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受理通知書
商標局收到申請書後給出的憑證
是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后給當事人的憑證,類似於收條。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完備的商標註冊申請書件后,商標局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人商標局已受理其申請,並告之其申請日。商標受理通知書,一般的是六個月左右就能拿到。
這個通知書還表明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件符合要求,申請手續齊備,因而商標局決定受理其申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編寫申請號,發給《受理通知書》”。此可見,凡收到《受理通知書》的,即表明其商標註冊申請在形式上是符合要求的,商標局已予受理,將依法進行審查。
對於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填寫不符合規定的申請,商標局將視情況採取兩種不同的處理方式:
1.對於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有部分內容需要補正的,商標局將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在申請人按期補正後,商標局將發出《受理通知書》。
2.對於無法補正的或者申請人不按期補正的,商標局將退回申請書件。
《受理通知書》只是表明商標局受理了商標註冊申請,而並未表明該申請是否能被核准,因此,《受理通知書》不能作為其商標使用的合法性證明文件。事實上,有相當數量的商標註冊申請雖已被商標局受理,但經審查后又被駁回了。
商標局在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中加註說明,提示公眾正確認識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的作用
為維護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避免因誤認產生的不良影響,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自2006年9月4日起,在其發出的《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中加入說明條款,以進一步明確《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的作用和意義。
根據我國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予以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僅表明商標局已收到申請人的商標申請,並不表明所申請商標已獲准註冊。發出《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后,商標局將對商標申請依法進行審查,從而決定是否核准註冊。註冊商標以商標公告為準。社會上一些人對《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存在誤解,認為申請人拿到《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就等同於取得了商標專用權,並對此進行炒作,造成一些不良影響。
商標局一般需三個月左右才能下發《註冊商標受理通知書》。若手續齊備,且在商標註冊大廳辦理,可能當時就可以拿到受理通知書及繳費發票。
1.申請人如懷疑申請件是偽造,可直接到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諮詢核實。
2.可致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綜合處電話。
3.可登陸國家商標局網站,進入商標查詢頁面,輸入商標申請號或申請人名稱,可供查詢是自申請日起4-6個月。
4.商標局的受理通知書就是普通的紙張,而且章是列印(原因是每天的申請過多,每件蓋章對審查進度及人力都有較大影響),代理偽造“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章戳是違法的。
一種是自己到國家商標局辦理商標註冊事宜(中國商標法允許本國公民直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申請)。另一種方式是委託一家經驗豐富的商標代理組織來向您提供商標代理服務。這樣,會節省您大量的時間與精力,當然,對方會收取相應的代理費。
商標在先註冊權利的查詢工作(非必經程序) :
商標查詢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註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標查詢雖然不是註冊商標的必經程序(遵循自願查詢原則),但此項工作可以大大減少商標註冊的風險,提高商標註冊的把握性。在查詢過程中,會受數據處理及商標申請審查期等等原因的影響,使得部分在先申請的商標無法進入資料庫,因此無法查詢檢索到該部分信息。另外商標查詢與審查工作由不同人員承擔,而查詢人員與不同審查人員的審查觀點上可能出現不同的意見,因此,商標查詢的結果不能當做法律依據,不具備法律效力。所以,註冊商標之前,找一家專業的商標查詢公司或一傢具備完善的商標查詢條件的商標代理組織是十分重要的。
(1)如果是以自然人名義提出申請,需出示身份證及遞交本人身份的複印件。如是以企業做為申請人來申請註冊,需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提供經發證機關簽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蓋有單位公章及個人簽字的填寫完整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的同有關名稱及商標圖樣10張(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交著色圖樣10張,黑白墨稿1張)。提供的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於粘貼,用光潔耐用紙張或用照片代替,長和寬不大於10厘米,小于于5厘米。商標圖樣方向不清的,應用箭頭標明上下方。申請捲煙、雪茄煙商標,圖樣可以與實際使用的同樣大。(ps: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聲明文件。 )
(3)準備相應的註冊費用:註冊的商標規費:300元,如是委託商標代理組織辦理,需再交納1000元左右的商標代理費。(ps:10種以下商品時收費300人民幣,超過10種后,超過的部分每種加收30元。如果不繳納費用,商標局將不受理其申請。)
1、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應當打字或印刷。對於手寫的商標申請書件,商標局不予受理; 2、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應按照《營業執照》填寫,如果《營業執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業所在地的省、市、縣名稱的,申請人必須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縣名稱。公章應與《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務項目應按照《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或《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填寫規範名稱,一份申請書只能填寫一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未列入分類表的,應當附送商品或服務項目的說明。 4、如申請人是自然人,申請人名稱除填寫姓名外,還須在姓名之後填寫身份證號碼;申請人地址可以填寫自然人的實際地址或通訊地址。
5、如申請註冊的商標不是立體商標和顏色組和商標,申請人應在商標種類一欄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
申請註冊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商標註冊是一種商標法律程序。由商標註冊申請人提出申請,經商標局審查后予以初步審定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註冊生效,受法律保護,商標註冊人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一個商標從申請到核准註冊,大約需一年至一年半時間。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註冊商標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商標續展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