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衛生局
大慶市衛生局
大慶市衛生局負責全市五區四縣醫療衛生、疾病控制、法制與監督、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衛生科研、醫學教育、幹部保健、計劃財務、人事、安全、信訪、愛國衛生及健康教育等行政管理工作。並負責全市衛生系統黨務、紀檢、監察、審計及行風建設工作。局內設醫政、疾病控制、衛生法制與監督等11個科室。
全市共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971個。其中,市級醫院8所,二級醫院21所,市疾病控制中心1個,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1個,120緊急救援中心1個,血站1個。縣、區級醫院52個,縣、區級疾病控制中心9所,衛生院65個,門診部3個,專科防治所2個,婦幼保健機構8個,醫學在職培訓機構1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158個,覆蓋全市社區的 96%以上。全市衛生系統共有職工17000餘人,醫學碩士170名、醫學博士7名,高級衛生技術人員1,514名,其中正高職270名,副高職1,244名。全市各級 各類醫療機構共設病床9689張,萬元以上醫療設備9700台件。
經過全市衛生機構的努力和廣大衛生工作者的辛勤勞動,使全市衛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2006年共有四項工作全國先進,九項工作全省領先,市衛生系統被省衛生廳和市委授予全省行風建設先進單位和黨風廉政建設先進集體,市衛生局被省衛生廳授予全省衛生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被市人大、市政協授予建議、提案辦理先進單位,被市政府授予落實大事實事先進單位。
一是社區衛生服務“大慶模式”,在全國推廣。加強了三級醫院領辦社區的工作力度,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20個,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已達158個,覆蓋全市社區的95%以上,服務人數已達117萬人,為患者節約醫療費3,000多萬元。去年8月,中華醫院管理學會和人民網在大慶召開了全國醫院院長高層論壇,推廣大慶市三級醫院領辦社區的“大慶模式”。
二是院務公開新舉措,在全省介紹經驗。市衛生局秉承“服務於市民、取信於患者、滿足於社會”的宗旨,在各市級醫院實施了以醫療資質公開、醫療服務公開和收費價格公開為容的院務公開,讓患者明明白白消費。這一做法人民網、新華網和《健康報》等媒體進行了報道,省衛生廳在大慶市召開了院務公開現場經驗交流會。
三是建立新農合制度,農民得到了實惠。全市共籌集了5,195萬元,動員89.8萬人參加了新農合,有24.8萬人得到醫療補償,大慶市是東北三省唯一全省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地級市,而且實現了籌資總額、覆蓋率、參合率、政府補貼額和個人籌資額5項指標全省第一。大慶市新農合的做法先後兩次在全省介紹經驗。
四是打擊非法行醫工作,得到衛生部充分肯定。先後組織衛生執法人員2,098人次,檢查醫療機構1,359家次,取締無證行醫71家,取締非衛生技術人員89人,罰款4萬餘元。去年6 月,衛生部全國打擊非法行醫督導組來檢查后認為“大慶市的打非工作領導重視,各部門密切配合,有效地打擊了非法行醫,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是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得到了全國愛衛會的高度評價。充分發揮各區政府、各主管部門在創建工作中的作用,切實加強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八小”行業綜合治理力度,進一步提高了城市環境質量和生活質量,大慶市榮獲CCTV中國十佳魅力城市。去年9月,全國愛衛會督導組調研后對大慶市創建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
六是衛生執法工作,在全省介紹經驗。實施了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加大了餐飲業、公共場所的監管力度,調查處理衛生行政案件370起,未發生一起行政複議結果變更和行政訴訟敗訴案件。去年8月,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介紹了經驗。
七是加強醫院管理,榮獲優秀組織獎。為建立和諧的醫患關係,開展了創建醫德醫風示範醫院和百姓放心醫院活動,嚴格實施了“十個不準、六個嚴禁”,提高了醫療服務質量與水平,全市有20家醫院被中華醫院管理學會命名為百姓放心醫院,市衛生局被授予醫院管理優秀組織獎。
八是醫院文化建設,在全省介紹經驗。在全市衛生系統開展了社會主義榮辱觀主題實踐活動,提出了全市衛生系統醫德觀,通過醫德觀教育,增強了隊伍素質,提高了服務水平,樹立了醫院形象,全市有3家醫院榮獲全省醫院文化建設先進單位,市衛生局在全省衛生文化工作會議上介紹了經驗。
(一)貫徹和組織實施黨和國家、省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各種衛生標準、規章。
(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等管理規定;依法組織制定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三)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和監督醫療衛生機構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規範;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研究提出全市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規劃的編製和實施。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七)制定全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全市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管理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管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組織制定全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指導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與應用;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后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參與有關部門實施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推薦評審;組織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業知識能力考試;管理衛生系統人事及業務目標工作。
(十四)負責市委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預防保健工作;負責在我市召開的國際性、國家、省和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戰略、規劃,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中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師承教育。
(十六)負責衛生系統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衛生文化建設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統戰、老幹部管理、婦女、工會和共青團工作。
(十七)負責衛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行業作風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規劃、措施並監督實施。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大慶市衛生局有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大慶市疾控中心、市120緊急救援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病媒生物防治所、市紅十字會辦公室、市醫學會辦公室7個直屬事業單位,職工255名。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衛生重大政策;負責綜合協調、督辦督查、會議組織、文電管理、綜合信訪、衛生信息、檔案管理、安全保衛、史志編撰、政務公開、後勤事務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
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社會保險工作;參與有關部門實施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推薦評審;組織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業知識能力考試;負責醫師資格認定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衛生系統管理幹部相關培訓;承擔衛生系統全市性表彰工作;管理衛生系統業務目標工作。
(三)規劃財務審計科。
擬訂全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建設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協調有關部門擬訂衛生事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和財務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全市衛生系統基本建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醫療技術信息工作;負責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管理全市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的集中招標採購工作;提出衛生服務、藥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等政策建議,監督衛生服務價格;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部門預算、醫療衛生資金、基建投資和專項資金的管理及經費報賬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法規與衛生執法監督科。
擬訂衛生法制建設規劃,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衛生政策和標準;負責衛生聽證、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市衛生局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保健用品和生活飲用水及涉水衛生安全產品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監督隊伍綜合協調工作,組織開展衛生監督員培訓;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違法行為,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查處工作。
