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評估

聽力評估

聽力評估是通過聽力篩選的手段,對耳聾兒童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干預,以達到早期聽力語言康復的目的。並為聽力障礙嬰幼兒解決選配合適的助聽器、康復和教育提供有關信息。

基本概況


聽力評估的目的
1、通過聽力篩選,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干預,以達到早期聽力語言康復。
2、對篩選出來的聽力障礙兒童作進一步聽力損失的程度和性質的診斷,為聽力障礙嬰幼兒選配合適的助聽器。
3、為聽力障礙嬰幼兒的康復和教育提供有關信息。
(二)聽力評估的階段——聽力篩選與診斷
1、聽力篩選是指用快速而簡捷的方法從某個特定的群體(通常指0~6歲的新生兒及嬰幼兒)中鑒別出可能存在聽力障礙的個體的過程。沒有太多聽力學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也能實施聽力篩選,並且能較有效地早期識別未知的聽力損傷。沃特金(Watkin,1998)認為聽力篩選的方法必須滿足三個條件:(1)敏感性,即能夠鑒別聽力障礙的個體;(2)特異性,即能夠剔除聽力正常的個體;(3)經濟性:即能夠進行大規模的篩選,便於宣傳,易為公眾所接受
不同年齡的兒童,篩選的方法不同。嬰幼兒的聽力篩選可採用高危登記(high-risk rigister)和喚醒測驗。而年齡稍大的兒童可通過身體狀況和行為表現來及時發現兒童的聽力問題。下面是何華國在期所著《特殊兒童心理與教育》中列出的聽力障礙兒童一般的生理和行為表現。
生理方面:*常感耳部疼痛;*耳朵散發難聞的異味;*耳朵有分泌物流出;*耳朵嗡嗡作響;*外耳道感染;*經常感冒;*常見以棉花等塞耳朵;*經常以口呼吸。
行為方面:*上課易分心;*在構音上有困難;*常要求別人重複;*語音不清,缺乏變化;*不聽從或混淆教師的指令;*語音不清且不自知;*常側頭聽別人說話;*說話聲音過大或過小;*用看比聽更容易了解;*在看電視時,常把音量開得過大;*常無故打斷別人說話;*迴避參加說話的活動;*無法確定教室的聲響出處;*常常不理解老師的作業指示。
註:有關高危登記(high-risk rigister)的內容見“知識拓展”
2、聽力診斷
聽力學專業人員對篩選出的可疑聽力障礙兒童作深入而全面的診斷性聽力評估,了解兒童損失的程度、損傷的部位、可能的病因,以及兒童的語言、認知、運動等領域的發展。
(三)聽力測驗的方法
在醫學領域,聽力測驗包括的範圍和內容很廣。在教育情景中,常見的聽力測驗有純音聽力測驗、言語聽力測驗和行為測聽等。
1、純音聽力測驗:純音聽力測驗可以幫助我們確定兒童聽力損失的程度,其結果通常作為助聽器選配的重要依據。
2、言語聽力測驗:言語聽力測驗可以幫組我們了解個體言語聽力的損失程度;個體需要的舒適的響度範圍;不同語言聲音的辨別能力。言語測聽的結果對於選配助聽器、評估助聽效果和制定個別化的語言訓練計劃非常有參考價值。
3、行為觀察測聽法:觀察給予兒童聲音刺激后的行為反應,如轉頭、凝視、眼球轉動、停止活動等。這種方法比較粗略,其關鍵在於,測試者應仔細觀察和對比兒童接受聲音刺激前後俄行為反應。
4、遊戲測聽法:測試者利用各種會動或發聲的玩具吸引兒童的注意力,以達到測聽得目的。
5、其他聽力測驗方法:如用耳聲發射檢查耳蝸的生理功能,用電生理測聽來檢查耳蝸、聽神經通路和聽覺中樞的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