贈光祿少卿,世代蔭襲錦衣衛試百戶(明代軍職名,在百戶之下,從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