(五)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與其合署)。
負責指導協調全市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和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建立與完善衛生應急信息和指揮系統;組織開展衛生應急科學研究和應急知識教育。
參與起草市政府食品安全監管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規範、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
(六)疾病預防控制科(保健科與其合署)。
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預防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依法管理傳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的防治工作,開展疾病常規監測和預警監測;管理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承擔市防治艾滋病委員會辦公室、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計劃免疫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
負責市委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預防保健工作;負責在我市召開的國際性、國家、省和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高級內外賓來大慶醫療保健和衛生防疫工作;指導檢查幹部門診、病房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委保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科(農村衛生管理科與其合署)。
負責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工作,擬訂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婦幼保健和生殖健康專項技術、衛生系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負責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負責婦幼保健機構等級評審和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負責制定婦幼保健、社區衛生機構建設、人員崗位、技術服務和信息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制定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標準,組織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
擬訂全市農村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擬訂農村基本衛生保健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規劃並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實施農村初級衛生保健、農村衛生人才培養、衛生支農等工作;指導鄉村醫生執業註冊與相關管理工作。
(八)醫政科(醫療服務監管科與其合署)。
負責對醫療機構分級管理評審;負責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審定、發證及校驗工作;負責醫師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註冊、護士執業考試報名資格預審及執業註冊和外籍醫師在華短期執業註冊;審核醫療廣告內容;監管新葯臨床試驗和臨床藥品不良反應;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救護;負責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購置審批工作。
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醫療機構、血站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託及處理工作;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九)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
擬訂全市國家藥品儲備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和監督醫療衛生機構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負責醫務人員使用基本藥物培訓;分析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后產生的影響,提出應對方案。
(十)科技教育科。
擬訂全市醫學科技、醫學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督導醫學科研項目的實施;指導醫學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和科學知識普及工作;組織指導衛生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畢業后醫學教育工作;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擔衛生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中醫科。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在醫療保障制度、區域衛生規劃、社區衛生服務、農村合作醫療等總體部署中中醫行業承擔的任務;擬訂中醫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醫、中西醫、民族醫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校驗、等級評審和監督管理;指導醫療機構中的中醫工作;負責中醫從業人員執業資格考核、水平能力考試和培訓;負責中醫醫療糾紛的調解和處理工作;負責中醫醫療廣告的初審和監督管理。
(十二)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愛國衛生各項工作,依據標準、方案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提出工作目標,組織協調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工作。
黨委辦公室。按黨章規定設置。負責衛生系統所屬單位的班子建設、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衛生文化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統戰、老幹部管理、婦女、工會和共青團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考核管理所屬單位領導班子,管理市直醫院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勞資、財務、審計、醫務、護理、科教等十個崗位的正科級幹部 及副處級單位的黨政班子副職幹部,管理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科級幹部;負責所屬單位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副處級以上黨組織的建立、換屆的人事安排意見須報市委審批);完成衛生系統黨委(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檢監察室。按紀檢監察規定設置。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衛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規劃並實施;檢查處理違反黨紀案件,申報需要黨委和上級紀委批准的案件;負責衛生系統行風建設工作,檢查醫務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執行情況;受理個人和單位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負責衛生系統的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開展懲防體系建設及源頭治腐專項工作;對衛生系統重點項目及重大事項進行紀律監督;負責監督全市醫療衛生單位藥品收支兩條線、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大中型醫療器械集中招標採購工作。
市衛生局行政編製34名,工勤人員編製4名。科級領導職數:科長18職(含黨委辦公室主任、紀檢監察室主任各1職),副科長1職。主任科員7職。
(一)處級職數由市委組織部另行明確。
(二)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市農業委員會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畜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市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各部門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三)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證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四)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管理規定草案,擬訂職業衛生標準,負責職業病的監護、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危害因素衛生評價。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以及組織查處職業 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五)將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承擔的查處餐飲服務環節,保健食品、化妝品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的職責劃歸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市衛生局職工中等專業學校12名事業編製划給市食品藥品稽查局。調整後市衛生局職工中等專業學校事業編製為72名,其他機構編製事宜不變。
(七)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宜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