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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

四川廣安市前鋒區委原常委、區政府原副區長

陳華,男,漢族,1972年9月生,四川岳池人,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5年8月參加工作,四川三峽學院生物教育專業畢業,專科學歷。曾任四川廣安市前鋒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2016年6月,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經歷


1995.08—1997.12岳池縣喬家鎮企業辦主任
1997.12—1998.11岳池縣齊福鄉黨委副書記
1998.11—2000.08岳池縣羅渡鎮黨委副書記
2000.08—2002.03岳池縣白廟鎮鎮長
2002.03—2002.10岳池縣上掛廣安市國土資源局
2002.10—2003.04岳池縣白廟鎮黨委書記、鎮長
2003.04—2004.11岳池縣白廟鎮黨委書記
2004.11—2006.10岳池縣九龍鎮黨委書記、大人主席
2006.10—2009.11共青團廣安市委副書記(主持工作)
2009.11—2010.06廣安市廣安區政府副區長
2010.06—2013.03廣安市廣安區委常委、區總工會主席
2013.03—2013.07廣安市前鋒區政府籌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2013.07—2013.08廣安市前鋒區委常委、區政府籌建小組成員
2013.08—2015.04四川廣安市前鋒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4月7日,據四川省紀委網站消息,廣安市前鋒區委常委、副區長陳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調查

2015年7月1日,廣安市紀委對前鋒區委原常委、區政府原副區長陳華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陳華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部分問題已涉嫌犯罪。廣安市紀委已將陳華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審查起訴

2015年11月18日陳華涉嫌賄賂案件已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依法雙開

2016年6月16日,據四川省紀委官網消息,廣安市紀委對前鋒區委原常委、區政府原副區長陳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陳華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多次違規收受他人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嚴重違反生活紀律。
陳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觀念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討論,並報經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陳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